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南京建筑师的执业状况 民国时期建筑师

  民国时期南京建筑师群体是中国近代建筑发展中重要的力量,其形成及执业活动状况一方面呼应了中国建筑师职业和近代建筑发展的大背景,另一方面又不同程度地受到南京城市地位和环境的影响,具有鲜明的地域特殊性。
  作为民国首都的南京,是中国近代建筑师展现职业理想和专业技能的主要舞台,在民国南京短暂的辉煌岁月里,他们中不少人肩负着建筑师、政府机构职员、大学教授等多重身份,这种独一无二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注定将为中国近现代建筑体系的创立和完善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基于中国近代的社会背景和南京的地位,近代南京建筑师所面临的是异常错综复杂的执业环境,他们在工作中表现出的顽强的适应性是近代中国建筑行业发展的缩影。以建筑项目的相关环节为线索,我们可以梳理出这些建筑师与外部环境的种种互动,以及他们如何通过自身努力推进项目的开展和职业理想的实现。
  建筑项目启动阶段的
  工作环境
  项目筹备
  民国南京时期由政府部门兴建的大型建筑及公共建筑通常具有严密的筹建计划、论证过程及实施流程。以下案例可反映此类项目启动时的特点。
  1.中山陵
  南京中山陵被公认为近代最重要的建筑作品之一。中山陵的建造也是近代建筑界操作最规范、程序最严谨、多方位合作的案例之一。
  1925年4月,国民党中央成立“总理葬事筹备委员会”,负责陵墓工程和奉安大殿事宜。随后在上海成立了葬事筹备处。遵循孙中山先生的遗愿,宋庆龄、孙科及葬事筹备委员会代表多次上紫金山勘察,宋庆龄建议将墓址选在南坡平阳处。最后葬事筹备委员会选定紫金山中茅山南坡为建陵地点。
  同年5月13日,葬事筹备处在上海召开第五次葬事筹备会议,会议决议公开刊登陵墓图案征求条例,进行国际性建筑图案竞赛。5月15日,葬事筹备委员会公布《孙中山先生陵墓建筑悬奖征求图案条例》,要求祭堂“须采用中国古式而含有特殊与纪念之性质”,并应采用坚固石料及钢筋混凝土建成,不用易碎的传统砖木;应征者除了建筑师外,美术家也可交表现图概念图参加;竞标形式“一切应征图案须注明应征者之暗号,另以信封藏应征者之姓名、通讯址与暗号”;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后因海外应征者要求延期至9月15日。至截止之日共收到中外建筑师应征方案40多个。评判顾问团包括“葬事筹备委员会及家属代表为当然委员”,另外包括土木工程师凌鸿勋、雕刻家李金发、画家王一亭、德国建筑师朴士(Emil Busch,朴士是中山陵国际竞赛评委中唯一的建筑专家,他是上海宝昌洋行的建筑师和土木工程师,据称选择这样一位名声并不显赫的国外建筑师,首先是出于国际信誉的关系)。
  2.中央博物院
  1933年4月,应蔡元培为首的知识界人士的呼吁,为建造一座国家级博览建筑,国立中央博物院筹备处成立。7月成立中央博物院建筑委员会,成员有包括梁思成在内的9人,行使保管建筑基金、选择建筑地址、审定建筑计划、监察建筑工作等作用。1934年7月26日,中央博物院建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商讨征地与选址问题,并呈请南京市政府征收中山门内路北旧旗地为院址。1935年4月,市政府批复半山园旗地一百亩为院址。项目经费由中央研究院补助5万,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补助150万。方案的征选工作选择了邀请招标的方式。作为“工程顾问”的梁思成审议起草了相关章程和契约。1935年6月5日发布《中央博物院建筑委员会征选建筑图案章程》,该《章程》规定方案竞赛组织机构、邀请建筑师、奖项设置、联系方式、评委组成、评审程序、基地状况、建筑投资、预算方法、图纸要求、合同签订、专门委员职责、营造商投标及管理、设备工程、建筑师费、建筑形式、建筑面积分配等,并要求建筑采取“中国式”,“聘中华民国国籍之建筑师十三人参加”
  (倪明、李海清《可贵的尝试――原中央博物院建筑缘起与评析》),成立的建筑图案审查委员会委员包括张道藩、杭立武、梁思成、刘敦桢和李济。
  3.紫金山天文台
  1915年,中央观象台台长高鲁向政府当局请示建设中国自己的天文台,并选址北京西山打鹰岩附近,经过多次实地选择勘察,勘定台址,绘制建筑蓝图,并已做出经费预算。当时民国政府成立不久,政局动荡,因没有建设经费而告终。1927年国民政府迁都南京,蔡元培应邀组建大学院,任命高鲁为大学院观象台筹备委员会主任。11月20日,国民政府召开“国立中央研究院筹备大会”,高鲁向筹备大会提交议案《建国立第一天文台在紫金山第一峰》,获得通过。不久国民政府向中央研究院下达293号训令,指示立即筹建紫金山天文台。不过在台址选择上,仍经历了诸多周折。当时紫金山属于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管辖范围,由于紫金山第一峰过于靠近中山陵,在山南坡开盘山公路露出黄土“有碍国际观瞻”,陵园管委会要求按中国固有式形式设计天文台建筑方案,与陵园保持一致。第一峰北麓陡峭,建设花费巨大,而中国固有式与天文台圆形球顶建筑形式又不符,且面临着经费困难。因此继任天文台长余青松另外勘测地形,重新绘制盘山公路,最后将台址选在紫金山第三峰。由此才得以开展招标道路营造公司,并于1931年聘请基泰工程司杨廷宝设计建筑单体。
  相比较而言,一般民用建筑筹划过程则相对宽松,时间较短,但规划或单体建造有时因经费、时局等原因拖延较长时间。
  项目承接的方式
  1920年代始,首都南京开始聚集众多建筑师,当时业主选择建筑师和建筑事务所的方式包括竞标和委托两种。
  委托是建筑项目承接的重要形式之一。
  建筑师的业务水平是近代建筑师是能否承接到项目的主要因素。1919年金陵女子大学校筹备建设新校区。校董德本康夫人聘请在国内已有良好声誉、设计过长沙雅礼大学的亨利・墨菲。墨菲对于商业效率的重视,赢得了那些时刻关注自己财务状况的传教士们的青睐,同时他对在设计中体现中国传统特色的强烈意识,又让那些追求“本土化”传教理念的传教士们感到满意。除此之外,据称德本康夫人选择墨菲和其曾合作过的司徒雷登与德本康夫妇的旧交也有一定关系(德本康夫人和她丈夫劳伦斯・瑟斯顿曾于1903年辅助过长沙雅礼大学的选址,对墨菲的建筑造诣有较高的评价。同时墨菲在设计燕京大学时与司徒雷登的弟子爱德华L・史密斯交往密切,司徒雷登又是金陵女子大学建设的出资人之一)。
  与业主的良好关系是建筑事务所承接大型且利润丰厚项目的因素之一。如“基泰”工程司合伙人关颂声出生贵族家庭,其父曾是北洋西医学校第一届毕业生、光绪帝御医,其夫人是宋美龄在美国韦尔斯里女子学院同班同学,他与国民党高官私交甚好,事务所社交活动、项目承接由他主持。基泰在南京承 接不少大中型项目多少与之有关,如由蒋介石倡议的首都中央体育场为全国运动会建设场地的工程中,就“约聘”基泰工程公司建筑师关颂声担任绘图设计、监督工作。
  此外南京很多建筑师被政府部门聘为技师,为接触政府工程提供直接便利。如1930年国民政府考试院(今南京市政府所在地)起建时,由于政府人才选拔迫在眉睫,苦于没有考试场地,为及时满足1931年第一届高等文官考试考场需要,没有采用竞赛方式而由当时南京特别市市政府工务局技正科员、建筑课课长卢毓骏进行第一期建筑设计,建成中国民族样式的政府建筑。又如小红山美龄宫的建设亦可见到相似情形,1929年6月,宋美龄随蒋介石参加孙中山的奉安大典,见明孝陵四方城东小红山一带林海浩瀚,环境清幽,就要求蒋介石在此建造别墅,供谒陵途中休息。1930年蒋介石向总理陵园提出“拟借陵园小红山建筑别墅”,这道犹如“圣旨”的提议受到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南京市政府工务局局长赵志游亲自设计,技师陈品善负责主办,新金记康号营造厂负责承造。
  采取委托方式在南京的私人住宅建造中最为常见。大批政府官员随着国民政府迁往南京,建造私宅蔚然成风。部分事务所因成功设计项目后,收到高官频频委托,形成了多米诺骨牌效果。如华盖事务所在南京得到私宅的委托数量繁多,占其在南京工程总数的约60%。一半集中在兰园合作社、新住宅区(颐和路一带)和陵园新村,委托人包括政界何键、何应钦、黄仁霖、李迪俊、邵力子、沈克非、沈士华、吴保丰、肖同兹、张治中、朱一成,还有来自建筑界卢树森的委托,商界有程觉民、戴自牧、陆法曾、王恩东等,文教界有陈俊时、程孝刚、傅汝霖、顾毓珠、伍叔镜、吴震修、赵士卿、邹树文等(范文照《建筑师应有之认识》)。
  投标征求图样来遴选建筑师是政府建筑较常用的办法。
  投标方式从公平竞争出发选择建筑师,以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为目的。政府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在选用建筑师时,业主有时公开征求图样或者展开设计竞赛,能有效防止“请托之嫌”。1929年中山陵国际竞赛中,吕彦直的方案在中外40多份设计方案中脱颖而出,得到葬事筹备委员会一致认可获得第一。1935年公开征集设计南京国民大会会场方案和营造商,公利工程司奚福泉的方案被评为第一,关颂声第二,赵深第三。1934年中央博物院筹建工作中,建筑委员会举行邀请竞标,徐敬直方案以其最具修改可能性获得竞标第一名。其余建筑师照章应征,无论是否得到设计工程,都有一定的酬劳。
  当然执行过程中也时有弊端,首先召开公开竞标需要的时间、经费均比其他工程多,尤其在国民政府刚迁都南京时,建设需求大,且南京财政收入年年倒挂,因此只有大型重要工程才采用这种方式。同时招投标审查制度不健全,也导致有“善于营运者,能以他人所绘之图,冒充而得标”的现象。此外,即使这种为建筑师提供公平展示平台的投标制度,也有建筑师不为所动,范文照就曾说过,“用投标式征求图样为选任建筑师之法,最为不智”,他认为建筑师选用应像选律师医生一样要选有所专长的,专门设计银行工程的建筑师就不愿承接乡村住宅类的项目,大工程应该选用著名建筑师,小建筑师力量有限而幼稚。建筑师以专长承接业务有一定合理性,但在职业建筑师制度形成之初,要求建筑师有更细致划分只是理想状态,即使是当代的建筑行业也没有真正实现。
  民国时期南京建筑师执业
  过程中面临的三种关系
  建筑师与业主的关系
  建筑方案的成型往往是设计人员与业主相互合作、互相沟通、共同作用的结果。
  中央博物院方案甄选工作结束后,院建筑委员会邀请的13位建筑师中12位提交了参评方案,但有的超出预算,有的面积不符,尽管没有能够和建委会的章程完全符合的方案,审查委员会还是选出了有修改可能性的方案,徐敬直作品为第一,陆谦受第二,杨廷宝第三,奚福泉第四,童第五。院建筑委员会聘请徐敬直为本院建筑师,随后在梁思成、刘敦桢的亲自把关之下,徐敬直、李惠伯将方案从仿清式宫殿建筑改成仿辽代建筑,并且绘制施工图,编制工程预算和招标文件。
  金陵女子大学建校过程中,建筑师墨菲与校董德本康夫人的良好沟通是方案最终得以中国民族形式实施的基础。1918年9月,墨菲会见了德本康夫人并一起视察大学新校址,勘察地形。对大学建筑采用的风格和希望达到的质量,德本康夫人与墨菲通过书信的形式进行了密切交流。德本康夫人希望看到除了中式大屋顶外更中国化的建筑形式。1918年7月25日,她写信给墨菲说:“就我个人来说,我希望它们在屋顶之下的东西也是中国化的,只要我们全力以赴去追求它的话。我认为你为雅礼大学所做的设计草图,就比其他所有我见过的建筑更接近真正的中国式样。”8月3日,墨菲对此回复:“您认为建筑在屋顶以下的部分也应该保持中国式样,我亦深有同感。的确,屋顶是整个中国建筑中最显著的特征,但是中国建筑的特色是贯穿整个建筑的,它的开窗,实体与虚体的关系,整体表现与细部处理等等,都是一个完整的整体。我们想在现代建筑上获得这些精彩的中国建筑特征,是一点也不可能的,除非我们能在模仿屋顶之外再做点什么”。
  整个工程进行非常顺利,墨菲与德本康夫人在上海南京两地保持联系,墨菲事务所在纽约的合伙人达纳(Richard Henry Dana)与纽约的金陵女大建筑委员会保持沟通,商讨关于筹措建筑经费的问题。上海和纽约的事务所展开合作,墨菲将设计图纸寄回美国,达纳安排人员进行细化。1919年3月,墨菲基本完成了大学规划意向回到美国,4月10日与建筑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会上协商讨论了六大问题,包括建筑风格、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合理性、造价升高带来经费来源问题、分期建设问题以及相应的工作计划,最后是工程监理的问题。最后墨菲说服建筑委员会同意采用彻底的中国风格,带来的造价增加10%的问题通过分期建设以及美金兑换成当时汇率较好的墨西哥币的方式解决。墨菲为此安排了详细的计划表。项目1922年开工建设,由陈明记营造厂承建,1923年完工。
  建筑师与工程师的关系
  民国时期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业已分开,成为完整独立又互相联系两个阶段,建筑施工图包括总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节点详图等,而涉及结构施工图中专业化程度高的部分如结构设计计算、钢筋混凝土结构做法等是建筑师无法完成的工作,因此需要结构工程师进行配合。
  据推测,结构工程师的来源主要是近代教育下的土木工程师。近代建筑工程领域,土木工程师及土木工程专业出身的建筑师在早期占据绝对优势。1933年“中国建筑师学会”会员只55人,而早在1924年 “中华工程师会”就有会员387人,到1931年会员共2169人(李海清《中国建筑的现代转型》)。土木工程师分布广泛,主要从事勘察测绘、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设备设计及施工监理等工作。他们在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有些独立开业自营建筑事务所从事建筑设计活动,有些则成立顾问事务所与建筑事务所合作。
  建筑师自营设计机构与结构工程师合作的方式包括三类。第一类大型设计机构具有工程师专业工种,结构工程师成为建筑设计机构的成员,如早期“基泰”有主任结构工程师杨宽麟,其他成员包括北洋大学郑瀚西和初毓梅;第二类大型设计机构具有较固定的工程师合作对象,如“华盖”主要合作对象是“华启顾问工程师”,南京首都饭店等作品均是两个事务所合作的成果。后期“华盖”与“蔡显裕顾问工程师”合作设计有南京美军顾问团公寓等;
  第三类是中小型设计机构采用的随机委托工程师合作的方式,背后是一种自由选择和契约雇佣关系。无论哪种合作关系,结构工程师相对而言都处在被动位置。
  建筑师与营造厂的关系
  建筑工程中,建筑师凭专业知识及对近代建筑制度、工程相关运作方式的了解可以负责起草招标文件、评估投标项目估价,为业主提供选择应征投标营造厂的专业意见。因此建筑师对营造厂的看法有可能直接决定营造商的工程得标与否。尤其在工程投标实行“软标”时,建筑师的意见极为重要。南京中山陵一期工程,吕彦直建筑师对口碑较好的上海“姚新记”营造厂情有独钟,在他的努力下,最终无意参与招标的“姚新记”以44.3万两造价承包了中山陵营造(刘凡《吕彦直及中山陵建造经过》)。受雇于业主又能决定营造厂的工程接洽,处于双重身份中的设计师有更多机会接触到所谓的“灰色收入”。著名建筑师范文照主持工程招标时更直接表达“你为建筑师准备好10%的好处了吗?”(张铸《我的建筑创作道路》)
  施工过程中,建筑师对设计和材料的选用保留自主权,“业主既雇佣建筑师为顾问,即应将理想中之房屋需要,详细告之,由其估算并核断造价多少,材料贵贱,房屋大小,但不能强定房屋需要如何造,材料如何好,而造价则须如何廉”(杜彦耿《营造厂之自觉》)。营造厂须按照建筑师的要求和监督进行施工,工程一切材料都需经过建筑师审查,随时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如果有必要进行材料试验,营造商也需要配合,事实上营造商受建筑师直接领导或指示。在建造中山陵过程中,吕彦直主持施工管理十分严格,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对用料和施工程序都一一过问,材料不合适宁可返工,1926年11月因祭堂用砖质量不好而拆除改用钢筋混凝土。砂石混凝土的强度试验和钢筋混凝土竹钢的拉力试验由南洋大学著名土木工程师凌鸿勋和中国工程师学会会长徐佩璜等亲自主持,“姚新记”承包商曾评价他“吕建筑师欲成其千载一时艺术之名,处处以试验之”。
  此外,建筑师承担着在业主、营造厂之间沟通协调的身份。建筑师“为业主之纯粹专家顾问、对于房屋取材之优劣,造价之丰薄,一以固定的计划,从中维护其实现……遇与包工人发生任何纠纷时,建筑师又能于法律上秉公裁制”(《中国建筑师学会建筑章程》)。1936年南京金城银行组织硬标方式选择营造商,结果中标的非但不是报价较低的前七名营造厂,而是报价最高的申泰营造厂,是因为申泰与金融界人士关系密切。此事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社会舆论谴责南京金城银行不公正违反了行规,并引起了营造业主联合抗议,最后事件以陆谦受建筑师出面调停结束。
  南京地区执业建筑师的工作状况是近代中国建筑行业的缩影,从他们执业活动的相关阶段出发,审视民国时期南京建筑项目进程中建筑师的工作及作用,探讨在执业过程中建筑师是如何将主观能动性和被动适应性结合起来应对时代与社会的条件和要求,于我们今天而言仍然不乏启示的地方。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近代建筑师职业制度研究”资助成果,项目编号:1IYJCZHI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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