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同”、包容“异”:我国政党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原则策略


  摘要:在当前社会成员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利益要求的差异性日益增强的情况下,在各民主党派社会基础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怎样充分运用求同存异的原则策略,发展“同”,包容“异”,保持和促进我国政党关系的和谐发展,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要善于在坚持和改善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领导的过程中发展“同”,善于在支持民主党派充分实现职能的过程中发展“同”,善于在坚持照顾同盟者利益原则的过程中发展“同”。要正确认识民主党派性质中的“异”,正确对待民主党派意见中的“异”,正确对待党外干部个性中的“异”。
  关键词:发展同;包容异;政党关系;和谐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07)08-0032-03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和谐的政党关系。没有政党关系的和谐,就没有国家政治关系的和谐,也就没有社会政治局面的稳定。在当前社会成员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利益要求的差异性日益增强的情况下,在各民主党派社会基础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处于领导地位、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怎样充分运用求同存异的原则策略,在存异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发展“同”,在求同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包容“异”,保持和促进我国政党关系和谐发展,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
  
  一
  
  政党关系“是一个国家的各个政党在领导、控制、组织或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过程中形成的,以特定的政治权力和政治利益分配为内容的政治关系”。我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它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一些国家的一党制。江泽民对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作了高度而科学的概括,即“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江泽民的表述,一是表明了在政治关系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二是表明了在政权关系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是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三是表明了在党际关系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是亲密友党关系,实质上是团结合作关系。这些关系告诉我们,多党合作本身就是一个“同”和“异”的共同体。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性质不同,阶级基础不同,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所担当的角色不同,因而在政治关系和政权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这些不同是多党合作存在的前提。我国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在政治目标和根本利益上具有一致性。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共同进行推翻三座大山的伟大斗争。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以“共同纲领”为共同政治基础,进行了向社会主义的伟大转变。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这种“同”是多党合作的基础。正因为有共同的目标和利益,才能建立起团结合作的关系。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和而不同,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既要善于发展“同”,又要善于包容“异”,二者不可偏废。
  
  二
  
  包容“异”不是目的,发展“同”才是目标方向。为了巩固、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必须善于发展“同”。
  
  1、要善于在坚持和改善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领导的过程中发展“同”。
  长期的实践告诉我们,在多党合作中要能够很好地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正确理解和把握“共产党领导”的内涵。“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而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在民主党派中得到贯彻落实,就是中国共产党要“求”的“同”。这里就有一个以什么样的方式去“求”的问题。我们说改善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主要是改善党的领导方式。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虽然性质不同,组织规模不同,但都是独立的政党,如果民主党派没有自己组织的独立性,就谈不上多党合作。同时在党际关系上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也是平等的。民主党派组织上的独立性和党际关系上的平等性,决定了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的领导只能是政治领导。也就是说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不同于共产党内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领导,不同于共产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也不同于共产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不存在组织领导和行政领导关系。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的方式应该是依靠共产党制定的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依靠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依靠共产党的先锋模范作用,依靠广泛深入的协商讨论,使共产党的主张成为各民主党派的共识。政治协商是实现政治领导的主要民主形式。早在1940年毛泽东就指出:“所谓领导权,不是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在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这些思想在今天仍然有很强的针对性。在实践中,的确有些中共党员干部对政治领导的含义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或者对民主党派内部事务事无巨细包揽一切,或者对民主党派居高临下指挥一切,或者不善于把党管干部的原则体现在民主党派内部的程序中。这些现象的存在,不利于多党合作的健康发展。
  
  2、要善于在支持民主党派充分实现职能的过程中发展“同”。
  民主党派作为我国的参政党,其职能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服务社会、利益表达与协调关系、自我教育。这些职能中,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基本职能。《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指出,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是参政党,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概括起来就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由此看出,中共中央在明确了民主党派参政党地位的同时,也说明了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内涵,表明民主党派参政不是参与执政,也不是联合执政,民主党派参政不是为了与执政党分掌国家权力,而是与执政党一道推进共同事业。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又一重要职能。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这种监督是合作者之间的监督,与西方政党制度中反对党和在野党以执政党为对立面搞权利制衡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进行的政党政治监督;这种监督属于民主监督的范畴,是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和行政、司法监督,不具备国家权力性质和法律约束力。这种监督和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以及其他监督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共同构成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
  没有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就谈不上多党合作,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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