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下的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探究


  [摘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采取的重要措施。精准扶贫的关键是精准识别,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需要以精准度为抓手,从提高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精准度出发,寻求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探究精准扶贫下的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新思路。
  [关键词]精准扶贫;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 A
  由于我国收入信息不透明、税收系统与征信系统的不完善,区域收入差异较大,物价水平的差异性,导致我国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存在较大难度。袁贵仁部长明确提出:“提高国家资助政策的精准度,依托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平台,确保国家学生资助、奖补等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个需要帮扶的学生身上”。为了提高国家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精准度,我们必须从高校贫困生精准认定工作这一先导入手,制定精准化的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新思路。
  1 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已经有了一套较为完备的认定指标、程序和方法,但在贫困生资助工作由“粗放扶贫”向“精准扶贫”发展的背景下,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还存在如认定程序过于形式缺乏规范、指标审核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等较多问题。
  1.1 贫困生认定程序过于形式缺乏规范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程序主要包括:第一,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供当地相关民政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学校成立班级、二级学院和学校三级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审;第三,学校根据评审结果给出最终意见。文件具有一定的指导性但不具有可操作性的特点,如基层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的成立科学性何在,评议成员评议的合理性何存,精准化的高校学生资助标准也无从谈起。
  1.2 贫困生认定指标审核不到位
  目前选取贫困生致贫指标多是以家庭收支为标准,涉及家庭经济指标、家庭人力资源指标、家庭地域指标、学生所需与可供以及特殊性指标等方面,这些指标主要由生源地民政部门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来进行收集,但该表格信息填写中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民政部门的审核力度尚不够严格;由于认定工作时间较为紧张,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执行者在审核过程中也会有偏差与误差,为此,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精准度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1.3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涉及到民政部门和教育部门,首先,民政部门关于《调查表》审核的监管机制不够,证明材料存在较大的不真实性。其次,教育部门在资助工作审核过程中,较多通过调研了解资助工作具体的执行情况,但对于材料审核,特别是基层材料的审核力度还是不够。
  2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认定主体信息不对称
  高校贫困生认定主体包括村委会、生源地民政部门、高校。首先由学生所在的村委会、生源地民政部门给予开出证明材料,然后上交高校,有高校审核评审之后通过学生资助系统上报。民政部门与高校之间联系的纽带主要是学生上交的《调查表》和表格中提供的民政部门的联系方式,其中存在的问题是:第一,《调查表》给予证明后,由学生上交高校,表格信息的真假性便不能够保证。第二,联系方式过于单一。信息的不对称必然会有“非贫困生”的存在。
  2.2 认定主体责任心不强
  首先,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在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民政部门没有此项结果的考核,认定过程中出现问题也没有追溯到生源地民政部门认定主体的案例,没有责任到人,贫困生认定主体必然存在着工作懈怠情况的出现。其次,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执行者必然会存在着急切完成任务了事的心态。同时,在认定工作中要担当责任,贫困生认定工作执行者容易产生“认定好了万事大吉,认定不好则要担责任”的想法。在这些认识的指引下,加上政策规范过于泛化,势必会导致贫困生认定工作诸多问题的出现。
  2.3 认定客体惩罚力度不够
  目前针对高校贫困生认定者的监督机制更多体现在文件中,最大的惩罚力度也仅仅只是取消资助,不诚信的代价与成本太低,学生便会“铤而走险”。
  3 高校贫困生精准认定工作的新思路
  3.1 把好材料关:建立贫困生认定主体联动系统
  贫困生认定主体联动系统由民政部门与高校两个部门完成,民政部门首先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严格审查和实地走访,并将结果在大学生所在的村组进行公示,在无异议的情况下将学生的家庭情况录入系统;高校通过登录系统进行审查,在班级内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学生在学校内部的表现情况,重点是高消费行为,最终来进行贫困生认定和高校资助工作。
  3.2 规范程序关:制定精细化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程序
  首先,班级评议小组可以采取虚实评选方式。在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一是将学生的情况进行描述制作表格时将贫困生名字去除,班级评议小组根据描述学生情况进行投票选取;二是只提供参评贫困生姓名,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和生活消费情况进行投票,将两次投票的結果相结合选出最终贫困生,评选出的贫困生在班级内要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再上报学院。其次,学院在根据上报的贫困生情况信息成立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評议过程中也要对每年贫困生的情况变化做出具体分析,便于指导后续贫困生工作的开展,特别是贫困生走访计划和后期贫困生比例分配。最后,学校评审委员会也应根据二级学院报送的结果进行分析,了解学校自身的贫困生实际情况,进而做好相关的资助与帮扶工作。
  3.3 严把审查关:提高执行者的认识,构建完善的审核监管奖惩体系
  首先,让贫困生认定工作执行者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贫困生资助工作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这一工程的落实情况直接关系到贫困生家庭的生活和贫困生自身的人生成长轨迹,通过此分析让执行者认识到自身工作的价值。其次,给贫困生认定工作执行者减压。贫困生认定工作是一个正在不断完善的工作,执行者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只要不是自身主观方面所造成的问题,能够及时地认识到错误并进行改正便可以从轻处理。第三,严格监管和审查力度,我们要监管和审查具体认定工作相关材料,从而为精细化管理贫困生认定工作提供更多的资源,最终实现提高贫困生认定工作精准度的目的。第四,制定奖惩制度。针对每年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一方面要评选出先进个人及单位,另一方面针对出现问题最多的个人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通过奖惩制度来激励贫困生认定工作者认真工作。第五,评选优秀工作方式与方法。每个贫困生认定工作单位及个人都会有自身的工作方法,通过评选活动来选出好的做法并进行推广,从而让贫困生认定工作更加完善和精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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