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法治视角对消防法规体系的完善建议


  摘 要 随着我国建设特色社会主义新中国以后,社会经济的体制以及社会主义的发展都在不断的改革,我国国民经济以及国民素质都在不断的提高,公民对法律的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目前我国还处于发展中国家,所以在各个领域的建设以及法律立法还存在一些不足,就目前我国消防法来说,消防事业的建设是为保护我国国民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经济的重要单位,科学技术的发展为消防事业的设备提供了更好的保障,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消防的建设带来了更好物质基础,防火救火中过硬的设施能更好的控制事故对周围人民的影响,更好的维护人民财产以及生命的安全。
  关键词 消防体系 安全意识 法律法规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8年公安消防高等专科学校人文科学项目《关于<消防部队灭火及应急救援行为可訴性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8009。
  作者简介:肖婧,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6.241
  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单位的管理还不是非常的明确。不免发生一些不良的影响,例如消防执行法的力度不够、滥用职权以及对法律法规相关的操作不明确等,都是不容忽视的,其重要的程度可想而知。所以,在法治视角下消防法律体系的完善是必不可少的。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以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鲜明特点就是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实现了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全方位优化和重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全新的时代,共产党也应该有一个新形式,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所以本文对十九大之后关于消防法进行针对性的阐述。对消防人员与消防法律需要完善的政策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一、消防法律体系所出现的问题
  (一)逻辑结构与法律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中,针对一些普通的事件在处理上还是可行的,相对的一些消防法难以管制的事件,且还属于消防安全所包含的内容,所以这就导致消防法的“无法可依”,虽然在消防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修改,但是消防法在行政能力上以及执法的范围还是没有相对的法律进行明确,所以,消防机构在法律的执行能力上出现有心无力的现象。其影响的不只是消防的工作重量更是间接地影响到人民的安全,更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从逻辑结构的角度去看我国现行消防法,其本身对行为以及行为造成的不良结果是相对应的,但是,消防法只存在行为模式,缺乏行为造成后果之后的处理法律,这就会造成行为责任无人承担的尴尬画面,导致安全隐患的防控大大的降低。
  (二)指导思想不完善,执法人员职责划分不明确
  我国最初的消防法是以“宜粗不宜细”的指导思想基础建立的消防相关法律,导致在消防执法中出现不严谨的现象,其矛头直指传统的消防法,由于其只关注宏观意义上的调控,而忽视微观意义上的内容,所以在执行上会有一些不良现象出现。还有一部分,指导思想过于拘束,程式化的方式比较严重,在逻辑上缺乏一定的严谨程度,所以在依法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不良现象。虽然现行的消防法已经在不断的完善整改,但还是会有些问题,明确党的指导思想,建设更完善的消防法也是对公民生命安全的一种保障 。在消防实践过程当中,职责划分的情况不是很明确,公安机构和消防机构在处理问题的方式上存在矛盾,对消防工作的效率有一定的影响,会为消防工作增加一定的负担,在职能的划分上不明确,就会为消防在行为与工作上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工作的效率 。
  (三)宣传消防法律意识不强,消防法实施不全面
  近年来我国对于消防法的意识提高还是比较明显的,但是在这之前,人民群众对消防知识的了解还是岌岌可危的,导致人民群没有消防意识,经常性的发生一些火灾问题 。即无法保证人民自身的安全问题又给我国经济带来一定的损失,而且我国对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追究的力度不够,导致消防法的法律效力不够强大,在法律的宣传强度上也要加强力度,消防工作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以及自身利益的基础单位,在实际的宣传工作中,消防宣传的力度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导致人民群众对消防的意识不够强,例如:2001年12月,四川某大学一研究生宿舍发生火灾,其原因是台灯使用时间过长引燃床单,究其原因,学校的消防宣传意识以及公民自身的消防意识造成的火灾,因此,出现事故多发的现象。
  二、对消防法律体系所完善的建议
  (一)完善指导思想,加强消防技术标准法律化工作
  十九大的召开为我国的社会在此进步带来了理想的效果,对于现行法律的完善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其中消防法的完善也是必不可少的,针对新的时期,消防法根据实际的工作进行展开,以原本的消防法为基础,融合依法治国有法可依的政策方针,从而加强消防法的修订,明确党的指导思想,建设更完善的消防法,将公安机构与消防机构划分开来,在消防实践过程当中,职责划分明确,明确党的指导思想,建设更完善的消防法,公安机构和消防机构在处理问题的方式上存在的矛盾也会迎刃而解,对消防工作的效率提高也有一定的帮助。正确的指导思想是带领人民走向胜利的关键,所以,消防法的完善个革新是我国发展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一项重要步骤 。
  (二)强化消防法的逻辑性,完善消防法法律体系
  消防法律的体系以及建设是非常全面的,针对我国现行消防法在其基础上进一步的完善其法律体系是为我国进一步发展打下的良好基础。对普通的事件的处理方式以及较难的事故都能进行合理的管制,将消防机构在法律的执行能力上的有心无力现象完善的解决。消防法的完善也是对消防工作质量以及人民的安全和财产安全做到一定保障,以及对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做一个保证,就华南宾馆案例来说,2005年6月10日11时40分左右,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华南宾馆突发大火,过火总面积2800m2,43间房间遭火焚毁,万为惨烈的是31人在火灾中丧生。这起火灾是广东省1994年以来最严重的群死群伤伤大事故和2005年国内最大的一起火灾事故,发生火灾的华南宾馆自1996年开来以来,营业10年间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违反消防法规,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存在着通道狭窄且弯曲,安全出口不足,建筑消防设施欠缺,大量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等重大安全隐患。汕头消防部门先后5次下达停业、限期整改行政处罚通知书,但华南宾馆却屡查不改,停业整乞讨期间仍继续营业,从而为此次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埋下了祸根,究其原因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消防管理不到位、人员密集型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抓得不实等问题,逻辑结构上,将行为与结果的处理上进行科学的合理化方式,对行为以及行为造成的不良结果进行严格的制约,将消防法存在行为模式,进行彻底的革新 。完善行为造成后果之后的处理法律,综合我国出现的各方面相关事件,根据事件结合消防法,重新构建一个符合逻辑且不失合理性的消防法,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人民安全做到更好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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