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厂安全管理规定

 铸造厂 安全管理规定 一 一 、

  总则 1、 为了加强铸造厂的安全管理,维护铸造厂的生产秩序,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铸造厂所有职工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为确保铸造厂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的完成而努力。

 3、实行安全管理领导负责制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坚持综合治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全面治理与岗位治理相结合。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群众化,使全体职工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保障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严格遵守本细则。

 二、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

 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对上级负责,对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

 三、教育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每一级的教育时间,均应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执行。

 2、日常教育制度

 各级领导和各班组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3、特殊教育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

 2. 要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 加强设备维修,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护各种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

 4. 根据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6.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五、 消防 安全 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2、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3、公司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4、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5、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6、执行公司规章《关于在公司中禁止吸烟的决定》 六、 个人防护措施制度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场所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七、 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记录表》。

 3、必须建立由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经验。

 4、综合检查分厂、工段、班组三级,分别由主管厂长、段长、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管理、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

 5、季节性检查组织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署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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