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悦的近义词_情趣内衣愉悦了谁?

  男人的内裤也是情趣内衣?时至今日我们可能困惑,男人的内衣应该男一些,还是女一些?      在名女人靳羽西的眼里,男人分三种:不穿内裤的、穿平脚裤的和穿三角裤的。她的看法是:从内衣就可能看人――不穿内裤的最时尚;穿平脚裤的能将就,但外裤宜宽松,免得勾勒出内裤的轮廓;穿三角裤的……想不通这世上怎么会有穿三角裤的男人,何不直接阉掉!靳女士此番言论过后没多久,又有无良娱记爆料:周杰伦就不肯穿内裤。搞得内衣业被投资商们直接从朝阳产业划拉到夕阳那堆儿,眼瞅就要不行了。
  中世纪的骑士肯定不会同意靳羽西的观点。他们穿的倒不是三角裤,而是紧身裤,个个患上股癣和湿疹,痒死也忍着不挠,为的不就是突出胯下那二两肉的观感嘛。著名内衣品牌Calvin Klein最近高调推出的一款男式情趣内裤就深得其味:老红的底色,看上去热情而有内涵;裤腰、裤脚和裆部由高级的浅灰俏皮地一勾,雄性特征的视觉效果相当不俗。这倒对人有所启发:情趣化,会不会是内衣业摆脱困境的一个方向呢?
  
  为谁而情趣
  
  虽然这一时半会儿男性内衣界的大势还不是很明朗,但是女性内衣的发展方向一定是情趣化无疑。网上流传一个笑话,说以前是扒开女人内裤看屁股,现在是扒开女人屁股看内裤。丁字裤之普及可见一斑。丁字裤之外,内裤又分两边系带的、中间有洞的、穿上就脱不下来只能撕破的等几大系列。胸罩除颜色蕾丝样式变化多端之外,大小也不一样。小的只能裹着两个奶头,大的则除了奶头什么都裹住。
  我对女性情趣内衣持百分百支持的态度。为什么呢?有句老话叫“女为悦己者容”,其实这是彻头彻尾的胡说八道。再贞洁的妻子也都是为丈夫以外的男人打扮。每天早上天不亮即起床,坐在梳妆台前展开浩大的工程:修眉毛涂眼影粘假睫毛,抹粉底打腮红涂口红,还有十个指甲要涂油,夏天穿凉鞋的时候此项工作量增加一倍,非常辛苦。好容易收拾妥当出门一看,原来昨天晚上来了寒流,气温骤降二十多度,又赶紧踅回来、重新换了短裙和丝袜才肯去上班。晚上回了家,立即卸妆洗澡,套上旧毛衣旧毛裤趿拉个毛线拖鞋往沙发上一躺做面膜,黑的白的,去年居然还流行过一阵子五彩的。每周一三五,老公还得从厨房里找根黄瓜出来,给她切成薄片贴在眼角处。
  都说男人花心,女人何尝不是这样呢?这样的妻子心思全在外面,简直不拿自己丈夫当人!外面穿得好看也就罢了,胸罩内裤也非得是Laperla或Victoria’s secret,说是穿好几千块的名牌内衣能提高自信心。我就弄不明白了,几平方厘米的布片贴肉藏着、谁也不让看见,怎么就提高她的自信了?
  弗雷泽爵士有名言:“你越是了解人这个物种,就越是觉得他古怪。”我觉得他这句话,主要还是冲着女人说的。
  
  内衣:遮羞还是挑逗
  
  情趣内衣引出这么一个问题:那些没情趣的内衣,存在的理由是什么?或者大而化之问一句:人为什么要穿衣服?这个问题,学界曾长期争执不下,主要有保暖、遮羞和挑逗三种解释。现在保暖派已经不值一驳了。赤道几内亚人穿衣服是为了保暖的说法,显然太不学术了。而且,裘皮大衣里穿一套三枪内衣可以理解为保暖,那三枪内衣里面又为什么还要穿一件戴安芬胸罩呢?
  “遮羞说”的根据大概是《旧约》,上帝一见夏娃用树叶遮住下体,立马厉声问道:“你吃苹果啦?”阿拉伯妇女从头到脚哪儿也不许露出来,浑身都是羞处。这是因为当年阿拉伯男人一出门,阿拉伯妇女就描红抹绿站在门口乱抛媚眼儿,惹得奸夫亲夫杀作一团。阿拉伯人又有血亲复仇的传统,两个家族一旦结下梁子,你杀我我杀你没完没了。故先知默罕穆德只好命令女人们把自己像粽子一样包起来,免生事端。这是“遮羞说”的极致了。但是中世纪的欧洲,大家普遍相信性快感就是撒旦附体的症候。为了避免这个不好的情况,主教规定夫妻做爱的时候,为杜绝一切不必要的亲昵与抚摸,妻子要用粗羊毛质地的长衣长裤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那个必不可少的小口即可”。这足以证明,衣服的作用就是哪儿都遮住就不遮羞处。印尼的雅里族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的男人则与中世纪欧洲的妻子们正相反――有钱人用犀牛角套住阳具,没钱的只好用个葫芦一除了羞处哪儿也不遮。
  如果只是为了遮羞,很难理解为什么有钱的巴布亚新几内亚男人要用昂贵的犀牛角,而不是大家一样都用葫芦。犀牛角,尖尖的翘翘的,炫耀财富之余还有挑逗的成分。
  衣物之发明,到底是因为不好意思还是为了增加性趣挑逗对方,确实是个难题。因为女人们都知道,她们越是遮住什么地方不许男人看,男人就越对那个地方有兴趣。所以存在一种可能性:人们的出发点是不好意思,客观上却产生了挑逗效果。
  由上可见,遮羞一说存在不能解释的例外情况。但是含哺而熙、鼓腹而游的原始人穿上第一条内裤的目的肯定不会是挑逗吧。
  
  所有的内衣都是情趣内衣
  
  那么,我们换一个角度思考一下:男人是喜欢看女人穿衣服,还是喜欢看女人脱衣服?有人会说:这不废话嘛!大家都知道脱衣舞,那谁见过穿衣舞吗?这个回答很难说啊!如果真有人开一间“穿衣舞”酒吧,焉知没有生意呢?
  男人看女人脱衣服,通常是在房事之前。看女人穿衣服,通常是在房事之后。实验对象的状态不同,所以“男人只喜欢看女人脱衣服”的结论,下得未免过于轻率。这个问题应该闯画家:裸体模特什么时候对你的诱惑比较大,是工作刚开始她脱的时候,还是工作结束后她开始穿衣服时?塞尚、雷诺阿和莫奈都是娶了自己的模特当老婆。据雷诺阿说,90%以上的画家都是在模特开始穿衣服的时候爱上了她。
  雷诺阿这个90%的数据不知道从何而来,不过有这种想法的可是大有人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法国,贵妇的晨妆时间是向社交界开放的――在爱慕者的注视下,脱掉一袭睡袍,胸褡、紧身衣、吊袜带,一样一样慢条斯理地能穿上两个钟头。晚上卸妆就寝却谢绝观赏。那个时候当个法国贵族也跟中国的朝臣一样,天天都得起大早,都挺不容易的。电影《毕业生》里罗宾逊太太勾引本杰明,手段就是在他面前穿丝袜。罗密,施奈德在电影《老枪》里也有穿丝袜的镜头,一点儿一点儿往上卷,迷倒一代文艺男。
  如此看来,遮羞应该是服饰文化的一个派生结果。如今女人穿衣服还能引起男人如此大的“性趣”,足以证明穿衣“挑逗说”的有理。所以,所有的内衣都是情趣内衣,区别不过是时尚不时尚罢了。
  低腰裤、透明装、露脐装之后,时尚潮人们连露乳装和露臀装都试过了,他们的原则与中世纪欧洲妻子的羊毛长衣裤一个路数――除了羞耻部位,哪儿都遮着。这是挑逗学说最有力的证据。
  
  社会鼓励男人更“时尚”
  
  然而,挑逗异性似乎是女性的特权。女人上班的时候可以穿短裙或短裤,男性上班族至今也没有得到裸露大腿的权利,这是非常古怪的事情。男人的大腿对谁、又能有多大的杀伤力呢?前几年,美国年轻黑人流行baggy pant,就是松松垮垮的长裤却不系裤腰带,走起路来跟帕金森患者似的,裤子一直抖到不能停下来。要是走得稍慢一点儿,跟对面走过来的美女打个招呼,裤子一准儿掉下来。这个不系裤带的时尚据说是从监狱里传出来的,为的是防止犯人自杀。
  可是,这么具有社会批判意味的服饰文化,全美还是如临大敌、各州纷纷制定法律严禁。芝加哥规定任何人在公共场合露出内裤超过7.62cm,罚款25美元。路易斯安那州的德尔坎伯市罚得更重:500美元。虽然这些临时出台的法律并不专门针对男性,但考虑到女人露乳沟、露臀沟的时候也没啥人管,男人露个内裤边,警察就要拿尺子量,而且精确到十分之一毫米,这就很不公平。7.62cm是个什么概念啊,你说芝加哥的警察上街巡逻,口袋里还得装个丝米级精度的尺子。这条法律如果被认真执行,可能的结果有两个:一个是芝加哥警察以后都配发白大褂和黑框眼镜,跟理论物理学家似的。另一个是,芝加哥得男人更加“时尚”,穿内裤的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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