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召开创建全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经验交流会


  本刊讯 2012年10月30日,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北京市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经验交流会。市档案局局长吕和顺提出,要坚持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采取市档案局主要牵头、区县互评互验的方式,巩固农村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成果,推动北京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科学发展。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司司长李晓明,市档案局局长吕和顺、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左晓波、市民政局副局长谢延智出席会议并讲话,昌平区副区长刘淑华出席,市档案局副局长马素萍主持会议。
  会议总结了北京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交流、推广了昌平区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的经验,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吕和顺局长指出,在国家档案局的关心指导、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市、区县档案、农业、民政部门的共同指导服务下,在各乡镇、村的共同努力下,北京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农村档案工作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指导服务力度不断加大,形成各涉农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市、区县、乡镇三级联动,共同推进村级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良好局面。市档案局、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市民政局联合转发了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制发了《北京市村级档案管理办法》,昌平区于2011年成为全国第一批、我市第一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并以示范县验收标准为指导,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全面开展。至2011年底,全市各涉农区县档案馆已接收宅基地、个人建房、农业普查、农业区划、土地承包等十余类共计75万余卷件涉农档案进馆,为农民利用档案提供了资源保障;各行政村共收集保存了46万卷件档案;在全部行政村实现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有5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了使用计算机管理、利用档案;昌平、海淀区档案局建立了“三农信息”专栏,平谷区档案局开发了“平谷区农村档案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服务,档案和档案工作在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繁荣农村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显现。吕和顺局长强调,服务新农村建设、服务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是档案部门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巩固农村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坚持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新领域、新方式,推动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国家档案局李晓明司长充分肯定了北京市农村档案工作的成绩,强调了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从发展的角度提出了加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建议。市农委委员左晓波和市民政局副局长谢延智就提高农村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密切配合档案部门做好农村档案工作、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等方面分别对农业部门和民政部门提出了要求。
  会议印发了《北京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测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市档案局与市农委、市民政局研究决定,联合印发《北京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测评办法》,采取市档案局主要牵头、区县互评互验的方式,推动各涉农区县形成相互了解、学习、检查、促进的良好氛围,形成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长效机制,提高整体水平。
  与会人员还观摩了昌平区小汤山镇政府、社保中心档案室和小汤山镇部分村的特色档案。北京市各涉农区县档案局局长、主管副局长、业务指导科科长;区县农委、民政局主管领导和主责部门负责人约120人参加了会议。 (张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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