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农药、激素的混合使用技术等二则


  化肥、农药、激素是农业生产的主要生产资料,在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社会发展,为提高劳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农民在生产中往往将化肥、农药、激素中两种或两种以上进行混合施用。科学合理的混配,能起到提高工效、肥效与药效的目的;盲目地混合,则会失效,甚至造成危害。本文就化肥、农药、激素混用时应遵循的原则及混用注意事项作简要介绍:
  
  一、化肥、农药、激素混用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混合后,能保持原有的理化性状,其肥效、药效、激素均得以发挥;第二、混合物不会对农作物产生毒害作用;第四、混合物中各组分在药效时间、施用部位及使用对象都较一致,能充分地发挥各自的功效。第五、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可先在小范围内进行试验,在证明无不良影响时才能混用。
  
  二、化肥、农药、激素混合注意事项
  1、化肥与农药混合。一般而言,固体农药化肥可直接混用,其要求不严格,而固液混合或液液混合则应先考虑混合后可能发生的变化,因而肥药混合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碱性农药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松脂合剂等不能与碳酸铵、硫酸铵、硝酸铵、氯化铵等铵态氮肥或过磷酸钙混合,否则易产生氨挥发或产生沉淀,从而降低肥效;第二、碱性化肥如氨水、石灰、草木灰不能与敌百虫、乐果、速灭威、甲胺磷、托布津、岗井霉素、多菌灵、叶蝉散、杀虫菊酯类杀虫剂等有效农药混合使用,因为多数有机磷农药在碱性条件下会已发生分解失效。第三、化肥不能与微生物农药混合,因为化学化肥挥发性、腐蚀性强,若与微生物农药如杀螟杆菌、青虫菌等混用,易杀死微生物,降低防治效果。第四、含砷的农药不能与钾盐、钠盐混合,则会产生可溶性砷,从而发生药害。在所有的肥药混合使用中,以化肥与除草剂混合最多,杀虫剂次之,而杀菌剂较少。
  2、化肥与化肥混合。第一、过磷酸钙不能与草木灰、石灰氮、石灰等碱性肥料混用,否则会降低磷的有效性;磷矿粉、骨粉等难溶性磷肥也不能与草木灰、石灰氮、石灰等碱性肥料混用,否则由于土壤中的有机酸被中和,使难溶性磷肥更加难以溶解,作物无法吸收利用。第二、钙镁磷肥等碱性肥料不能与氨态氮肥混施,因为碱性肥料若与氨态氮肥混施,会增加氨挥发,降低损失。第三、化学肥料不能与细菌性肥料混用,因为化肥吸水性、腐蚀性、挥发性较强,若与根瘤菌等细菌性微生物混合,会杀伤或抑制活菌体,使细菌性肥料失效。
  3、农药与农药混合。农药与农药混合是个较复杂的问题,并非所有的农药都能混合,在混合中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酸碱度是影响各组分有效性的重要因素。在碱性条件下,氨基钾酸酯、拟除虫菊醋类杀虫剂、福美双、代森环等二硫代氨基甲酸类杀菌剂易发生水解或复杂的化学变化,从而破坏原有结构。在酸性条件下,2,4-D钠盐、2甲4氯钠盐,双甲脒等会分解,因而降低药效。第二、有机硫类和有机磷类农药不能与含铜制剂的农药混用。如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2,4-D盐类除草剂与铜制剂混用,因与铜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第三、微生物源杀虫剂和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不能与杀菌剂混用。第四、乳油或可湿性粉剂混用。要求不出现分层、浮油、沉淀等现象。第五、应避免混合物出现要害,混合物组成中有效成分的化学变化,可能产生要害,例如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用可产生有害的硫化铜,也会增加可溶性铜离子含量;敌稗、丁草胺等不能与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杀虫剂混用。
  4、激素与农药、化肥混合。鉴别激素能否与其他农药、化肥混合,其最简单的方法是将农用激素与农药或化肥放到同一个容器内进行混合,并制成溶液,如果没有浮油、絮结、沉淀或变色、发热、产生气泡等现象发生,就表明可混合使用。
  
  常用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技术
  张永军 张宝刚
  
  新农药的引进和推广应用,尤其是一些科技含量高的高效、低毒农药、生物农药,对解决病虫的抗性和农药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毒性、残留、生态和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不同类型的农药交替使用
  蔬菜、果树、小麦、马铃薯等作物的病虫害防治。经常选用辛硫磷、乐果、敌敌畏、杀虫双、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百菌清、多菌灵、代森锰锌、甲霜灵、甲基托布津、乙膦铝、氢氧化铜等较老的农药产品。实践证明,这些中,低毒农药的产品,不但可以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种病虫害防治问题,而且使用成本低,经济效益高。例如有机磷(辛硫磷、敌敌畏)加菊酯类,完全可以控制多种作物的螟蛾、夜蛾类害虫为害。防治作物的霜霉病选用乙膦铝或代森锰锌加甲霜灵、恶霜灵的混剂,其防治效果非常好。即使在保护地种植连茬黄瓜,连作5-6茬也没有明显抗性。像瓜蚜、瓜蓟马这样极易产生抗性的害虫,如果合理使用吡虫啉、敌敌畏、杀虫双、乐果等,并在虫口密度较大时使用克百威等特效药,也同样可以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目前农作物中的大多数病虫害,使用常用的农药且合理交替使用,能够基本上控制其发生为害。
  
  二、新老农药合理使用
  在大面积的试验示范和反复使用中证明,一些新农药具有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特性,且价格合理,是值得推广应用的。但是,如果单一产品的连续使用,往往导致抗药性的迅速产生,一种新药很快便失去应用价值,这是生产中经常遇见的现象。因此,在生产中,把新农药与一些综合性能仍较好的老农药产品交替使用,往往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如防治白粉虱,使用阿维菌素、吡虫啉、杀虫双;防治瓜蚜瓜蓟马用吡虫啉、乐果、敌敌畏、克百威;防治蚜蚧壳虫类用杀虫磷;防治夜蛾类用茚虫成、阿维菌素、有机磷加菊酯类等。在生产中,新老农药产品合理搭配,只要使用得当,既能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又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作者曾多次在保护地、露地蔬菜、果树、花卉、小麦、马铃薯等作物开展大面积防治试验示范,防治白粉虱、斑潜蝇、瓜蚜、瓜蓟马、叶蛾类、霜霉病、白粉病、蔓枯病、晚疫病以及螨类、蚧壳虫类等,使用常用农药二十多种,都能够取得较好的防治效果。
  
  三、高、低毒农药产品的灵活运用
  除在蔬菜、果树等作物上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某些农药产品外,仍有部分中等、高度农药(批准登记的)是可以使用的。从农产品安全生产的角度来考虑,应掌握好这类农药的合理使用方法。如在农作物的生长前期,即瓜类的苗期、伸蔓期;果树的开花期、幼苗期;花卉的苗期等,都可以慎重选择毒性偏高一些的农药防治病虫害,合理安排不同毒性的农药产品的使用时期。既扩大了可使用农药的范围,延缓了病虫抗药性的产生;也降低了用药成本,又提高了防效,提高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在实践中运用这种施药方法,效果很好。如防治夜蛾类(小菜蛾、斜纹夜蛾、甜菜夜蛾、烟夜蛾)害虫,作物生长前、中期使用有机磷加菊酯类,后期则使用阿维菌素,茚虫威等。
  
  四、施药方法的改进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在抓好农业、生物、物理等各种措施的基础上,开展化学防治。但是,在实施具体做法的化学防治措施时,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不能面面俱到,此时应抓准重点施药时期、重点作物生育阶段或重点作物部位。如小麦多种病虫害的化学防治重点抓小麦孕穗至抽穗期,玉米的病虫害防治重点抓玉米心叶末期至抽穗吐丝期等。防治瓜类蔓枯病,除适当全面施药保护外,应改进施药方法,强调使用高浓度局部施药于茎蔓基部。保护地蔬菜病害防治,在采用对症农药和合理使用外,重点要抓生态防治,在冬季生产过程中,尽量提温降湿,创造不利于病害发生的外部环境条件。实践证明,这样既减少了农药使用量,减少了作物果实的农药残留污染,又大大提高了施药效果。因此,如何灵活合理使用现有常用农药,仍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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