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先富共富理论的现实指导意义 先富共富和台阶式

  摘要:邓小平明确指出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同时,他又指出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是“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面对当前社会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现象,有必要重温邓小平“先富共富”、 “防止两极分化”的相关理论,并从中找到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邓小平 先富共富理论 防止两极分化
  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20年来市场取向的改革,使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但是市场经济体制在促进生产力发展、效率提高、财富增加的同时,也必然在收入分配领域带来收入不均的问题,“共同富裕”尚未实现,贫富差距、两极分化态势却越来越严重。因此有的人对邓小平的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产生了疑惑、动摇,甚至提出这一思想已经过时。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我们有必要重温邓小平同志的先富共富理论,深刻认识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防止两极分化”的相关论述, 从而科学剖析目前分配领域中出现的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从中找出解决当前贫富差距过大问题的对策。
  一、完整领会邓小平先富共富理论,既要弄清先富的客观必然性,又要反对两极分化
  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把“共同富裕”提升到了社会主义本质层面的高度,成为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这是区别于资本主义的主要特征。邓小平在强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指出要正确理解“先富”。 “先富”是指让那些人“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所以,邓小平的“先富”含义是先富起来的手段是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只有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才能增加社会财富,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创造出物质基础;才能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引导和带动其他人为发展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而努力。他又一而再、再而三地指出,要让“先富带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即“先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共同富裕”,“先富”只是手段,“共同富裕”才是目的。但是共同富裕的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步实现的比较长的动态过程;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是“让一部分人先富”,再让“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的这个思想是符合我国国情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的。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有其客观必然性。首先,我国现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与此相适应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占有生产要素的数量、获得和使用生产要素的能力不同,经营水平和机遇不同,总收入、纯收入和分配方式不同,必然会出现收入差距。其次,就每一个劳动者来说, 由于劳动者个人禀赋不同,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质量有较大差别,所以即使在实行按劳分配的公有制经济内部也会出现收入差距;再加上劳动者家庭负担有差异,平均收入和实际富裕程度也会不一样。再次,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以及不同经济领域和部门之间客观上存在很大差别,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必然会出现收入差距。
  邓小平在谈到“共同富裕”的同时,十分强调“反对两极分化”。 早在1981年12月会见国际友人时,邓小平就说:现在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始终要注意避免两极分化。要逐步增加人民收入,不允许产生剥削阶级,也不赞成平均主义”。1985年3月出席全国科技工作会议时,邓小平又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进入90年代后,他又多次强调这一问题,1993年9月邓小平说:“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少部分人获得了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邓小平的这一担忧已经成为现实,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中国社会用了仅仅不到30年的时间就从社会贫富差距最小的国家变成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这已成为当前我们必须正视的现实。
  二、贯彻邓小平“先富”带动“共富”的思想,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继承贯彻邓小平的先富共富思想,对于我们正确认识目前分配领域中出现的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提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合理控制收入差距的措施,有着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首先,注重社会公平,防止两极分化,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党的十四大以来,针对原来分配领域平均主义严重影响效率提高的情况,为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的发展,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随着经济发展过程中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原则。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没有再沿用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而是强调 “注重社会公平”,强调“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就把公平问题提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反映了分配理论在解决利益分配和收入差距实践基础上的与时俱进。坚持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结合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其次,加大个人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一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要强化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使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收入随着经济发展逐步较多地增加。二要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要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使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者行列。三要切实对过高收入进行有效调节。要正确运用税收手段,使过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通过税收等形式由国家集中用于再分配。四要取缔非法收入。要严格执法,对偷税漏税、侵吞公有财产、权钱交易等各种非法收入依法取缔和惩处。五要规范垄断行业的收入,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经营;规范垄断性企业资本收益的收缴和使用办法,合理分配利润。
  要通过改革和发展,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垄断经营,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防止两极分化,使全体社会成员逐步共同致富。通过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规范垄断性行业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防止两极分化。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共同富裕。
  再次,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社会保障体系通常被称为社会的“安全网”,是调节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渠道,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和社会和谐的稳定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但还存在着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要从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统筹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城镇社会保障和农村社会保障、统筹公平和效率、统筹政府作用与市场效率的高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人口众多,社会财力并不充裕,社会保障水平和保障方式要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从实际出发,既要逐步扩大保障的覆盖面,又要合理确定保障水平,实现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要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高度重视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继续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总之,在贫富差距逐渐扩大、社会两极分化日益严重的社会形势下,我们更要坚信,在邓小平关于先富共富理论的指导下,切实贯彻其“先富”带动“共富”的思想,通过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措施,我们能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既能够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必然能够实现共同富裕。
  参考文献:
  [1]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
  王志梅(1976- ),女,内蒙古包头人,内蒙古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从事思想政治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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