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汇报

 某县纪委监委 0 2020 年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汇报

  2020 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也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斗争成果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的战略部署、对“关系网”要坚决一打到底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总体要求,立足“惩腐打伞”主责主业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深入分析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准确把握专项斗争转段的阶段特征,坚持“惩腐打伞”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深化“惩腐打伞”,既在深挖根治上下功夫,又在长效常治上见成效,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截至目前,共收集相关问题线索**起,已初核**起,立案审查调查**起。

  一、坚持思想引领,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突出高位推进。把全力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专项工作小组,出台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开展、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等问题。把解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考核,督促乡镇党委、政府主动贴

 紧靠上,为政法机关办案和有关部门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提供助力。

 二是明确任务分工。研究制定《2020 年**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点》,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任务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确保专项斗争规范有序开展。制定下发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分工,明确委各办部室组、各镇街纪(工)委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开展。对工作敷衍塞责、推动不力的,镇街纪(工)委上报线索少、查处问题不力的,一律严肃约谈相关人员,并视情况予以问责追责。三是强化协作配合。与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和国土、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共享信息资源。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县委巡察重要内容,采取专项巡察与机动式巡察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挖掘问题线索。目前,正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条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重点。

 一是紧盯三个方面。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单位、行业和领域,紧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紧盯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餐饮娱乐、民间借贷、商贸集市、特色经营、渔业捕捞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着力发现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和工作

 推动不力等 3 类问题。

 二是抓好三个结合。坚持系统思维,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坚持各项工作同步推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夯实各方责任。把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不力作为党内问责的重点,定期调度汇总、分析通报有关情况,督促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限期整改。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一律严肃问责。

  三、坚持创新机制,拓宽线索来源。

 一是畅通渠道收集。广泛宣传“12388”网络举报平台,开通县纪委监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举报通道,方便群众监督举报。主动出击摸排,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到联系镇村开展察访**次,走访群众**余人次。督促住建、国土、交通、市场监管等重点部门深入开展排查,着力发现问题线索。

 二是全面起底筛选。协调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对近年来治安、职务犯罪、信访等案件以及矛盾纠纷化解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串并分析,深挖“保护伞”问题线索**件。县纪委信访室对 2017 年以来收到的**起举报件进行大起底,

 梳理登记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件。

 三是部门联动分享。在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基础上,定期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督促政法机关及国土、住建等职能部门结合查处的案件开展梳理。截至目前,各方累计移送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件,通过深入研判锁定重点问题线索**件。

  四、坚持严惩快处,加大查办力度。

 一是强化保障措施。建立扫黑除恶监督执纪一月一报告、每季一通报制度,加强挂牌督办、交叉督查。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法律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实内部监管,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守好“自留地”,防止被“围猎”。

 二是加快线索处置。建立完善问题线索受理、登记、分析研判、分流交办、重点线索督办、反馈等工作机制,对疑似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或“保护伞”的每个案件线索逐一复查、对举报人逐一回访,避免线索遗漏。灵活运用领导包案、提级办理、异地交叉办案等手段,坚定不移、一以贯之保持严惩高压态势,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严肃查处。特别是对近一年来各级扫黑办、公安机关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核查,在今年 6 月份前实现案件、线索“双清零”。年底前,对上半年交办、移交的问题线索和正在审查调查的涉黑涉恶涉“伞”案件实现“双清零”。

 三是从严从重查处。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快查快结绿色通道,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依纪依规依法从严处理,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截至目前,省纪委监委交办涉恶“保护伞”问题**起,**市纪委监委转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起,已立案**起、初核**起;县纪委监委收集掌握农村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起,已立案**起,正在初核**起。

  下一步,我们将统筹开展各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做到“打伞破网”工作不松劲、不停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一是严格线索处置。由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室联合出击、协同作战,开通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专线信访流转直通车,采取“专人接收、专门登记、专题研究、专账管理”方式,严格按程序接收分流,做到当天接收、当天登记、3 天以内交办,确保不落不漏,办结一件,销号一件。

  二是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主动与政法机关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联动协作机制,从组织领导、线索移送、信息互通、协同办案、结果反馈等多个方面,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的联动协作。研究制定了《关于围绕县公安机关移交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深挖排查工作方案》,对政法、公安等相关部门移送的

 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深挖、同步审查、同步严处,确保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真正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

  三是抓好以案促改。从线索摸排、案件查办、督察督办、落实责任等环节入手,通过对前期斗争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探索研究一批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不断把制度建设转化为专项斗争的治理效能,有效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对所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严格落实“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警示”。通过撰写总结、剖析材料,分析发生问题原因,查找问题症结;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根源上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和其它公职人员防范违纪违法风险意识,做到以案为鉴、闻警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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