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修复,深山处处披新绿


  站在栾川县赤土店镇三道庄矿区的一处平台上,一片20万平方米的“人造林海”展现在眼前。原来,这里是洛阳钼业集团的一个排渣场。2006年,集团投资400余万元,对排渣场进行了平整和培土,种上适合高寒山区生长的雪松、刺柏、红栌、青桐等树木5万余株,形成了独特矿山园林景观,不仅开创了豫西地区矿山行业植被恢复的先河,而且为当地的旅游业增添了一道亮丽风景线。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士海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我省矿业发展中已深入人心,绿色、生态成为矿山发展的新标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累计投入资金26亿元,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9000公顷,实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三赢”。目前,全省正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力争到2020年,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矿山修复吹响“集结号”
  新乡市境内的凤凰山,位于太行山由东北向西南的转折分割点上,富藏优质水泥加工原料——石灰岩,采石业也因此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基石。最繁华时,100多家采石场2万多人在这里工作,炮声隆隆、机器轰鸣、粉尘漫天。2000年全部采石企业关停时,凤凰山已是遍地坑塘宕口。而如今,这里夏天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成为市民们爬山散步的乐园。
  这翻天覆地的变化,得益于我省对生态环境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推动。2006年,依托财政资金,凤凰山开始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并逐步启动荒山造林、生态园区建设等工程,于2010年获得国家矿山公园建设资格。通过治理,不仅消灭了地质灾害隐患、修复了破坏的地形地貌,还让昔日废弃矿山变成了今天的城市后花园。
  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处长冯进城说,为破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缺口瓶颈,我省创新工作思路,探索社会资金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模式。拓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资金渠道与投融资模式,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模式,逐步形成具有河南特色的可推广可复制的治理模式。
  根据各地不同情况,我省探索出三种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模式;
  一是在宝丰县、浚县等地,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发挥投融资平台的优势,积极参与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
  二是在焦作市和灵宝市等地,财政资金先期投入,地方政府做好整体规划,再开展招商引资,进一步实施开发治理。
  三是在永城市、辉县市等地,政府以政策作引导,民间资本自主参资入股,治理矿山地质环境,转型发展旅游产业,通过生态修复,助推当地经济发展。
  依托这三种模式,一个多元化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新格局,正在我省逐步形成。
  露天矿山要建成绿色矿山
  保护生态环境,治理损毁的地质环境只是其中一步。更重要的是,从源头上减少矿山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该关停的坚决关停,所有的露天矿山都要建成绿色矿山。
  2010年8月,原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启了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工作。我省先后组织遴选、推荐了四批共36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通过持续建设,已建成25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永城市在全省率先启动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基本形成了发展绿色矿业新模式。
  2017年3月,原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绿色矿山建设从设想走向实践,绿色矿山建设也从国土资源单个部门的行为上升为国家行动。一方面,我省要求新建露天矿山要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已设露天矿山2020年前要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另一方面,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确保矿山企业在建设中有规可依。
  今年10月,我省正式发布煤炭、冶金、有色、黄金、盐碱、非金属、建筑石料石材等7个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7个规范基本涵盖了我省正在开发利用的矿种,能够满足我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需要。
  这一标准的制定,将引领全省矿山企业积极投身绿色矿山建设,形成“企业点上开花、行业线上贯通、区域面上连片”的綠色矿业发展新局面,确保实现“到2020年,树立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型绿色矿山典范20个,建成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2个,在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5个,全省绿色矿山数量至少达到100个”的目标。

推荐访问:新绿 深山 矿山 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