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会章统领全会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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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全面深化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深刻分析并准确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全面贯彻部署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对国家建设、执政党和参政党建设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民进十三届八次中常会决定,表示坚决拥护和赞同,号召全会各级组织和全体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我会正在开展的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相继做出了部署,也为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不断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指明了方向。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依宪执政”。法,是尺度,是规矩,是底线,是要求,是遵循;是执行,更是强制。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党有章程,单位内部有制度,都可以理解为“法”。《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简称会章,就是民进会内的“大法”,是民进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的行动指南,也是民进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遵循。
  按照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执政党自身建设的经验;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要求,用法治思维来推进民进的自身建设,符合民进实际;按照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取得学习与实践的双丰收,学习好、宣传好、遵守好、维护好会章,严格按会章办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时代的要求,也与民进建设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的内涵、目标相一致。
  一、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的历史沿革
  学习会史,可以清楚地发现,根据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责的时代背景,以及民主党派工作的转型,《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体现着民进不同时期的鲜明特征,清楚地表明了民进不同时期的政治纲领、基本任务和工作要求。我们认为,民进章程的演变史,清楚地反映了民进会史的轨迹。因此,按照民进会史(革命党、学习党或改造党、服务党、参政党)的划分,会章的发展历程也分为四个阶段:革命党时期产生了1部会章,“学习党”时期产生了2部,服务党时期产生了3部,参政党以来产生了5部会章。现行2012年修订的新会章,是民进的第11部会章。
  1.章程形成初期——革命党时期(1部,1945年,成立大会)。1945年12月30日,民进成立,会议通过了《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章》,提出了“以发扬民主精神,推进中国民主政治之实践为宗旨”。整个简章500字的篇幅,将民进的性质、任务和组织原则、纪律等内容用11句话、11条简单地列出来,没有基本章节划分,虽不完整,但却是民进会章不断发展、完善的基础。1946年1月2日,第二次会员大会通过了《中国民主促进会对于时局的宣言》,申明了民进的主张,包括“国民党立即无条件地还政于民”、“立即无条件地停止内战”、“制定适应时代的建国大纲”等,是民进民主革命时期的纲领性文件,从内容上对第一部简章进行了补充。
  2.章程迅速发展和定型时期——学习(改造)党时期(2部,1950年一大、1956年二大)。随着“五一口号”发布以及随后新中国成立,民主党派政治地位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为了适应参加新政权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各民主党派纷纷进行修改章程和组织整顿。
  ①1950年4月15日,民进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中央理事会(第一次出现“中央”二字),并对简章进行了修改,通过了新的章程。明确规定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属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成部分,《会章》规定:“本会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一个组成部分”,并明确了“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纲领”。
  ②随着抗美援朝争取和平的胜利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恢复,各种社会改革特别是土地改革的成功,国内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民主党派性质、地位和作用,随着社会发展变化而变化。为了组织、动员广大会员及所联系的部分群众,同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一道,顺利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1956年8月,在民进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结合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和社会主义改造情况,民进把《会章》修订为9章46条,对于界别特色有了较明确的规定,并号召团结教育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在自愿的基础上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在各党派这次新修订的章程中,由于民进的章程是在中共中央提出了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之后,所以民进的会章还有个重要内容:“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3.章程复兴时期——服务党时期(3部,1979年四大、1983年五大、1988年六大)。“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共“拨乱反正”,民主党派开始恢复活动,把整顿组织、健全机构以及恢复日常工作作为重点,章程建设也重新回到正常轨道,保持与中共每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同步进行修订,逐渐呈现出深受中共政治路线和方针政策影响,以及与时俱进的特点。并且,各民主党派的全国代表大会时间、频次以及会章修改内容均开始相近、相似。
  ①1979年10月11日至22日,民进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新的章程,雷老作了修改说明,她说,“原有的会章是1956年民进二大时修改通过的,已经二十三年了”(1958年11月第三次代表大会是特殊年代“不真实的”一次大会,大会确认民进是资产阶级政党、成员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提出了《组织改造规划》,对会章没有进行修订),这次会章修改,明确了“中国民主促进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中的一个民主党派,是以从事文化教育为主的社会主义知识分子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并提出了新时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围绕实现四个现代化贡献力量等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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