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根据神木市教体局文件指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十一中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促进优质教育优质、均衡、规范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合法权益,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实行免试、免费入学原则,根据“就近免试入学、划学区招生”要求,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条件和依据;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与入学相关的学科文化知识笔试和面试,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项费用。
2、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首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切实推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政策,确保本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
3、坚持控制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的班额,班额控制在 54 人左右。
三、特殊群体入学
(一)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我校坚持履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做好本区域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招收入学工作。
(二)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入学的问题。
神木十一中协同当地政府采取措施,关心支持本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敦促其按时入学,接受教育,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
四、招生办法 (一)学区范围 南至职业技术学院、西至 204 省道、东至窟野河、北至红柠小区。
(二)报名要求 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 6 周岁。
2、适龄儿童在家长的陪同下,持 户口簿、免疫接种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入学登记卡报名。学校进行调查、登记、审核,并张榜公布学区新生登记名单,一周内如有异议,由所在小学组织调查,及时纠正。
五、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
增强工作的操作性,制定的工作方案一定要细致清楚,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坚持政策的连续性,按照《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教育部门关于招生入学的政策进行;提高纪律约束性,学校在规定时间核准招收学生人数和学生准确信息,坚决杜绝私自接收学生造成入籍分离或者一人双籍现象。
(二)严格建立新生学籍
学校按照省、市要求,及时为新生办理注册手续,为确保学生信息在采集录入过程中准确无误,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将全校系统采集的数据指标下发给学生和家长再次签字确认。
(三)坚决加强控辍保学
义务教育学校要将控辍保学作为学校工作的底线要求来抓,学校要实施民主教育,教师要实施爱心教学,保证每位适龄儿童进的来,留得住,学得好,完成义务教育学业,学校对开学不到校的学生要制定措施,进行家访,动员返校,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四)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招生工作,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查招生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刘雪松
副组长:祁开荣 组
员:各年级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