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建设各民族美好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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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不断加强文化建设,全区各项文化事业焕发出勃勃生机,在满足全区各族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文化支撑和精神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打造祖国北疆文化繁荣亮丽风景线、建设好内蒙古各民族美好精神家园作为文化建设目标,不断开创出文化发展的新局面。
  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基础
  在历届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思想文化战线始终旗帜鲜明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推进工作,使科学理论与生動的社会实践相结合,使科学理论成为广大干部党员普遍信仰、人民大众普遍认同的强大思想武器,使强大的精神力量转化为物质力量,为自治区的革命、建设、改革发展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高度的理论自觉。通过设立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各种类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修班和研讨活动、创意策划《马克思靠谱》系列全媒体理论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在基层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内蒙古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成为不断凝聚思想共识的力量源泉。
  内蒙古积极整合民族文化资源、挖掘民族文化潜力、提升民族文化影响力,积极探索民族地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实现途径,取得显著成效。进入新世纪以来,内蒙古学术界加强草原文化研究,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建立草原文化学科,特别是将草原文化核心理念,融入到文艺创作、品牌打造、文化创意产业等经济社会领域的建设实践中,在培育内蒙古精神,助推内蒙古科学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着力创新发展民族文化,实现民族文化和现代文明的交相辉映
  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把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与自治区文化建设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开辟出独具特色的文化发展道路,实现了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和时代发展要求的有机结合,民族文化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内蒙古历史研究所、内蒙古历史学会、内蒙古大学历史系蒙古史教研室相继成立,内蒙古历史语言文学研究所、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学院(现内蒙古师范大学)等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对蒙古语言、文学、历史等民族文化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研究,推出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真正科学研究意义上的重要成果。
  进入新世纪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通过组织实施重大学术研究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相应的文化理论研究、研讨和举办论坛等活动,依托自治区高等院校,开设了民族地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教学研究等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在实践中丰富、拓展了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力度不断加大,是内蒙古文化建设的显著标志之一。自治区先后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4部政府规章,15个旨在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在全国率先确立“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蒙古族长调民歌、呼麦等先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12年,“元上都遗址”被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实现了我区世界文化遗产零的突破,极大地提升了内蒙古的知名度。
  截至2016年底,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四级体系已基本形成,全区共有不可移动的文物古迹21000处,各级各类博物馆211座。通过深入挖掘、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实现了民族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艺术创作全面繁荣
  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文化建设中,注重发挥文艺创作在守护全区各族人民美好精神家园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最强音,鼓舞和激励全区各族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不懈奋斗。
  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形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内蒙古第一批作家群,涌现出纳·赛音朝克图、玛拉沁夫、阿·敖德斯尔等一大批知名作家。他们的作品以鲜明的民族特征和地域特色在中国文坛独树一帜,创造了内蒙古文学辉煌的时代。“文革”后,一批中青年作家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乌热尔图、汪浙成、温小钰等新一代作家群,通过对历史的反思、人性的剖析、民族生存状态的思考,揭开了内蒙古新时期文学创作的崭新篇章。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蒙汉文长篇小说异峰突起,10多年间就有200部作品出版。进入新世纪以来,自治区党委作出建设民族文化大区与民族文化强区的战略部署,自治区文学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2011年,内蒙古文联和作协、文学翻译家协会联合启动“草原文学重点作品创作扶持工程”和“优秀蒙古文文学作品翻译出版工程”。截至2016年底,已出版汉文作品24部,蒙古文作品8部;“优秀蒙古文文学作品翻译出版工程”已出版翻译作品30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把大力推进内蒙古文化艺术长廊建设计划项目作为内蒙古艺术事业的重点工作来抓,完成了包括《内蒙古精品舞蹈集成》《内蒙古经典民歌》《蒙古族民间美术大系》等的编辑出版工作。截至2016年,自治区约有16000名文艺工作者,自治区作协共有会员2553人;有1部作品获鲁迅文学奖,1部评论作品获全国儿童文学奖,有85位作家的作品荣获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多人获“冰心儿童文学奖”,有700余部作品获自治文学创作“索龙嘎”奖。内蒙古文艺工作者丰硕的创作成果,为繁荣发展自治区文艺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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