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与阿马蒂亚.森贫困观比较研究]亚当·斯密

   [摘 要] 斯密和阿马蒂亚•森对于贫困问题给予了深刻的关切。他们都认为贫困是不善的,并且都认为贫困是一种社会问题。但是斯密认为仅仅通过市场经济发展就能解决贫困问题,森则寄希望于为人们基本权利提供充分保障的社会机制。从斯密到森,为我们展现了从对单一经济价值追求向多元价值,特别是伦理价值关切的历程,对于我国解决当下的相关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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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亚当•斯密;阿马蒂亚•森;贫困;道德;分配�
  [中图分类号] B51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1763(2011)06―01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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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tract:Both Adam. Smith and Sen paid very attention to the issue of poverty. They all regard poverty as being serious social problem. In Smith"s opinion, the problem could be solved by free market itself. While, Sen regarded that the society should work out the mechanism to guarantee the human rights. Both of their theories offered us the effective way to deal with current relative social problems in our country. �
   Key words: Adam. Smith; Amartya Sen; poverty; morality; distrib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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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当•斯密和阿马蒂亚•森都是有着深厚伦理精神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早在完成其经济学宏篇巨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之前就撰写了《道德情操论》。亚当•斯密作为经济学之父,以及一位卓越的道德哲学家,对于人类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他不但强调作为一种自发机制的市场作用,而且关切于人性和人格的发展,关注社会伦理道德。阿马蒂亚•森则一直从人的权利和伦理价值角度研究经济现象。两人虽然相隔数百年的历史距离,但其思想却一脉相承。阿马蒂亚•森在《经济学与伦理学》一书中指出,现代经济学实际已经偏离了亚当•斯密所设置的轨道,而驶向了更为狭隘的道路。阿马蒂亚•森认为现代经济学已经完全脱离了社会和道德的理性,而完全专注于一种经济理性之中。非经济利益计算之外的一切理性考量都被认为是非理性。这是对于现实生活的片面化,道德、情感、社会动机的多样性都被排除在外。而且,片面的经济理性与人自由选择之间充满矛盾。那些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个人选择将受到极大的限制。正因如此,阿马蒂亚•森希望现代经济学回归亚当•斯密的本意之中。贫困问题是人类社会一直面对的重大问题。也是亚当•斯密和阿马蒂亚•森重点研究的问题之一。有人认为,贫困与个人的运气和努力程度相关,是一种非社会和道德的现象,也有人认为贫困作为人类社会的一大顽疾,是社会伦理应该予以关切的重要问题。通过比较亚当•斯密和阿马蒂�亚•森�两位经济伦理巨匠的贫困观,我们试图:1.找寻贫困的发生机制和伦理内涵;2.梳理从亚当•斯密到阿马蒂亚•森的经济伦理演变脉络;3.为当代的贫困问题提出基础伦理维度的解决途径。�
  
   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对于贫困有着较为细致的论述。贫困一般有这两个层面的意义,一是指社会的整体贫困;二是指社会中的贫困群体或阶层。亚当•斯密所言的贫困主要指财富在社会不同群体间分配所导致的贫困。他对“贫困”这一概念进行了界定,认为贫困就是无法满足生活的基本需要。亚当•斯密认为,工资水平应有一个底线,即能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甚至要比这种要求更高一点,以使他们能够生儿育女。一旦劳动者的收入低于这一水平,就陷入贫困。�
  
   首先,亚当•斯密探讨了贫困发生的原因和境遇。在亚当•斯密的经济体系中,财富根据三要素进行分配,即土地、资本和劳动。土地所有者所获得的是地租,资本所有者得到的是利息,而劳动者所应得到的是劳动工资。亚当•斯密主要论述了劳动者的贫困。虽然我们不能依此判断在亚当•斯密的观点看来,土地所有者和资本阶层不存在贫困问题,但显然,亚当•斯密认为贫困问题发生的主要群体是劳动所有者。在亚当•斯密看来,劳动者的收入是劳动工资。在土地私人占有和资本积累之前,劳动产品全部是劳动者的所得。但土地的私有和资本积累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状况。如亚当•斯密所言:“但劳动者独享全部劳动生产物的这种原始状态,一到有了土地私有和资本累积,就宣告终结了”��[1]�。土地的私有使得劳动者要么从土地中退出,要么就让渡自己的部分所得,作为地租交给地主。而资本的积累、以及资本对劳动的雇佣,则使得劳动者不得不再将自己的劳动产品的一部分作为利润交给资本家,余下的部分才是劳动者工资。而决定劳动工资的力量已不仅仅是劳动本身,由于地主和资本所有者的参与,劳动工资往往受到各方力量的影响,表现为契约的产物。“劳动者的普通工资,到处都取决于劳资两方所订的契约。”��[1]�而劳资双方的利益是存在着相互冲突的,一方面劳动者想提高自己的工资,另一方面,雇主则想通过压低劳动工资而降低成本,获得更多的利润。而在这种博弈中,雇主的优势是非常明显的。亚当•斯密认为,他们的优势主要表现在:其一,雇主之间更容易达成一致,形成博弈团体;其二,雇主之间的组合更为法律所承认;其三,雇主在争议中有着更强的相持能力,根据亚当•斯密的论述,“地主、农业家、制造者或商人,纵使不雇用一个劳动者,亦往往能靠既经蓄得的资本维持一两年生活;失业劳动者,能支持一星期生活的已不多见,能支持一月的更少,能支持一年的简直没有。就长时期说,雇主需要劳动者的程度,也许和劳动者需要雇主的程度相同,但雇主的需要没有劳动者那样迫切”。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工资将被压制在一个很低的水平,从而导致贫困的出现。�
  
   贫困出现的另一原因与社会整体的停滞有很大关系。因为一国资本的扩大会导致对于工资劳动的需求上升,从而使得劳动价格上升,增加劳动工资。亚当•斯密认为,提高劳动工资的并不是现有的财富,而是增长的财富和资本。“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必随一国收入和资本的增加而增加。收入和资本没有增加,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决不会增加。而收入和资本的增加,就是国民财富的增加。所以,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自随国民财富的增加而增加。国民财富不增加,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决不会增加。”那么,在一个止步不前的社会中,即便存在着庞大的现有财富,也不会改善劳动工资收益。他列举了中国和英格兰的例子,认为这两个国家虽然拥有巨大的财富,但劳动者的生活状况却不容乐观。其中,英格兰工人的生活水平比快速发展中的北美要低,虽然英格兰的财富要多于北美国家。因此,�亚当•斯�密言道:“使劳动工资增高的,不是庞大的现有国民财富,而是不断增加的国民财富。因此最高的劳动工资不在最富的国家出现,而却在最繁荣,即最快变得富裕的国家出现。”在停滞的社会中,维持劳动的资金处于不断减少的尴尬境地,各行各业对于劳动的需求也随之减少,那么本来可以在上层社会找到工作的人也会被迫进入下层行业,与社会的下层劳动者竞争。下层劳动的大量涌入使得劳动的供给远大于需求,从而把劳动工资降到贫困的悲惨境地。“而且,即使忍受这些苛刻条件,还有许多人找不到职业。这些人,要么饿死,要么沦为乞丐,不然也许只有搞罪大恶极的勾当才能取得生活资料。接着,穷乏、饥饿和死亡等灾祸就落到最下级的劳动者身上,后来波及所有上等阶级,终至国内居民减少到经过苛政或灾祸而硕果仅存的收入和资本所能容易维持的人数。”所以,“劳动报酬优厚,是国民财富增进的必然结果,同时又是国民财富增进的自然征候。反之,贫穷劳动者生活维持费不足,是社会停滞不进的征候,而劳动者处于饥饿状态,乃是社会急速退步的征候”��[1]� 。�
  
   阿马蒂亚•森沿袭着亚当•斯密广博的经济学道路,反对把理性解释为狭隘的对于短期利益的追求,解释为仅仅对于物质利益的扩大化。对于贫困,阿马蒂亚•森则采取比亚当•斯密更为宽阔的社会性视野。阿马蒂亚•森从社会权利的角度审视贫困问题。印度与孟加拉在上世纪40年代发生了大面积的饥荒。阿马迪亚•森通过对于饥荒的细致调查分析,对于贫困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考察。过去普遍认为,饥荒是由于食品短缺所引发的。按照一般的解释,食物供给下降(FAD,即food availability decline)是导致饥饿的最直接原因。但是阿马蒂亚•森经过对于当时的历史背景分析,发现当地发生饥荒的地区并不是贫瘠之地,发生饥荒的时间也不是荒年。恰恰相反,在孟加拉发生饥荒的时间是当地丰收之年,而且当地是孟加拉地区的主要粮食产区。之所以发生饥荒,并不是因为食物供给的减少,而是由于食物并没有掌握在人们的手中。换言之,阿马蒂亚•森认为,饥荒的产生是由于人们缺乏对于物品的支配权利。以此为路径,阿马蒂亚•森从社会权利的角度论述了贫困问题。�
  
   首先,阿马蒂亚•森理清贫困的概念。阿马蒂�亚•森�分析了界定贫困的三种可能性:一种是把贫困视为与穷人利益相关;一种认为贫困与富人利益相关;还有一种认为既与穷人利益相关又与富人利益相关。阿马蒂亚•森认为,贫困问题完全是与穷人利益相关的。阿马蒂亚•森之所以要强调贫困与穷人之间的相关性,是想说明,贫困问题所关注的焦点,必然要是穷人的福利。“它只是表明,无论影响穷人福利的因素是什么,贫困概念所关注的焦点必须是穷人的福利”。同时,阿马蒂亚•森还特别指出,贫困问题不是研究某一个国家的富有或者贫穷的问题,而是研究国家内部穷人的问题。阿马蒂亚•森由此开始对贫困进行深入的探讨。他为贫困程度的衡量提出了自己的方式。他认为以往的“穷人人数度量”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没有反映出穷人的贫困程度,二是对于穷人间的财富分配缺乏敏感性。阿马蒂亚•森也对于罗恩特里的生物学意义贫困、米勒和罗比基于不平等的贫困概念以及“相对”贫困概念进行了反思和批评。在阿马蒂亚•森的视野中,这几种定义都存在各自难以回避的问题。生物学意义的贫困把贫困视为对于基本生活物品的匮乏,但是对于基本生活物品的定义是非常困难的。最大的困难源自对于基本生活标准的限定。比如,我们可以把处于某种营养标准之下的人称为贫困,但是把营养标准转化为食物标准显然是非常复杂的。此外,消费不仅是满足生理需求,也是一种文化和习惯。对于特定地区人们,即便确定其营养标准也不是容易的工作。而对于把贫困解释为不平等的说法,阿马蒂亚•森认为虽然两者之间有联系,但并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贫困不意味着不平等,不平等也不意味着贫困”。而“相对贫困”即便已经被卓有成效地用于对贫困的分析,但是这一概念还是存有缺陷。相对贫困与贫困感相连,但是贫困无论怎样都有绝对的内核。比如,饥荒在任何条件都会被视为贫困。因此,相对贫困不是贫困的全部基础,而只能是贫困的一部分。“相对贫困分析方法只能是对绝对贫困方法的补充而不是替代”。��[2]� 阿马蒂亚•森也指出,贫困不完全是价值问题,也不完全是政策性的问题。在他的视域中,贫困就是权利问题。�
  
   阿马蒂亚•森认为人们社会生活是由各种权利所支撑的。就饥饿问题而言,阿马蒂亚•森认为是一种食物关系的反映。“关于食物供给的陈述,是指有关一种商品(或一组商品)自身的事情,关于饥饿的陈述则是指人与这种商品(或一组商品)之间的关系。”因此,他指出,要理解贫困问题,就必须深入了解所有权结构。所有权结构也就是不同权利集合的关系。“把一个权利关系运用于所有权,也就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则,建立一个所有权集合与另一个所有权集合之间的联系”。��[2]�在现代社会中,主要的权利关系包括以下四种:一种是以贸易为基础的权利,就是一个人有权通过交易而自愿得到的东西;一种是以生产为基础的权利,即一个人使用自己的资源或者从他人处雇佣所得的资源进行生产而得到的东西;一种是自己劳动的权利,即一个人有权拥有自己劳动的能力,进而有权拥有建立在与自己劳动能力相关的贸易权利,以及以生产为基础的权利;还有一种是继承与转移权利,即一个人有权拥有他人自愿馈赠的东西(他人对此物品的占有必须是合法的)。这四种权利关系是最为直接的社会性关系结构。就权利的内容而言,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交换权利、社会保障和就业权利。人的交换权利主要受到所在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影响。也就是说,一个人在社会中的经济地位以及该社会的主要生产方式将决定人的交换权利大小。影响交换权利的因素还包括:个人工作的意愿、找到工作的可能性以及工作的报酬;个人非劳动所得资产的可能收入以及需求物品的价格;个人劳动力以及可支配资源的价值;购买资源的价值以及个人购买、管理资源的生产能力;有权享受的福利和必须缴纳的税收等等。社会保障体系则能够把社会的利益分配给更多的人,让更多人摆脱贫困的境地。所谓贫困,就是组成人们社会权利的这些权利集合的缩小和缺失。�
  
   无论是亚当•斯密,还是阿马蒂亚•森,首先都认为贫困在价值上是不善的。作为功利主义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非常重视个人以及社会整体的幸福。功利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谋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亚当•斯密之所以构建由看不见的手所掌控的市场经济,就在于他认为由一种自发的行为所构成的社会机制,比任何由人的意图所支配的社会体系,产生出更好的结果,也就是创造出更大的幸福。而贫困恰恰是对个人幸福的伤害,是一种悲惨的生活状态,因此,它从根本上就承载着一种负面的价值。阿马蒂亚•森更是认为贫困是对于个人基本权利的剥夺。贫困的存在不仅是对于人类生活质量的挑战,更是对于个人权利的挑战。�
  
   其次,阿马蒂亚•森和亚当•斯密都把贫困视为一种社会问题,而不仅仅认为是经济问题。阿马蒂亚•森提出要从社会层面理解贫困,并且用社会的方式消除贫困。他提出了基于自由的发展方式,期待社会能够为人们的自由发展创造条件,通过维护社会生活的方式帮助人们摆脱贫困。亚当•斯密则提出了社会贫困的概念,认为贫困是因为社会生产停滞所产生的。同时,亚当•斯密也把贫困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关切贫困与基本社会价值的联系。比如,他就提出要保证人们体面的生活。除了饥饿等绝对贫困,亚当•斯密也窥见了社会性所带给贫困者的压力。两位经济学大师也把解决贫困的方式放置于社会整体背景之中。亚当•斯密期待社会的整体发展能够为所有社会成员带去富足,阿马蒂�亚•森�则希望自由社会能够确保人们的基本权利,从而促使人们脱离�贫困。��
  
   但是,亚当•斯密和阿马蒂亚•森在贫困问题中的差异也是显而易见的。�
  
   最大的区别在于,亚当•斯密作为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代表,并没有从自由经济的内部审视贫困问题。亚当•斯密不但不认为自由主义经济模式和贫困存在着内部的联系,反而认为贫困是自由主义经济发展不足所导致的。因此,他寄希望于两种方式解决贫困问题。一寄希望于人们的仁慈,仁爱。他在道德情操论充分肯定了仁慈作为一种品德的高尚。另一方面则期待经济的自由发展能够为社会和个人创造更多的财富。对于贫困的消除,亚当•斯密总是认为应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解决。一旦解决贫困的方式伤害市场体制,亚当•斯密则表现出不安和反对。这就是亚当•斯密对于当时英国的“济贫法”颇有微词的原因。在亚当•斯密看来,任何政府对于经济生活的强制和管理都会影响市场的效率。“济贫法”作为市场机制之外的法案,将对自由经济模式产生不利的后果。亚当•斯密认为,只要市场经济能够最高效地运转,就能带来最大的经济利益,从而为所有人带来财富。�
  
   阿马蒂亚•森则充分认识了完全市场经济的不足。他认为不能够仅仅依托市场经济解决贫困问题。阿马蒂亚•森认为,市场经济固然可以使利益的蛋糕越做越大,但是并不能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够从中获得利益,社会整体利益的增加并不必然带来个体利益的扩大。即便社会利益增长,还存在着利益分配的问题。如果社会利益的分配不掌握在人民的手中,或者分配不公平,就会引发贫困。比如孟加拉和印度发生的饥荒,就是物质的交换和分配权利没有掌握在当地民众手中。因此,与亚当•斯密不同,阿马蒂亚•森强调稳定的社会权利图式,对社会成员权利进行有效和充分的保障,从而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从亚当•斯密到阿马蒂亚•森,我们看到在市场经济学的发展中,对于贫困问题的关切已经从单独的经济学视角向更为宽广的社会视角延伸,从对于单独经济价值的过分追求向伦理和社会价值的关切过程。这对于我们国家目前所进行的和谐社会建设无疑具有巨大的借鉴价值。�
  
   我国在经历三十多年改革开放之后,取得了令世界为之瞩目的辉煌成就。但是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比如贫富差距的问题。我国基尼指数已经接近�0.5�,超过美国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从亚当•斯密到阿马蒂亚•森的历程告诉我们,经济建设是提高社会整体福利的手段,但不能仅仅关切经济利益的增长。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追求社会、经济、伦理价值的共同提升。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捍卫人民的基本社会权利,为人民带来幸福的社会生活。
  [参 考 文 献]�
  [1]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M].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2] 阿马蒂亚•森.贫困与饥荒[M].王宇,王文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第25卷 第6期� 2 0 1 1 年 11月湖 南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Vol.25,No.6�Nov. 2 0 1 1
  
  [收稿日期] 2011-02-16�
  [基金项目] 湖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核心价值观关系研究》(2010ZDB01);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反垄断法的正义伦理研究》(08YBA120);湖南省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自由秩序与竞争正义研究》(CX2010B088)�
  [作者简介] 陈 可(1977―),女,湖南宁远人,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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