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怪与人的两性关系及变迁|精怪半人半仙

  摘要:本文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把《搜神记》、《搜神后记》、《玄怪录》、《宣室志》、《独异志》五部小说集中涉及精怪与人的两性关系的故事分为欺骗性婚外性、强迫性婚外性、自愿性婚外情、欺骗性婚内性、自愿性一夜情、无感情的婚姻、有感情的婚姻、同性恋八种类型,分析每种类型的特点和故事背后的深层意义。第二部分通过表格总结精怪与人的两性关系从魏晋南北朝到唐代发生的变化及趋势,指出这种变化趋势一直延续到《聊斋志异》中。
  关键词:志怪小说;两性关系;精怪
  中图分类号:I207.41文献标识码:A
  
  《搜神记》、《搜神后记》、《玄怪录》、《宣室志》、《独异志》五部志怪小说集中涉及精怪与人的两性关系的故事共有三十则,按照精怪与人之关系的不同性质,又可分为以下八种类型:
  一、欺骗性婚外性:即精怪冒充他人,与人类发生两性关系,但不涉及婚姻。这样的故事只有一个,就是《搜神记》卷十七“虞定国”的故事,这是一个“男妖+女人”的组合:
  余姚虞定国,有好仪容。同县苏氏女,亦有美色。定国常见,悦之。后见定国来,主人留宿,中夜,告苏公曰:“贤女令色,意甚钦之。此夕能令暂出否?”主人以其乡里贵人,便令女出从之。往来渐数,语苏公云:“无以相报。若有官事,某为君任之。”主人喜。自尔后,有役召事,往造定国。定国大惊,曰:“都未尝面命,何由便尔?此必有异。”具说之。定国曰:“仆宁肯请人之父而淫人之女。若复见来,便当斫之。”后果得怪。
  虞定国虽然“悦之”――喜欢苏氏女,却没有进一步去追求。原因首先是由于二人之间贵贱悬殊的阶级差异。虞定国既然是“乡里贵人”,则应该是士族;而苏公既然“有役召事”,要服役,则必是平民庶族。魏晋南北朝时期,士庶之间不能通婚。其次则出于伦理规范的约束,即虞定国自己说的:“仆宁肯请人之父而淫人之女?”然而,正应了那句老话:“无风不起浪。”虞定国喜欢苏氏女的心理,给精怪造成了可乘之机。于是,精怪幻形为虞定国,与苏氏女发生了两性关系;后来又因为机缘巧合而暴露、被捉。这个故事曲折地反映了庶族企图通过与士族联姻而改变社会地位的强烈愿望。
  二、强迫性婚外性:即精怪以自身形象出现,以强迫的方式与人类发生两性关系,但不涉及婚姻。此类故事较多。如《搜神记》卷二“寿光侯”故事中,“其乡人有妇为魅所病,侯为劾之,得大蛇数丈,死于门外”。其他的还有《搜神记》中卷三“韩友”故事、卷十二“�国马化”故事,《搜神后记》中卷九“古冢老狐”故事等。《玄怪录》卷一“郭代公”故事虽然说乌将军要娶人类女子,但一年娶一个,人不嫁就“风雨雷雹为虐”,显然不是正常的婚姻形式,因此也可归入这一类;卷三“萧志忠”故事也提到狐窃美女贿赂雪神,但狐本身不与美女发生关系,所以不归入这一类中。《宣室志》辑佚部分“蛴螬”故事写蛴螬骚扰女子,虽然它没有进一步强迫女子,但这种关系也不是女子的意愿,所以也归入这一类,只是程度与前面几个故事略有不同。这类故事都是“男妖+女人”的组合。
  这类故事反映了人们对不熟悉的事物或异类的恐惧。不管在什么时期的志怪小说中,精怪都与人类不同,与习见的普通动植物或物品也不同,它们往往具有某种人类所不具备的异常能力,并且人们不能完全地了解它们。按照心理学的解释,人们对不熟悉的事物或异类往往有很深的恐惧感,因为不熟悉的事物或异类意味着未知的危险,人类出于生存的本能,都会产生这种恐惧感。此类故事即反映了人们的这种心理。
  三、自愿性婚外情:即精怪以陌生人的形象出现,与人类相恋或诱惑人类,发生两性关系而不涉及婚姻。此类故事也较多。如《搜神后记》卷七“虹化丈夫”故事中虹化为男子与陈济妻相恋。这类故事还包括《搜神记》卷十七“朱诞给使”故事、卷十八“阿紫”故事、卷九“猴私宫妓”故事;《宣室志》卷八“猿化妇人”故事。《搜神后记》卷九“狐带香囊”故事中习凿齿射杀老雄狐,狐脚上带绛绫香囊。香囊一般是女子赠给情人的东西,因此雄狐应该是与人类女子相恋,这则故事也统计到“婚外情”类型中去。这类故事有“男妖+女人”的组合,如“朱诞给使”故事、“虹化丈夫”故事、“猴私宫妓”故事、“狐带香囊”故事;也有“女妖+男人”的组合,如“阿紫”故事、“猿化妇人”故事。
  “男妖+女人”的组合故事中,女人大部分时间都是独处的,享受不到正常的夫妻生活,这是她们的婚外情得以发生的前提条件,也是婚外情发生的主要原因。俞汝捷在《仙・鬼・妖・人――志怪传奇新论》中提到:“一般妖精多为女性,她们的出现是男子性苦闷的象征。男性妖精极少,他们的出现乃是女子不堪性压抑的表现。”在这类组合中,女性与丈夫之间看不出有什么感情;而与精怪相处时,故事总是表现出精怪的温柔体贴或女性在婚外情中的愉悦,这反映出女性对感情的渴望。而故事的结局,总是男性精怪一方最终离开或死亡,女性最终回归残缺的婚姻。这类故事反映了女性对情感和正常的夫妻关系的渴望以及愿望总被外力阻止的失望。
  “女妖+男人”组合的“婚外情”故事则反映了男性对情感的渴望和对由此带来的危害的恐惧。相比女性,男性在两性关系上享有更多的自由,如果正式的婚姻让他们觉得不美满,他们可以纳妾、嫖妓,有机会的话还可以发生一夜情,而他们的妻子在这些方面管不了太多。但是在一个男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男人有着不同于女人的麻烦。如果男性爱上了一个女子,因为她而担上“惑溺”的名声(女性因为处于从属的地位,倒很少受到此类指责),很可能导致仕途受阻,甚至被他所属的阶层孤立,成为一个“异类”。而且,很少会有女性跟男性发生关系而无所欲求。如果情人与“欺骗性婚外性”故事的女主人公一样想改变自己家庭的社会地位怎么办?如果男人觉得女人没有想象的那么好,或者他只是厌倦了某个情人,想结束这种关系,但女人不同意怎么办?于是便出现了“女妖+男人”的“婚外情”故事,而故事中的男性,在婚外情中几乎无一例外都会受到伤害,或者变成异类(“阿紫”故事),或者遭受经济损失(“猿化妇人”故事)。这也反映了人们对此类“婚外情”故事的否定。
  四、欺骗性婚内性:即精怪冒充人类夫妻中的一方,与另一方发生两性关系。如《搜神记》卷十八“田琰”故事中白狗变为田琰与琰妻发生关系。其它的还有《搜神记》卷十一“望夫岗”故事、卷十八“吴兴老狸”故事,《搜神后记》中卷九“老黄狗”故事等。这类故事都是“男妖+女人”的组合。其与“欺骗性婚外性”故事的不同之处在于,“欺骗性婚外性”故事中精怪所冒充的人与女性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精怪能与人类发生关系,需要女性或女性家属的同意,女性在这种关系中有一定的决定权;而“欺骗性婚内性”故事中精怪以丈夫的身份出现在女性面前,女性对它们根本不能拒绝。
  这类故事几乎列举了女性在婚姻中可能碰到的所有问题。“田琰”故事写出了女性在为公婆守丧期间的两难处境。按古代丧礼规定,父母死后子女要守丧三年,守丧期间不能饮酒吃肉、不能夫妻同房等等。这对于充满活力的新婚夫妇来说,显然是一种折磨。“田琰”故事就反映了男女双方的性压抑和渴望。故事中的白狗隐寓了男子的性渴望;而田琰妻被白狗欺骗,同样也寓含了女子的性期待。然而,这种对性的渴望和期待又被看成是邪恶的――白狗最后被打死,田琰妻也“大耻,病死”。这说明,女性的压抑不是来自于与异类交往的恐惧,而是来自于社会伦理规范的约束。这些女子即使是被幻化的精怪所欺骗,社会舆论也不会饶恕她们。“望夫岗”故事写了女性被骗婚后噩梦一般的经历,“老黄狗”故事写了老夫少妻且丈夫长年在外的婚姻给年轻女性带来的痛苦,“吴兴老狸”故事写了长期稳定的夫妻关系和家庭生活被外来的力量(精怪)破坏无遗。当婚姻中出现这些问题时,女性根本无法凭自己的力量解决,她们除了默默忍受之外,就只有一死了之。这应该是当时女性婚姻状况的真实写照。这些问题反映了当时女性对婚姻的恐惧。
  五、自愿性一夜情:即精怪与人类在两情相悦的情况下发生两性关系,但往往一次之后就分手了。如《搜神记》卷十八“猪臂金铃”故事中猪变为十七八岁女子与人发生关系。其它的还有《搜神记》卷十九“鼍妇”故事,“稗海本”《搜神记》卷七李汾与猪精的故事,《搜神后记》卷九 “素衣女子”故事,《玄怪录》卷四中“尹纵之”故事。《搜神记》卷十八“苍獭”故事中苍獭与丁初没有发生关系,但它本意是这样,而且故事最后说“此獭化为人形,数媚少年者也”,因此也归入这一类中。“稗海本”《搜神记》卷七第一条狐戴骷髅变美女诱惑人的故事中,如果狐精没有被和尚志亥阻止的话,不会只让过路的军人捎她一程就行了,肯定会进一步诱惑那个军人(“鼍妇”故事中鼍精就是以“日暮畏虎”为理由主动去找张福并诱惑他的),因此尽管狐精诱惑军人没有成功,但她本意是这样,所以也归入此类。
  这类故事都是“女妖+男人”的组合。如果说“自愿性婚外情”故事反映了女性的性压抑和压抑之下的性渴望,那么这一类故事则反映了男性一种更为复杂的心理和欲望。男性与精怪开始也是两情相悦,但男性往往很快就发现精怪的真实面目,而一旦发现,往往会采取一些行动,对精怪造成伤害。如“稗海本”《搜神记》卷七李汾与猪精的故事中,李汾把猪精的事告诉张老,直接导致猪精的被杀;卷十九“鼍妇”故事中张福发现女子是鼍,于是“惊起,欲执之”,虽然没成功,但本意也是要伤害鼍精的。《玄怪录》卷四中“尹纵之”故事也类似。
  这类故事中男人与精怪的关系与“自愿性婚外情”故事中女人与精怪的关系形成鲜明对比:女人从来没有主动破坏与精怪的关系,而男人都是在发现精怪的原形后主动结束了他们的关系,有的甚至在没有发现精怪原形时就没打算让这关系持续下去。如“稗海本”《搜神记》卷七李汾与猪精的故事和《玄怪录》卷四中“尹纵之”故事中,他们之所以要留下女子的鞋子,就是想留个纪念。而这个行动本身就暗示出男主人公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有“春风二度”的意思,因为如果他们想持续这段恋情甚至想让它走进婚姻的话,根本没有留纪念的必要。这种差别说明,“自愿性一夜情”类型的故事反映了男性“本我”的愿望:只享受性爱的快乐而不负责任。
  六、无感情的婚姻:即精怪变成人的形象,与人进入婚姻,但没看出有感情。如 “稗海本”《搜神记》卷三高辛氏时犬戎国建国的故事,《搜神后记》卷十“女嫁蛇”故事。《搜神记》卷十四“毛衣女”故事,类似于后世“牛郎织女”的故事,属于“天鹅处女”类型的故事,这个故事原出《玄中记》。在《玄中记》中,毛衣女之前还有一段文字,介绍“姑获鸟”喜欢抱养人类的孩子做自己的孩子,它脱毛为女人,而穿上羽毛就成为鸟。因此“毛衣女”也属于精怪,这个故事也是人与精怪的故事。除“毛衣女”故事为“女妖+男人”的组合外,其余两则均为“男妖+女人”的组合。
  这几个故事中,男性一方不管是精怪还是人,都愿意结婚,而女性一方则看不出有情愿的意思。犬戎国建国的故事中,几位美女是国君赐给盘瓠的,谈不上自己的意愿。“毛衣女”故事中的女人之所以下嫁给男主人公,是因为她神奇的毛衣被藏,带有被胁迫的性质。虽然婚后她都生了三个女儿了,但在找到毛衣之后依然飞走了,也可看出她当时嫁人的不情愿。“女嫁蛇”故事中,“士人女”进了婆家门之后一直哭,都说不出话来,怎么也不是情愿的表现。男性愿意结婚可以理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统社会中男性承担着繁衍后代、延续家族血脉的重任,而婚姻是当时社会中繁衍后代唯一合法的形式,况且男权社会中男性在婚姻中占主导地位,一旦婚姻中出了问题,男性也掌握有解决的主动权。女性不愿意结婚,原因在于三个故事的另一个共同之处――面对一个没有感情的男性,女性无法决定要不要嫁,女性在自己的婚姻问题上没有任何决定权。这类故事与“欺骗性婚内性”故事相互联系,共同反映了女性对婚姻的恐惧――因为夫妻双方没有感情,所以一旦婚姻出了问题,女性就处于孤立无助的境地中;因为没有什么办法解决婚姻中的问题,所以女性对婚姻充满恐惧。
  七、有感情的婚姻:即精怪变成人的形象,与人进入婚姻,并且很有感情。如《宣室志》卷十“许贞狐婚”故事中,许贞与李氏结为夫妻,李氏临死前说了自己是狐,但死后许贞还是以礼葬之,“终不以为异”。还有一个是《独异志》卷中“高唐神女”故事。
  这类故事与“自愿性婚外情”故事和“自愿性一夜情”故事都是“女妖+男人”的组合,但与它们最大的不同,是男人知道自己的妻子是“异类”后,依然没有嫌弃妻子,也没有主动结束他们的关系,而是完全把它们当做人来看待。也就是说,同样是女性精怪,作为妻子就可以得到和人类女性一样的尊重,作为情人就是邪恶的或可恶的,自身权益得不到保护。这类故事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婚姻这种两性关系的肯定和对婚外性关系的否定。
  八、强迫性同性恋:即精怪与人性别相同,以强迫的方式与人发生性关系,不涉及婚姻。这类故事只有一个,即《搜神记》卷十四“羽衣人”故事。原文是:
  元帝永昌中,暨阳人任谷,因耕息于树下。忽有一人,著羽衣,就淫之。既而不知所在。谷遂有妊。积月将产,羽衣人复来,以刀穿其阴下,出一蛇子,便去。谷遂成宦者,诣阙自陈,留于宫中。
  这个故事中,任谷无疑是男人。而《搜神记》中,一般单称“人”,都指男性,如“寿光侯”故事中“其乡人有妇为魅所病”,本故事中“暨阳人任谷”;如果是女性,小说一般直接说是某“女”,如“虞定国”故事中“同县苏氏女”,卷十八“猪臂金铃”故事中“见埭上有一女子”,卷十九“鼋妇”故事中“夜有一女子”。因此故事中的“羽衣人”应该也是男性。而“羽衣人”――身穿羽衣的人,往往指仙人。但汉代的《列仙传》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神仙传》中仙人的私生活都很严肃,大部分无妻无子,即使有妻、子的也是通过正当的婚姻程序获得的,与人“淫”的一个都没有。因此,这里的“羽衣人”似乎不应该是仙人。从任谷生的是“蛇子”来看,“羽衣人”应该是蛇精。这应该是一则较早的同性恋故事,属于“男妖+男人”的组合。
  上述30个故事在各种类型和各书中分布如下表:
  从表格中可以看出,从魏晋南北朝到唐代,精怪与人的两性关系的种类和数量变少了。《搜神记》包含七种类型的故事,《搜神后记》包含五种类型的故事;而唐代的三部小说集每部只在两三个类型中有故事。魏晋南北朝时期故事的数量是24个,也远远多于唐代的6个。
  不同类型的故事具体的数量比例又不相同。从魏晋南北朝到唐代,“有感情的婚姻”故事数量增加,比例明显上升;“强迫性婚外性”故事数量减少,但占同时期故事的比例则上升,而且唐代的两则强迫性婚外性故事中,“蛴螬”故事里精怪对女子只是骚扰而没有进一步行动,“郭代公”故事里乌将军属于“强奸未遂”,这与魏晋南北朝时期精怪最终都能得逞不一样――即在故事比重上升的同时,故事性质朝着精怪无法得逞的趋势发展。
  “自愿性一夜情”故事无论数量还是比例都呈下降趋势;“欺骗性婚外性”故事、“欺骗性婚内性”故事、“无感情的婚姻”故事、“强迫性同性恋”故事,唐代一个没有,这四种类型呈下降趋势。
  “自愿性婚外情”故事无论按数量还是比例来说,都呈下降趋势。但不同的组合情况又不相同:“男妖+女人”的组合呈下降趋势,“女妖+男人”的组合则呈上升趋势。
  故事中人与妖的组合在各书中的数量如下表所示:
  魏晋南北朝时期,“男妖+女人”的故事数量是“女妖+男人”故事数量的两倍多,而唐代两种组合的数量则基本持平,即“男妖+女人”组合呈下降趋势,“女妖+男人”组合则呈上升趋势。
  从总体上看,从魏晋南北朝到唐代,精怪与人的两性关系中,人类越来越掌握主动权,精怪越来越多地以独立的面貌出现而不再冒充他人,越来越多地涉及婚姻和感情,男人参与的越来越多、女人参与的越来越少。这反映出,由一个混乱的时代进入一个相对统一安定的时代后,人类对自身能力变得自信,对不熟悉的事物表现出更多的宽容,对社会制度包括规范两性关系的婚姻制度表现出更多的认同,对感情因素有了更多的要求,而且随着男性人口战争性损失的减少,男女人口数量趋于平衡,在上层男性往往一人占有多个异性的背景下,中下层男性寻找配偶的困难增大,人们对精怪与人两性关系的关注更多地集中到“女妖+男人”的组合中。
  魏晋南北朝到唐代志怪小说的发展趋势延续到了《聊斋志异》中。《聊斋志异》中人与精怪的两性关系类型有:自愿性婚外情、自愿性一夜情和有感情的婚姻故事,数量很多,占人与精怪两性关系故事的绝大部分,其中有感情的婚姻故事数量尤其多,这几类都是“女妖+男人”的组合;强迫性婚外性故事数量很少,都是“男妖+女人”的组合;同性恋故事只有一两篇,都是“男妖+男人”的组合,这类故事也强调了双方的感情。
  
  参考书目:
  1.(晋)干宝撰,《搜神记》,北京中华书局,1979。
  2.(晋)陶潜撰,《搜神后记》,北京中华书局,1981。
  3.(唐)牛僧孺撰,《搜神记》,北京中华书局,1982。
  4.(唐)李冗撰,《独异志》,北京中华书局,1983。
  5.(唐)张读撰,《宣室志》,北京中华书局,1983。
  6.俞汝捷著,《仙鬼妖人――志怪传奇新论》,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1992。
  7.丁凌华著,《中国丧服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责任编辑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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