让中国智慧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新思路


  内容摘要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迫在眉睫,一些法律专家经过认真讨论达成“奥斯陆原则”,希望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落实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条文和法律行动,以推动各国展开迅速而有效的活动来拯救地球以及人类自身。但是,“奥斯陆原则”初衷虽好,仍存在不足,需从哲学上深度反思。“奥斯陆原则”缺少四条关键性的原则:一是命运共同体原则,二是根本性原则,三是能力原则,四是可操作性原则。为此,应引入文明、和谐、合作、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重新思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合适思路。
  关 键 词 气候变化 奥斯陆原则 中国智慧 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 者 彭永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孔子研究院副院长。(北京 100872)
  一
  《旧约·创世记》第11章讲述了“巴比通天塔”的故事:人类本来都说着同一种语言,他们团结一致,可以创造任何奇迹,包括计划修建一条通天之塔以显示人类的团结和力量。耶和华担忧人类团结的力量会挑战神的统治,于是施魔法变乱了人们的口音,使通天塔的建设者无法沟通,也无法团结一致,从而导致通天塔建设的失败。收录中国上古政治文献的《尚书》,记载了距今4000余年前帝尧时代洪水滔天,尧先后命令鲧及其子禹治水,终于消除水患。历史学家们确信,治水在古代中国的国家形成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正是禹在协调各个部落共同治水的过程中,使他们联结成一个紧密的政治共同体。
  这些古代典籍中讲述的故事或者历史,对今天人类思考全球性事务,依然有着启示意义。人类经历了数次全球化,但至今人类仍然无法真正形成一个整体。无论是古代陆地和海上丝绸之路上所开展的贸易全球化、明代伟大航海家郑和的“七次下西洋”、西方航海家的“地理大发现”、西方工业和贸易强国在全球的殖民扩张,以及当代世界贸易、资本、工业生产和信息的全球化,还是一些全球性组织的出现,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人们从一个个具体的国家、种族、宗教、地域、团体等角度来看待这个世界,正如建设通天塔的人类被分裂成说着不同语言的团体一样。但是全球性问题的出现,诸如恐怖主义、跨国犯罪、能源危机、环境恶化、传染性病毒等,正在使人类朝着联合的方向迈进。全球性问题超越了国家、民族、宗教的范围,使得全球人类不得不共同面对,而基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政治智慧,可以为应对诸如气候变化这样的全球性问题提供新的解决之道。
  温室气体排放所导致的全球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促使人类有必要团结一致的新的全球威胁。来自国际科学界的一种主流观点认为,温室气体排放会导致地球表面温度升高,如果地球表面平均气温比工业化前水平超出2摄氏度,将对生命赖以生存的唯一家园——地球,带来难以估量的恶劣影响,甚至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为了避免灾难性的后果,人类应当采取坚决、有效的行动将地球表面平均温度上升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虽然全球气候究竟会怎样变化仍存在着不确定因素,全球气候是否会上升在科学家群体中仍存在着不同意见,但是对于科学界做出的攸关人类生存的灾难性后果的预警,人们却不能大意,也不敢轻易试错,而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也是一群怀有全球责任意识,来自国际法、环境法、人权法和其他法律领域的专家、学者们于2015年3月1日达成的《减少气候变化全球义务奥斯陆原则》(以下简称《奥斯陆原则》)中,将“谨慎原则”当作唯一的一般性原则的立场。法学家们在文本中这样来表示“谨慎原则”:“有清晰而可信的证据表明人类活动造成的温室气体(GHG)排放使气候产生重大变化,且该种变化会对现在和将来的人类,包括其他存活物种和整个自然栖息地的环境,以及全球经济产生不可挽回的伤害的风险。”
  二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UNFCCC)从1992年提出力求将温室气体的大气浓度稳定在某一水平,从而防止人类活动对气候系统产生负面影响以来,已举办了数次缔约方大会,每次大会相关缔约方都聚集在一起激烈地讨价还价,以确定世界各国应当承诺的减排目标和应当拥有的排放总量。由于温室气体排放关系到许多国家的发展权益,所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缔约方大会,与世界贸易组织(WTO)举行的关税及贸易谈判就很相似。同时还有一些国家从中看到了交易排放权的商业利益,更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缔约方大会变成了瓜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权益的游戏。因此,围绕着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各种“阴谋论”也不可避免地甚嚣尘上。虽然在过去20余年中,在UNFCCC主导下世界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就,但重新检讨UNFCCC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思路亦十分必要。全球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需要各个国家团结一致、共同应付,但从目前的进展来看,却并未有效地把人类凝结成一个命运共同体,亦并未有效地组织全球人类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UNFCCC的思路存在的问题是:第一,将应付气候变化的任务分解给各个国家,将全球人类共同面对的问题转换为各个国家独自面对。虽然国家不可避免要成为承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责任主体,但不能让各个国家去独自面对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联合国应当成立类似世界卫生组织(WHO)这样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组织机构。世界卫生组织是联合国系统内卫生问题的指导和协调,负责对全球卫生事务提供领导,拟定卫生研究议程,制定规范和标准,阐明以证据为基础的政策方案,向各国提供技术支持,以及监测和评估卫生趋势。但是联合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并未建立起一个领导、协调、支持世界各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组织,而是将工作重心放在分割排放权益和减排目标的讨价还价上。假如世界卫生组织不像现在这样工作,而是将提高全球健康和医疗水平、防控疾病工作的重心放在世界各国讨价还价上,又是怎样一番情景呢?联合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应当借鉴世界卫生组织的经验,建立一个旨在能源策略、减排技术、排放标准、科学研究等方面领导和协调世界各国、产学研各方的国际组织,在加强各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能力方面给予有效帮助,成为各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力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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