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的治理性分析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物质文明建设成效明显,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众多社会不文明甚至是败坏道德的行为和现象,我国面临社会精神与道德沦落危机,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由此出场,及至目前形成了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为主体层次的基本运作程式与规范,文明创建也成为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载体。但在“治理中国”的大场景下,文明创建的治理性功能与意义并未得到挖掘与认可。治理核心属性或要义有四个基本向度:主体向度、方式向度、规则向度和价值向度;文明创建在不同程度上嵌合了治理的主体多元性、方式多样性、以及规则性和善治性,因而可以论定文明创建是一种治理活动,具备治理性,而且还是一种中国式的国家治理技艺。
  关键词:文明创建;精神文明建设;“治理中国”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605(2016)03-0030-09
  经过30多年的探索与积淀,我国的物质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这一发展与转型过程中,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等各层面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变动、调整和变化,相应地出现了众多社会不文明甚至是败德行为与现象,致使不少观察者得出中国出现文明失落与危机的判断。换言之,与当前中国相对较为充裕发达的物质文明相比,中国精神文明显现出来的是一种贫瘠与失落面相。故此,紧接改革开放而来的是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启与推进,时至今日,中国精神文明建设已经形成了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为主体的层次体系,并且在各层次的文明创建中都确立了基本的运作程式与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论定,文明创建已经成为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载体。自党的十八大提出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以及十八届四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可以预期中国在此后一个较长时段内将迎来一次由“发展中国”向“治理中国”的转型。所以,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凸显以及治理成为当前话语体系主词的情景中,从治理的视角切入,可以找到一条审视与分析中国文明创建活动的新进路;同样,从文明创建的向度思考中国的国家治理,也可以获取对中国国家治理某种更独到贴切的体认。
  一、文明创建的历史叙事与争议
  在中国语境下,文明创建指代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为主体内容的一系列活动与过程。当前我国文明创建所依持的基本运作程式与规范是经由一个长期的发展修缮实践而确立成型的,溯源文明创建,我们可以将视线回置到改革开放初期党和国家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视。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们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物质文明建设步入正轨,而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已经扭曲的社会风气与被扰乱的社会秩序,还未归正与调衡,重塑起可以撑持经济建设工作重心的社会风气与精神面貌,营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言至关重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所以“如何在一元权力体制下以全新的符号和价值观凝聚人心,构建新型道德秩序,同时又力避文革中政治动员的弊病,成为当时各级政府面临的共同课题”[1]。
  1979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上,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树立崇高的革命理想和革命道德风尚,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2]P234这是我们党的重要文献中首次提出与使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一概念;同年10月,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邓小平再次指出:要恢复和发扬我们党和人民的革命传统,培养和树立优良的道德风尚,为建设高度发展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出积极的贡献;[3]p209此后,在众多重要场合与工作会议上,邓小平都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3]p367,“不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物质文明的建设也要受破坏,走弯路。光靠物质条件,我们的革命和建设都不可能胜利”[4]P144,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确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把“社会主义必须有高度的精神文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十条基本结论之一,党的十二大报告提出物质文明的建设与精神文明互为条件、互为目的,并将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也一定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视为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战略方针问题,将是否坚持这样的方针提升到关系社会主义兴衰和成败的高度,[5]p26至此,我们党已经完成了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自身价值性的认知与定位和初步的战略性布局。总体来说,这一时段的精神文明建设还主要停留于理念上的定准与拨正阶段,实践化相对不足,但也有零星散点化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出现。
  1981年2月,由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扫联、中国文联、中央爱卫会、全国学联、全国伦理学会、中国语言学会、中华全国美学学会等九个单位联合倡议开展了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为主要内容的“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此后,《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报告》《深入持久地开展“五讲四美”活动,争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胜利》《1983年继续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通知陆续出台,“激发了人民群众改造生活环境、改变社会风气的热情,使全国各地城乡的环境面貌和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出现了可喜变化,催生了创建文明村镇、创建文明单位、创建文明行业乃至创建文明城市等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6]p27;1984年6月,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三明市委书记在会上作了《把三明市建成文明城》的发言,这次会议通过推广三明市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经验,拉开了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序幕;1986年9月,中国共产党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明确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成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此后1990年和1995年分别在湖北省沙市、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会议,推动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基层化与热潮的到来;在1996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四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第一次就“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出了专门论述,明确指出“全国各地广泛开展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的伟大创造,有助于两个文明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要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要以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这是中共中央全会文件首次使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最官方、最正式表述,也是第一次把创建文明城市与创建文明村镇、创建文明行业并称为”三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1997年,中宣部公布创建文明城市与创建文明村镇、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示范点,并且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省、市、自治区也进行了组织同构,这为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创设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也开启了我国文明创建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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