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个人社保查询系统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几种观点

  摘要:农民工正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使工人队伍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近年来随着农民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出现,农民工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对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也有了一部分研究。本文主要介绍一下现在学术界的几种观点,从而使读者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研究有一个基本认识。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66(2008)10-0023-01
  
  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上,当前理论界还存在着较大分歧和争论,没能形成相对一致的意见,更没有能为大家基本接受的成熟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将农民工纳入到现有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孙树菡、张思圆在文章《都市边缘群体及其社会保障权益》中指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廉价的劳动力往往是其工业化初期的一个相对优势。为充分利用这一优势,推进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经常使用的手段是国家政策向现代工业部门倾斜,由此而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几乎成为工业化过程中的普遍现象。中国就是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建国初期所建立的劳动保险制度,实际上是在主要的现代工业部门(基本是“国营”的)建立终身就业和雇主(企业)全部负担费用的“小”社会保险制度。而对城镇非现代工业部门(或“非国营”企业)职工以及农村人口,则没有社会保险。而政府又将“社会救助”降到了最低限度,从而使中国最初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制度既同多数发展中国家相似,是与二元经济相适应的;同时又具有“中国特色”:极度向社会保险倾斜、极度向城市倾斜,而过度保护了城市中既得利益群体,同时剥夺了农村和非现代、非国营部门群体的利益。在经济体制改革的今天,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形成一个新的庞大的“边缘”群体――农民工,而此时,社会保障制度就必须改革。他们认为在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体系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时,应分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首先,建立规范的用工制度;其次,解决与生产密切相关、与农民工的身心健康以及生命至关重要的工伤保险;最后,考虑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张启春在文章《谈谈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中也提供了两条吸纳农民工进入城镇社会保障系统途径:其一,通过户籍变更,改革农民身份,变成“城里人”,进而进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这种途径是在充分考虑到现有户籍制度的前提下提出的办法。它承认现有户籍制度的合理性,承认并保留了由现存户籍制度所带来的城乡二元分割以及由此带来的城乡居民在就业、住房、医疗等各方面的社会福利的差别。通过改变户籍身份,进而进入城镇系统,也理所当然地进入城镇社会保障系统。其二,通过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扩面将已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直接纳入。这种途径不考虑现存户籍制度,也不考虑由此带来的城乡人员身份的差别,以同工同权作为基本出发点,这种同工同权既包括同样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也还包括进入工会等其他方面的权利。从长远看,这是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方式,有利于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有利于打破城乡壁垒,也有利于体现公民的基本权利。它绕过了制约当前农村户口人员的户籍壁垒,无论户籍制度发生怎样的变化,以就业形式作为标准,以居住地为原则,在同一企业,无论你是农民工还是城镇职工,享有相同的待遇。
  
  二、应对农民工实行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近年来,上海、成都等地以建立农民工综合保险为标志,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这种办法比较适合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制度“门槛”低,政策可操作性也强。据此,有不少专家学者重点推荐这种办法,认为仍将农民工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既不现实也不可靠,但对农民工一开始即推出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也缺乏财源及其他资源,因此现阶段应推出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构一种作为过渡形态的“三元社会保障模式”。另有人指出农民工身份的过渡性要求必须建立有利于城乡衔接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其勾勒了一种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架构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并从该制度的保障对象、保障项目、基金筹集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
  
  三、将农民工纳入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杨立雄在文章《“进城”,还是“回乡”?――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路径选择》中指出:目前应将农民工纳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改革、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在适当时机,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统一接轨。杨立雄认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落后于城镇,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养老保障、教育救助,实现“生(存)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于有所学”。考虑到东、中、西部农村区域发展的不均衡现状,在进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再选择时采取的策略是梯度推进,即根据不同的经济类型地区选择不同的社会保障内容。在东部地区可选择社会保险型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中西部地区选择社会救助型的社会保障体系。最后建成正式保障与非正式保障相结合,涵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与社会互助等基本保障项目的、资源得到充分整合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待其条件成就后,向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过渡,形成适应全面小康社会发展要求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四、统筹城乡,重新构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
  
  刘文海在文章《怎样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指出:农民工社会保障既不能强行把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也不能简单地另外建立一套专门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而要从根本上打破城乡分立的二元社会保障结构,着力于建立制度模式全国统一、覆盖城乡居民、城乡和地区保障待遇有所差别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此一并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张启春.谈谈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J].江汉论坛.2003.4
  [2]李迎生.社会保障与社会结构转型――二元社会保障系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罗遐,夏淑梅.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分析与政策建议[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3
  [4]杨立雄.“进城”,还是“回乡”?――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路径选择[J].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4.2
  [5]高书生.关于搭建中国社会保障新平台的设想.经济研究参考[J].2003.4

推荐访问:几种 农民工 社会保障 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