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拥堵的分析及对策研究


  摘 要: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汽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交通拥堵已经成为城市化进程中要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以郑州市为例,从交通供给与需求、路网结构和资源配置、交通管理、交通信息化建设和交通安全意识几个方面分析了郑州城市交通面临的主要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城市交通;交通拥堵;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31-0115-02
  引言
  随着大中城市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汽车保有量急剧增长,而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却滞后于人们日益增长的交通出行需求,因此,城市交通拥堵成为了我国大中城市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有调查显示,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型城市,市内汽车平均时速已从过去的20多公里降至10公里以内。大中城市交通拥堵的情况日益突出,有效解决交通拥堵,是当前城市发展要解决的重大难题。郑州地处中原,是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是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物流、商贸中心[1]。近年来,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机动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供求矛盾进一步加剧,郑州市的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这不仅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而且制约着城市的发展。因此,加快城区道路建设和路网改造,改善居民出行环境,是一项刻不容缓、长期艰巨的工程。
  一、郑州市城市交通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供给与需求的矛盾日益加剧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们的购买力水平也不断提高。截至2014年1月,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 435 978辆。其中,市区机动车达到1 286 456辆。2007年初,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100万辆,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2007年,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增长到第一个100万辆用了58年的时间。从2007年1月到2012年8月,郑州市第二个100万辆机动车增长仅用了5年多的时间。与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长相比,道路资源的增长却长期滞后。到2014年年初为止,郑州市区面积1 010.3平方公里,道路总长度1 262公里,其中快速路17条、主干道109条,市区机动车泊车位总数10万余个,目前地铁线路一条[2]。郑州市小客车年平均增长率为29.9%,而城市道路面积年平均增长率仅6.23%,显然难以承载车辆增长的通行需求。这种增长差异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供需矛盾在短时间内将会加剧,导致城市交通结构进一步恶化。
  (二)路网构成和资源分配不合理
  城市的路网结构与交通的通行效率有着密切的关系。城市道路网的结构形式分为:(a)棋盘形;(b)梯子形;(c)斜线形;(d)放射环状形;(e)复合形。复合形道路网可以理解为“棋盘形+放射环状形”,尤以北京为典型。郑州位于陇海铁路和京广铁路的交会处,道路网结构也属于复合形。郑州的复合形道路网结构仍以方格为主,我们知道方格形容易判断方向,但是增加了两点间的距离,造成了城市中心的拥堵。同时,由于铁路线对城市的分隔,导致贯穿城市的主干道较少,断头路多,路网结构极不完善,给城市主干道带来过大的压力。
  城市道路资源的分配不均表现在大部分路面资源都分配给了机动车,导致非机动车和行人车道过窄。并且随着主干道交通压力的增大,比如金水路,还有正在扩宽的文化路,非机动车专用道甚至消失。这种方式在短期内可以缓解主干道的交通压力,然而长期将导致非机动车违规占用机动车道,甚至在高峰时段占用快速公交专用道,这已经成为影响郑州城市交通最棘手的问题,这种代价是惨痛的。
  (三)静态交通管理不当,阻碍动态交通
  城市道路交通是“动静结合”的整体,静态交通的管理得当与否将直接影响动态交通的运行速度和通行效率。静态管理主要指停车管理,停车位供给严重不足,导致车辆违规占用道路交通资源,严重影响动态交通。根据国内标准,每百辆车需配30~45个停车位,按照市区机动车保有量128万辆计算,郑州最少需要38万个停车位,目前缺口还有10万~15万个。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这个缺口将逐渐增大,必将对动态交通带来不利的影响。
  (四)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滞后,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不健全
  由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和计算机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快了信息系统建设的步伐,在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与驾驶员管理、被盗抢机动车核查、交通违法信息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郑州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却相对滞后,交通指挥中心功能不完善,特别是针对区域性的交通诱导、指挥系统等功能开发应用较少。全市灯控路口400多处,仅有50%的信号灯实现了联网控制,剩余50%的信号灯仍未单点控制。在第三次产业浪潮中,信息是我们进行分析、研判和决策的基础,闭塞守旧的工作方式难以实现信息共享,这也是阻碍交通管理的原因之一。
  (五)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淡薄
  我国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淡薄,机动车驾驶人都经过驾校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交通法规行车的意识仍然很差。据统计,我国交通事故原因中人的主观因素占97%,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中,人的因素占75%。非机动车和行人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更为淡薄,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人闯红灯的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显然,过快的机动化进程暴露了我们在安全教育、执法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不足。
  二、交通阻塞的分类和处置原则
  下面,我们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对交通阻塞进行了分类,以便从中找出形成原因,才能有的放矢地研究缓解和消除交通拥堵的对策。
  (一)突发性交通阻塞
  所谓突发性交通阻塞,指因交通流中的突发事件,导致本向及各向通行的交通流停滞而形成的交通阻塞。这类交通堵塞的特点是突发性强,没有预见性。处理此类堵塞的原则是“快速处置,恢复畅通”,以最大程度地减少阻塞事件和阻塞程度。突发性交通阻塞分为以下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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