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专卖“三点”监管模式


  摘要:面对辽源地区面积小、人员少、监管形式单一、监管难度大的实际,以往的“全面出击”、“普遍检查”、“反复清、清反复”等粗放式管理手段已不能适应当前乃至今后专卖管理工作的需要。本文以辽源市局本级为例,结合实际,从规范执法和规范管理的角度探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
  关键词:监管模式;巩固基点;突出重点;破解难点
  中图分类号:DF41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z).2012.06.39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6-98-03
  当前,不法烟贩和部分违法经营者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以往的“全面出击”、“普遍检查”、“反复清理”、“单纯的打打杀杀”等监管模式和方法,已不能适合当前乃至今后市场实际情况的需要。辽源市局本着“从以往的注重检查频率向注重检查实效转变;从普遍检查向重点监管转变;从一般程序的例行检查向带着问题检查转变”的基本思路,探索建立了以“巩固基点、突出重点、破解难点”为核心的“三点”监管模式,促进了卷烟市场监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一、“三点”管理模式的基本内涵
  “三点”管理,即巩固基点、突出重点、破解难点。
  巩固“基点”,就是在认真总结以往成功、管用的市场监管方法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辽源市局多年来在队伍建设、规范办案、市场监管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守法经营商户为主要对象,注重服务、教育和引导,使其做到长期自觉守法经营,进一步巩固已经取得的良好的市场秩序。
  突出“重点”,就是在原有分类管理的基础上,以重点区域和重点商户(违规、疑似违规、特业、经营大户)为重点,提高检查频次、强化管理监督,变换检查手段、加大查处力度,使其逐步转化成守法经营商户,迫使其守法经营,进一步巩固市场监管成果。
  破解“难点”,就是针对一直困扰小地区打网难的问题,设置查办网络案件专职机构,配强业务骨干,进一步理顺与公检法等部门衔接和协作机制,加大查处网络案件和涉烟犯罪案件力度。突破打假破网信心不足、案件经营意识不强、侦查取证经验缺乏、打击力度稍显薄弱的瓶颈。
  二、围绕“三点”管理,完善监管机制
  (一)科学调整内设机构,确保组织实施到位
  结合日常市场巡查、重点监管和打假破网实际工作需要,对现有机构、人员进行重新设置和配备,在过去的3个专卖稽查大队基础上增设1个稽查大队,一线专卖稽查人员由原来12人增加到16人,并重新调整岗位职责。
  一是为达到巩固“基点”,专门设立东吉和西宁2个市场专卖稽查大队,负责对各自辖区绝大多数守法经营商户的普遍监管。结合现有商户分类情况(市局本级“守法经营户”,即A类户**户;“重点监管户”,即B类户**户;“违法违规户”,即C类户**户;“无证经营户”,即D类户**户),在全面细化商户分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划片到队、分片包保、明确内容、责任到人。市场专卖稽查大队主要负责本辖区内对A类户和D类户的日常市场巡查工作,包括日常是否守法经营的监督检查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使用管理等情况,组织A类户开展评比创优活动,不断探索科学管用的日常市场监管经验和作法。在日常检查巡查中,对商户实行动态管理,发现违规商户,轻则批评教育,正确引导其守法经营,重则经履行处罚程序后升为“重点监管户”,移交重案专卖稽查大队,进行重点监管。
  二是为做到突出“重点”,挑选事业心较强、勇于担当责任、敢抓敢管且善于查办案件的专卖骨干,组成重案专卖稽查大队,重点加大对B、C类户(“重点监管户”和“违法违规户”)的监管力度。主要负责市局本级疑似违规商户、违规商户和卷烟经营大户、特业商户的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加强与工商部门做好衔接配合,继续加大对无证经营卷烟商户的清理和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烟草、工商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作用;不定期牵头组织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早(夜)市进行清理整治;配合市场专卖稽查大队应对一般性突发事件。重案专卖稽查大队在查办各类一般违法案件时,要注重搜集整理违法案件线索,对重要线索和有经营价值的案件,及时转送网络案件专卖稽查大队经营查办。
  三是为充分破解“难点”,挑选责任心强、甘于吃苦、通晓网络案件工作且应对能力较强的精干力量,组成网络案件专卖稽查大队。主要负责经营和查办全地区网络案件或大要案件。网络案件专卖稽查大队要勤于加强与公安等执法和司法部门沟通联络,不断优化、顺畅联合打假以及联合办案工作流程,充分发挥联合执法长效协作机制作用;注重侦办网络案件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经营查办网络案件能力,努力打造一支能征善战、勇于攻坚的专业打假队伍,确保完成省局下达的网络案件目标任务。
  (二)完善“432”办案机制,规范案件协调处理
  一是建立“四级”预警系统,做到案件处理快速反映。分蓝、黄、橙、红4个预警等级,针对实际情况分别启动应急预案。第一级是蓝色预警,当查处一般违法行为遇到拒绝阻碍检查时,由稽查支队长启动蓝色预警,并根据现场情况决定增派力量,合理调配调查取证、案件查办和宣传教育的人员分组,确保事情得到圆满解决;第二级是黄色预警,当查处无证经营商户遇到拒绝阻碍时,由稽查支队长及时联系属地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及公安分局干警联合办案,并配合工商和公安机关做好处理工作;第三级是橙色预警,遇有公路稽查或检查民宅、库房等的涉烟案件时,由分管领导批准后,稽查支队长协调公安治安或交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确保行动取得圆满成功;第四级是红色预警,是与公检法部门联合应急协作处理机制。经营的网络案件收网时,经烟草和公安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启动红色预警。行动前要根据案情制定周密的行动计划,事先确定领导指挥人员,确定车辆和警种、警力、专卖稽查人员数量,并对参战人员进行明确分工,包括各现场维护、证据固定、案件查办、人员控制、抓捕、后勤保障等组织,特别是保密和安全工作要做到万无一失。各现场行动结束后,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取证调查,主动协调检法机关做好起诉和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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