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的现状与对策综述


  [摘 要]本文根据我国土地管理现状分析了我国土地资源环境存在的问题,并从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认识土地管理。重点内容是保护土地资源及其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对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的对策进行了研讨。
  [关键词]土地管理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01-0169-01
  土地是最重要的资源,是一切生物的载体,是人类社会和生活活动的场地,也是整个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人类本身与资源、环境的关系日趋紧张。在我国,人口数量巨大,而人均资源占有量少,同时又面临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压力,因此,产生了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过渡,保护乏力的严峻局面,而直接后果是破坏了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我们应该重新审视土地管理的内容,更新土地管理的内涵,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1 我国土地资源环境保护所面临的严峻形势
  耕地资源是土地资源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耕地资源形势严峻。人均耕地面积1.59亩,只相当世界人均3.62亩的44%。后备耕地资源不足,开发难度大。由于耕地资源不足,迫使人们不顾破坏环境滥开发耕地,掠夺式、粗放式地利用耕地资源,增大了对环境的影响。土地资源环境破坏引起我国土地生态环境恶化,其主要表现是土地荒漠化形式日趋严重。据调查,我国实际发生荒漠化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7.3%,相当于14个广东省。现在每年相当于一个中等县的面积被沙化。荒漠化在土地利用类型方面主要表现为耕地退化、草地退化、林地退化等形式。我国每年沃土流失100多亿吨,氮、磷、钾等养分流失远大于全国化肥总产量。我国草地退化也非常严重,占了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区的草地总面积的57%。由于森林的滥砍滥伐、毁林开荒,造成林地不断减少和严重的水土流失。
  2 土地资源环境保护是现阶段土地管理的战略抉择
  我国的经济发展需要利用土地资源,同时又会对土地资源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影响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不可再生性决定了长期无节制地大量占用会使资源枯竭、资源环境受到破坏,最终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土地资源综合性决定了土地资源环境的保护涉及面大,而且具有长期性和艰难性。现在,我国对耕地保护的工作在不断强化,对土地资产的管理也越来越重视,但是对土地资源环境的保护还是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生态环境同样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优美的郊外自然环境可以带来旅游收入,城市土地的绿地生态环境建设也能提高土地价值。
  3 保护土地资源环境的对策思考
  3.1 坚决落实新土地法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精神
  新土地法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的精神,体现了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对人与自然规律关系认识的深化,是土地资源管理的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把保护土地、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优美的山河作为土地资源管理的主要任务,成为贯彻中央座谈会精神和新土地法的具体行动。
  3.2 提高对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的认识
  我国正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着只看重把土地资源作为生产要素在投入产出过程中的管理,看重作为一项财产的产权管理,看重作为一种资产的经济权益的管理,而轻视了保护土地资源的生态系统性。要把对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到像保护耕地、重视土地资产价值的高度来认识。
  3.3 把保护土地资源环境作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
  只有把保护土地资源环境当作国土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才能更好地规范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的行为,成为土地管理者在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土地规划、地籍地政、政策法规、土地监察工作中,实施各种管理手段和方法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3.4 保护土地资源环境要形成一种制度
  保护土地资源环境不是口号,需要将这个重要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形成一种制度。而构建这项制度应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工作内容。
  3.4.1 保护土地资源环境要实行规划和目标管理。
  定期制订保护土地资源环境的规划,确定规划完成的内容和目标。其内容要具体,目标要可行。如生态保护的退耕还林规划应该将退耕的位置、坡度级、面积、权属界线等内容按时间分阶段明确目标完成。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各阶段及形成的保护土地资源环境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3.4.2 建立保护土地资源环境监察和执法职能。
  对破坏土地资源环境的行为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给予执行监察的人员权力,对破坏土地、污染土地、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等行为检查,并给予有关处罚。让责任者承担土地资源环境破坏的代价。
  3.4.3 开展土地资源环境保护调查和监测。
  通过调查和监测,摸清土地资源环境的现状,为保护土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搞好调查工作,要对土地资源环境的类型制订标准和特征指标,建立土地资源环境调查的统计指标体系。要确定调查内容和制定技术方法,建立固定的观测点,应用高新技术长期经常性地跟踪土地资源环境变动状况,周期性对土地资源环境状况普查。
  3.4.4 保护土地资源与各部门工作结合。
  保护土地资源要与农业、林业、水利、建设、环保等部门工作结合起来。土地资源保护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工作,只有协同工作,才能保护好土地资源环境。例如参加自然保护区工作,我国已建立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900多个,占国土面积的7.69%。但是保护区边界不清,土地权属纠纷严重影响了保护区的工作。因此,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以及单位的工作,协调、指导、配合他们共同做好保护土地资源环境的工作。
  3.5 大力开展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
  土地资源环境学科是土地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土地资源环境科技研究能促进土地科学发展,完善土地科学体系。土地资源环境的综合性很强,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相关技术相结合的学科。建立土地资源环境的理论和技术体系是一项新的课题。只有按照土地资源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科学技术开展工作,才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土地资源的保护。因此,要鼓励支持土地资源环境和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的关键之一是加强对这方面的专门科技人才培养。有关的大专院校应设立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的专业课程,并培养高素质的研究生。
  3.6 土地整理的重要内容是保护土地资源环境
  现在各地都在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工作。许多地方的土地整理的重点方向是开发新耕地,为缓解耕地与建设用地之间矛盾,为做到耕地的占补平衡服务。但是,土地整理作为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根据德国和国内土地整理的先进经验,土地整理中最重要内容是对土地资源环境的保护,对山、水、木、田、路以及村庄、城镇土地资源环境的保护和综合治理。
  3.7 加强保护土地资源的法制建设
  要达到土地资源保护的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随着土地保护日益严峻的形势,如果仅仅采用单一的行政手段难以保护好土地。因此,加强保护土地资源的法制建设,增加法制观念,应成为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管理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要对保护土地的法律条款适时地进行修订,更加明确和细化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措施,以及增加法律责任,以至制订专门的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的法律或法规。通过法制的手段,结合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强制人们对土地保护。防止有些单位或者个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只顾眼前的经济效益,不顾生态效益,不顾土地的可持续利用,破坏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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