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实施方案

 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以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迎接“五一”,按照省厅总体部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春季环境综合整治“春风会战”。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迎接“五一”为契机,围绕建设“宜居幸福城市”这一主题,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民动员,统一指挥;部门配合,整体推进”的要求,集中力量和时间治理脏、乱、差等城市环境突出问题,开展“春风会战”,努力实现“ 市容整洁、环境舒适、交通畅通、景观优美、秩序井然”的总体目标。

 二、整治范围

 市区主(次)干道、桥梁、广场绿地、“三溪一河一江”、背街小巷、居民社区、物业小区、乡镇村屯、城乡结合部、窗口单位、集贸市场、商贸区、公共场所、城市主要出入口路段,城市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公共厕所、垃圾站、建筑施工工地及其周边等区域。

  三 三 、实施步骤

 本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时间从 4 月 27 日开始,至 5 月 10 日。分四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启动准备阶段

 4 月 27 日上午 9:00,召开 2019 年春季环境综合整治“春风会战”行动动员会,全面落实活动各相关事宜。

 五一前后要搞一次大规模环境治理集中整治日,市委、市政府等各级领导带头参与,中省市直、企事业单位及全市各界人士都要参与,各责任部门抓紧制定集中整治日活动方案,29 日报市综合整治办,以便落实全市集中整治日活动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4 月 28 日--30日,各相关责任单位按要求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并组织落实整改工作。

 (三)督办检查阶段

 4 月 30 日,各督办单位将按照方案标准对各责任单位组织联合检查工作,同时将检查结果进行媒体公布。

 (四)成果巩固阶段

 4 月 30 日-5月 10 日,各责任单位按职责转入精细化、常规化管理巩固阶段,在此期间,各监督部门将重点对相关责任单位常规化管理到位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四、整治内容

 此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主要以治脏、治乱、治差为主要内容,对整治范围内的市容环境进行全面彻底地清理整治,基本实现市容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

  1.全面治脏,净化市区环境。要全面治脏,不留卫生死角,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

 一是抓好市区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保洁。道路普扫必须于早晨 7 点钟前结束,做到“早行路净”, 白天要坚持巡回保洁,一扫全保,垃圾随产随清。同时,要实时洒水冲刷路面,要洒水降尘,做到风吹车过不扬尘。

 二是抓好各类市场和摊点群的保洁。各级城管部门和市场管理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环境卫生管理,按规定配齐密闭垃圾容器,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污水横流。尤其是对小吃摊点、夜市,要加大环境卫生监管力度,坚决制止残羹剩饭、污水、垃圾乱倒乱洒现象。

 三是大力清理市区积存垃圾。各区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及无主生活垃圾清扫和清运工作,所有积存的垃圾及无主垃圾要在 4 月底前清运完毕;市环卫部门要加大建筑及装修垃圾监管力度,要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对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及装修垃圾要及时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确保没有裸露垃圾、建筑弃渣。

 四是要抓好社区、物业小区和单位庭院的环境卫生管理。各区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物业公司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好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坚持每天一清扫、每周一大扫,定期清理居民区和居民楼道

 内的废弃堆积物。同时,要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大扫除,清理单位内部及周围环境,做好单位庭院和沿街门面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是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的环境整治。清除积存垃圾,清除遗弃物、建筑渣土、炉灰堆、秸秆柴垛堆;取缔城市出入口及周边经营煤炭、黄沙、建材等市场和占道修车、洗车等摊点;搞好绿化美化,改善城市形象。

 六是要加强市区建筑施工工地整治。对施工工地围墙、工地外围环境严格管理,施工工地和城市道路要先期硬化衔接,材料进场和渣土排放要进行密封,严禁拖带、抛洒;从严查处运输渣土、流浆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苫盖,造成泄漏、抛撒,损坏城市道路的行为。

 2.大力治乱,优化城市秩序。重点是整治影响城市秩序的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行为。

 一是整治交通秩序。大力整顿城市交通秩序,规范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营运秩序,车辆停靠规范;全面整治市区主次干道两侧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禁止人乱行、车乱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

 二是规范马路市场。健立健全马路市场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清运市场内垃圾,合理设置公厕、果皮箱、垃圾收储点,摊位排列整齐,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按时收市,不涨市,管理规范;市场外无占道经营摊点。

 三是整治占道摊点、夜市烧烤群。规范占道摊点、店外经营,要认真落实卫生保洁措施,经营者要配带垃圾清扫工具、收集容器,实行垃圾收运袋装化管理;治理亭、棚、活动房等亭外超标准、超范围占道经营,坚决取缔破、烂、脏、污遮阳篷及围挡。市区主次干道两侧禁止乱堆乱放;按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每区兴办 2-3处庭院式大型烧烤城,规范烧烤摊点进入场内经营,全面取缔主次干道两侧占道烧烤摊点。

 四是整治占道摆放灯箱、落地广告牌。全面取缔市区主次干道两侧的落地灯箱、广告牌。

 3.狠抓美化亮化,提升城市品位和档次。

 一是抓好市区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的清洗粉刷,破烂建筑要“穿衣戴帽”,沿街的空调压缩机、遮阳 (雨)蓬、单位门牌字号,要定期清洗、更新。

 二是沿街两侧的构筑物和报亭、电话亭、邮筒、地名牌、电线杆、交通设施、各种护栏、交通宣传栏、公交汽车站台等设施也要由设置单位或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清洗,不得有污物、灰尘、野广告等,部分破损陈旧的设施要统一更换。

 三是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对主干道、繁华地段、高层建筑和墙体上的低劣广告要予以清理,设置高质量的灯箱、霓虹灯、电子屏幕等广告设施,对空白的大型户外广告位,要发布公益广告;对一些内容陈旧、画面污损、文字缺损的大型户外广告要责令发布单位推陈出新。从严控制过街横幅和布幔广告,严禁乱扯乱挂、乱涂乱画、乱张贴,原则上不再批设各类布类广告和墙皮广告。

 四是加大夜景灯饰的整治。对市区夜景亮化进行充实、调整和提高,要在提高档次和品位上狠下功夫,上档次、上水平,出新品、出精品,做到一路一景,品位高雅,全面提高我市夜景灯光总体水平,提升我市城市形象和档次。同时,要加强夜景亮化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开灯率和完好率均在 95%以上。

 五、整治标准

 1、主(次)干道整治标准:道路平整、无积水,车行道、人行道、路沿石、路灯设施、人行(车行)护栏等市政设施完好整洁;道路环卫清扫保洁到位,路面及路牙石无泥尘,无暴露垃圾;道路分车岛绿化带、两侧绿地、花台和行道树管护良好,无缺株少苗,无垃圾杂物;公厕、果皮箱、垃圾站等布局合理,设施整洁、完好;临街建(构)筑立面清新,经营场所招牌、户外广告和各类亭(棚)设置规范、整洁、清爽,无“十乱”现象。

 2、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社区、物业小区整治标准:道路平整、无积水,下水道排水通畅;清扫保洁到位,路面及人行道干净、整洁,无污水和暴露垃圾;环卫设施整洁、完好,照明设施满足市民出行需要;无乱摆摊点和跨门摆摊,临时占道摊区(点)管理规范。

 3、窗口单位整治标准:机场、车站、码头、广场、步行街等区域管理规范,设施完好,各种护栏整洁完好;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占道停车;绿化管护良好,无缺株少苗,绿化带无垃圾杂物;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公厕、垃圾站管理规范,建(构)筑立面整洁,无“十乱”现象。

  4、集贸市场整治标准: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排水设施完好畅通;公厕、果皮箱、垃圾站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摊位排列整齐,市场外无占道经营摊点。

 5、公厕和垃圾站整治标准:公厕干净整洁,设施完好,管理到位,做到冲洗清扫及时,无蝇蛆,无臭味;规范设置公厕指路牌、厕门标牌,方便市民如厕;垃圾收集点布局合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周围环境整洁,污水处置设施和蝇虫消杀措施完善,无恶臭、无蝇蛆。

 6、建筑工地及其周边环境整治标准: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建筑工地封闭施工,建筑材料、构件和机具堆放整齐,工地外无建筑材料堆放;施工通道出入口平整、硬化,排水系统、沉沙井等设施齐全,车辆无带泥上路;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噪声管理有关措施。

推荐访问:实施方案 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