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谈] 工程量清单计价范例

  摘 要:工程量清单(Bill Of QuantityBOQ) 是在19世纪30年代产生的,西方国家把计算工程量、提供工程量清单专业化作为业主估价师的职责,所有的投标都要以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从而使得最后的投标结果具有可比性。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改革和完善工程价格的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相对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是一种新的计价模式,是由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在建设市场上根据供求状况、信息状况自由竞价,从而能够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 量价分离 施工 措施性消耗 投标报价
  
  引言
  
  近几年来,我国就如何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展开了积极的探索,为适应建设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针对工程计价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统一量、市场价、竞争费”的思路进行了工程造价改革,工程造价管理由静态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动态管理模式。但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这一模式又明显滞后,因为工程预算定额是按照不同的地区、不同企业的平均水平制定的,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属于社会平均价格。这种平均价格可作为市场竞争的参考价格,但不能充分反映参与竞争企业的实际消耗和技术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着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发挥,体现不出招投标活动中“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因此对现行工程计价方式和工程预算定额进行更深入的改革势在必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改革以工程定额为计价依据的计价模式,逐步形成“市场形成价格、企业自主定价的新格局”,把工程计价的权利真正交给片企业、交给市场,可以说,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由招标人按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其指导原则是: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社会全面监督。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传统定额模式的比较
  1.量价分离。在传统定额模式中,建筑产品价格普遍采用“量价合一”的静态管理模式,即通过工程预算定额确定建筑产品价格,尽管定额的消耗量标准是依据施工规范、典型工程设计、社会平均水平等方面因素制定的,但最大的弊端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各种价格、管理费及利润率的确定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及企业体制改革的发展相脱节。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作为强制性标准在全国统一实施。但它不是计价的主体,在具体的计价过程中,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计价规范为投标人提供工程实物量清单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统一量和对拟建工程情况的描述及要求,结合项目、市场、风险以及本企业的综合实力自主报价。这种计价模式把过去预算定额中规定的施工方法、消耗量水平、取费等改由施工企业来确定,实现建筑产品价格市场化,从根本上改变了量价合一的传统的预算定额制度,为工程造价走向市场化奠定了基础。
  2.施工措施性消耗和实物消耗的分离。传统定额模式下由于价格由政府统一定基准价,只用系数调整方法的表态价格管理方式管理动态变化的建筑市场,没有把实体消耗与措施消耗分开,工程建设的特点之一就是构成工程实体的消耗部分是由工程设计决定的,但施工方法、手段则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应由承包人自行决定。然而传统定额模式将工程实体消耗与施工措施性费用捆在一起,使技术装备、施工手段、管理水平等属于竞争机制的个体因素固定化了,不利于承包人优势的发挥,难以确定个体成本价。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打破了过去价格由政府统一定价的静态管理模式,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将实体消耗与措施性消耗分开,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能够依据企业定额消耗量或参照国家预算定额消耗量、市场价格信息等各种要素,结合企业的具体实力、技术装备、施工手段、管理水平等情况自主定价。
  3.招投标形式不同。《价格法》规定了三种定价方式,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在传统定额模式下,由于价格改革没有到位,在招标活动过程中,标底(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都是按照现行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进行计算,投标过程中,标底(控制价)成为一个基准价,在一定的幅度范围内作为判断投标报价的标准。可以看出,在传统定额模式下计算出来的施工承发包价格是政府指导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定额模式下投标报价套用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进行计算的计价办法,而成为由投标企业根据竞争需要、自身实力和特定的需求目标自主确定管理费和利润水平,通过竞争的方式以合同的形式来确认工程造价的定价方式。这一价格本质上不同于定额模式下通过层层计算得出的价格,也不同于“一方愿卖一方愿买一拍即成的”简单的市场交易行为,它既不是投标人任意定价,也不是招标人自由出价,而是在一定市场规则的引导下,通过报价竞争,由社会加以确认的市场调节价。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操作
  就我国目前的实践而言,工程清单计价作为一种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其使用权用主要在工程招标阶段。因此对于工程量清单的运作,笔者主要是从招标、投标、评标三个阶段阐述。
  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投标模式一般采用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分项的单价综合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而其他一些费用如施工组织措施费、工程担保费、保险费等而列入其他报表。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一般由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作为承包商计算投标报价的依据,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的用途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为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共同参与竞争的投标和作为工程合同价款签订的基础,另一方面可用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或处理索赔时确定新项目的价格时可选用或参照的基础。
  2.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报价一般由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个项目进行认真分析,并结合当时市场的材料价格、劳务行情和自身企业的管理体系,结合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地段的好坏、环境的好坏,工期量的要求、文明施工的考虑、创优的计划及其他各种风险因素进行报价。因此投标单位的各种投标实力、投标策略都能相应地体现在报价上,从而真实地反映出工程的实际成本。所以各企业应该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体系,建立可靠的材料、设备价格询价和比价渠道。组织专人负责进行企业自身的招标报价资料和已完工程竣工资料积累,也包括对竞争对手资料的收集和积累,还可以建立计算机数据库,建立企业内部定额体系或报价体系。这样就可以保证在投标报价编制的过程中能迅速确定企业认可的工程实际需要成本,以便采取一定的报价策略进行报价。
  3.评标、决标。如何评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控制投标报低于成本是针对目前存在的压低标价和低于成本报价等不规范行为,防止由于过低的成本报价中标导致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现象发生。《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等七部委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才规定》都提出了不低于成本投标报价的评定原则。这里的成本是指企业的个别成本。通过“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所有投标人中报价最低但又不低于成本的报价,评标委员会针对每个分项进行认真分析并对投标报价是否能保证工程质量,是否有偷工减料的倾向,是否有恶意压价的可能,是否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等方面进行判断是否低于成本后再得出结论。
  (三)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所在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工程造价和竞价的市场环境,逐步解决定额计价中与工程建设市场不相适应的因素,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改革措施,实行建立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上的招投标制度具有很强的优越性。
  1.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量以清单的形式给予公开,所有投标人的竞争起点是一致的,体现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就是把定价权交还给企业和市场,淡化定额的法定作用,在工程招标投标程序中增加“询标”环节,让投标人对报价的合理性、低价的依据、如何确保工程质量及落实安全措施等进行详细说明。通过询标,不但可以及时发现错、漏、重等报价,保证招投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能将不合理报价、低于成本报价排除在中标范围之处,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又可改变过去“只看投标总价,不看价格构成”的现象,排除了“投标价格严重失真也能中标”的可能性。评标过程中由于制定了合理的衡量投标报价的基础标准,并把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规范了投标人计价行为,又在技术上避免了招标中弄虚作假和暗箱操作,从而规范了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市场。
  2.实现量价份离,强调风险分担,促进各方面管理水平提高。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以后,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投标人则必须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的施工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确定投标报价,因此,投标人必须承担价的风险。由于成本是价格的最低界限,当投标标人减少了投标报价的偶然性技术误差时,就有足够的余地选择合理标价的下浮幅度,掌握一个合理的监界点,既使报价最低,又有一定利润空间,通过风险的合理分担促进各方面管理水平的提高。
  3.加强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淡化标底的作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实质上是市场确定价格的过程,通过淡化标底的作用,使标底不再成为中标的直接因素,并取消标底审核这一环节,将标底改为控制价,并在招标时公开。控制价的作用只作为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报价时参考的上限标准,只要投标价高于控制价就不能成为中标单位,从而起到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这样就消除了编制标底给招标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彻底避免了标底的跑、漏、靠现象。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公开,提高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为承包商竞争提供了一个共同的起点。使招投标过程真正做到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现阶段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急需探讨的问题
  
  工程量清单项招标适应了市场经济的需要,对招投标机制的完善和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仍有不少问题需要探讨。这主要表现在价格的制定和管理上。投标报价是竞争的核心,但是在清单的计价方式上,仍难以从计划经济上的计价模式中脱胎换骨,存在着与市场竞争机制和价格调节机制不相一致的地方,需要研究和探讨的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企业缺乏自主报价的能力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实施的关键在于企业的自主报价。但是由于大多数施工企业未能形成自己的企业定额,在制定综合单价时,多是按照地区定额各相应子目的工料机消耗量,乘以工料机的市场单价,再加上由地区定额制定的按工程类别的综合管理费率和优惠折扣系数,一个单项报价就生成了。相当于把一个工程按清单内的细目划分变成一个个独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去套用定额,其实质仍旧沿用了定额计价模式去处理。这个问题不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固有缺点,而是由于应用的不完善造成的。因此企业定额体系的建立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重要工作。运用自己的企业定额资料是制定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重要工作。运用自己的企业定额资料去制定工程量清单中的报价,材料损耗、用工损耗、机械种类和使用办法、管理费用的构成等各项指标都是按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的,表现自己企业施工和管理上的个性特点,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二)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目前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制度主要是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主要包括全国统一工程量清单编制规则和全国统一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但施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配套有详细明确的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我国虽然在2000年初由建设部颁布实施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就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中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
  (三)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本身的认识还有所欠缺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定额计价相并列的一种计价模式,其核心是为了配合工程价格的管理制度的改革。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需要新的观念和新的造价管理模式,适应这项改革工作。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逐步完善思路
  
  (一)宏观层面
  1.尽快推出我国的招投标规范与国家标准。包括统一工程量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划分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以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招投标的计价行为。例如,目前预算定额对于项目的划分过细、过于繁琐,不适应工程量清单招标清单列项相对较粗的要求,会造成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上仍过份信赖定额,在量和价的计算上统得过死、过细。因此,需要相应地改进定额项目划分的规定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做到既简化部分项,又能统一计算规则,使其有利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发展。
  2.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评标定标办法。要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合理,评标定标是最关键的环节,目前国内还缺乏这样一套评标办法,一些业主仍单纯看重报价高低,评标过程中自由性、随意性,规范性不强;评标中定性因素太多,定量因素太少,缺乏客观公正;开标后议标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把公开招标演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必须在国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上,参考国外先进经验建立起一套公正合理、科学先进、操作准确的评标定标方法来与之相适应,这样才能杜绝建设市场可能的权钱交易,堵住建设市场恶性竞争的漏洞,净化建筑市场环境,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我国有形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微观层面
  1.极力推行企业施工定额,建立、完善企业自主定价机制。应积极扶持先进企业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针对市场的变化建立和完善企业定额,使企业能根据市场条件的变化不断地调整优化企业内部结构,来适应市场,发展自己,由市场形成价格。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在依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宏观调控积极引导和监督市场的计价行为,并依法采取可行的方式来控制建筑市场中的恶性竞争的发生,防止低于成本价中标,以保证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同时防止串通投标引起的高价中标行为的发生。
  2.必须加快建设中介组织和施工招标机构的自身建设。建筑产品及其生产过程的特殊性,加上业主不可能熟悉建筑市场的体制、运行规则和工程本身,它和承包商就不可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所以,工程中介代理机构在建筑市场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中介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资质条件、从业资格如何确定,如何规范设立,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应充分发挥中介机构自己专业的优势,大力拓展招标咨询业务,提高人员素质,积累工作经验,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这一新的计价模式。而且要建立高层次、权威的工程招标管理机构,扩大工程招标设施的规模,并且提高设施的技术装备水平,不仅把工程施工发包纳入工程招标中心,还要把建设监理、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归拢起来,不仅把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发包,还要把铁路、公路、水电等专业工程纳入招标中心。二是实行工程招标管理专业化,建立统一的招标服务机构,专门负责工程报建、信息发布、后勤服务等工作;建立分专业的管理机构,协调有关建设管理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对工程招标进行监管。三是对工程招标的各个环节实行规范管理,包括信息披露、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答疑、评分标准、评委组成及其入选资格等,制定标准文件和规范的操作要求。
  3.加强工程造价人才和工程咨询人才的培训。对业主、承包商、中介组织、管理部门来说,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毕竟是一个新事物,需要一个学习适应的过程。应通过学习借鉴、调查研究和试点城市、试点工程,提高认识,掌握知识,摸索经验。同时,要采取措施普及这方面的知识,使得工程造价管理的从业人员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有全面系统的认识,为普及这一市场定价模式奠定基础。
  
  结束语
  
  总之,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适应国际国内建筑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它对完善和发展招投标机制、建立有序的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都将起到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适应中国加入WTO的形势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适合中国的国情,为建设市场的交易双方提供了一个平等的平台,体现了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防止了恶意低价况标,也体现了中标企业的整体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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