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队队员考勤规定

 保安队队员 考勤 规定

  1.目

 的:

 为了确保仓库的物资、库房、人员安全,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加强本库保安队的管理,提高保安员的整体素质。

 2.适应范围:

 保安队全体队员 3.制度内容:

 1、保安队统一在库区安排集体住宿; 2、保安员有事请假外出,未影响正常轮班的由保安队队长批准。

 3、保安员需请假 1 天以内的,必须通过保安队队长审核,并经仓库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1 天以上 3 天以下的,由综合部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3 天以上的,由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超过 7天原则上不批假。

 4、保安员员请假不得同时超过 2 人,归队时必须通知保安队队长,以便排班。

 5、保安员因有事需要调班的,必须经队长批准,保安员之间不得随意调班。

 6、因工作需要的保安员加班、顶班、调班,由队长安排,所有保安员必须服从安排。

 7、不参加训练、业务学习、会议及其它临时工作的,必须请假,由仓库经理审批,否则作旷工处理。

 8、其它考勤规定参照佛山仓储管理中心《考勤暂行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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