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具管理规定

 学校教具管理规定

  学校教具的管理工作应本着规范管理、合理配置、服务教学的精神,树立面向师生、服务教学的意识,坚持厉行节约、开源节流的原则,充分利用上级配备和学校自制的教学教具,积极高效地配合学校深化素质教育。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学校现有的教具,按学科分类统计,编辑详细的目录存档提供给各学科。

 二、在教学过程中,备课组如需要添置教具时,需事先提出申请,经教学主任研究同意后,按学校物品购置程序添置教具。

 三、所有教学用具原则上归各专业教室管理员管理,通用学科(数学、几何)的教具统一保存在教具室由总务处统一管理,每学期初统一发放,期末统一收回。

 四、专业教室的教具原则上只能在专业教室内使用,特殊情况需要带出的,必须经专业教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带出,用后按要求归还。

 五、教师在使用的过程中如出现教具损坏,应及时与总务人员联系,由总务人员负责维修。

 六、平时由总务人员对教师所用教具进行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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