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火灾与城市消防规划现状的分析研究


   摘 要:本文在综述我国城市火灾现状和城市消防规划发展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当前城市火灾的特点及发展趋势,以及城市火灾形势严峻的根本原因,并提出了城市火灾预防与控制的根本对策。同时分析了我国城市消防规划的发展现状及城市消防规划编制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城市火灾 消防规划 消防设施 火灾损失
  
   1.前言
   城市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和依托,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日益显著,经济的大发展,必然要求也必然导致城市的大发展,只有城市的大发展,才能对经济的腾飞形成强大的支撑。因此,如何做好城市火灾的防范工作,认真分析火灾发生的规律、特点,科学预测火灾的发展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火灾,减少灾害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试从分析我国城市火灾的现状和城市消防规划这一消防安全源头入手,寻求两者之间联系,重点讨论城市火灾的形成原因和城市消防规划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城市火灾预防与控制的对策。
   2.我国城市火灾的现状及原因
   2.1我国城市火灾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带来了社会和经济体制的巨大变革,国民经济取得了空前迅速的发展,城市规模也随之不断壮大,出现了人口几百万甚至过千万的特大城市,而城市火灾的危害也随着城市财富的不断积聚和城市规模的发展壮大而日趋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1火灾发生次数和损失呈上升趋势
   据统计,二十世纪70年代我国城市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每年2.5亿元;80年代,平均每年发生火灾3万多起,死2300多人,伤3300人,直接财产损失年平均3.2亿元,损失比70年代上升28%;而到了90年代,特别是近三年来,每年发生火灾18万多起,比80年代平均数翻了两番多,死3000人以上,死亡人数比80年代平均数上升30%,伤4500多人,比80年代平均数上升三分之一以上,直接财产损失达到15亿元,是80年代平均数的近5倍。
   根据《中国火灾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从1991年到2001年,我国城市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呈现整体上升趋势,2001年火灾起数高达216784起,比1991年火灾起数45167起上升近4倍;2001年直接财产损失高达140326.1万元,比1991年直接财产损失52158.8万元上升近2倍。
   2.1.2公共聚集场所群死群伤火灾明显增多
   群死群伤,特别是一次死亡几十人,上百人甚至几百人的恶性火灾明显增加,据统计,近十年来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火灾有118起,共死亡3178人,死亡人数占十年火灾死亡人数的12.9%,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火灾19起,共死亡1772人,平均每起死亡93人。特别是1994年“11.27”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火灾死亡233人,“12.8”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火灾死亡325人和2000年“12.25”河南洛阳东都商厦火灾死亡309人的三起大火,震惊国内外。
   2.1.3商场、市场火灾损失大
   随着商场、市场规模化建设的加大,各种大型,超大型商场、市场也愈来愈多,发生火灾后给国家和集体带来的损失也越来越大,近十年来商场、市场火灾损失呈整体上升趋势,1991年商场、市场火灾损失3000余万元,2001年商场、市场火灾损失高达13500余万元,上升了近4倍。
   2.2我国城市火灾的主要原因分析
   2.2.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不强
   相当多的社会单位认为消防安全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监督管理工作靠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没有意识到自己是消防工作的主体和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承担者。只注重经济效益,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愿意对消防投入;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对火灾隐患视而不见,整改不力,致使火灾事故频频发生。
   2.2.2社会公众的消防法制观念不强,消防安全素质偏低
   由于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滞后于社会发展,公众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基本的防火常识和火灾情况下的逃生自救方法等消防安全知识严重缺乏,尤其是一些企业的从业人员没有经过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就上岗工作,违章违法行为较为普遍。
   2.2.3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欠帐”,严重制约着城市的消防安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得到了快速发展,由于不少地区在城市新建、改建、扩建中将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未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有的城市虽有规划但未能有效实施,加上建筑消防设施未能跟上,结果不但给城市安全造成威胁,而且给灭火救援也增加了难度。
   2.2.4消防装备和警力严重不足
   全国262个地级以上城市,按规定应配备消防战斗车8354辆,实有6316辆,“欠帐”24.4%,且缺乏大型举高车、泡沫干粉联用、防化救援、排烟、照明等特种消防车辆;按照普通消防站的建设布局(每站为4至7平方公里)和最低人员配备标准(每站为30人),应有消防警力70380人,而目前仅为29841人,“欠帐”57.6%。目前我国消防人员数量占总人口的万分之零点九,而西方发达国家消防员数量约占总人口的万分之十,由于消防员编制数量少,一些地方消防站建成后没有警力值勤,还有的县至今没有消防监督机构。
   2.3城市火灾预防与控制的对策
   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快速上升期,现行消防工作的理念思维、工作模式、法律法规尚难以完全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不少工作领域变革缓慢,甚至原封未动,而经济建设、城市发展、社会生活正日新月异,生产技术日趋复杂,城市生产和生活采用的能源多样化且用量急剧增长,引发火灾的危险性也越来越大,因此形成日益扩大着的脱节现象势必导致火灾的多发性以及火灾危害的日趋严重。我们要正确评价和正视当前城市火灾的严峻形势,要对当前火灾的潜在危害性保持高度警惕,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2.3.1加强城市消防规划
   城市消防规划是消防安全的源头,是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城市的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如何,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文明的重要标志,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每个城市都要做好消防规划,并将它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当中,同步组织部署,同时一体“审批”。对于城市消防规划中有关城市消防设施的建设要做到新建城市、新扩市区“一步到位”,不欠“新帐”;对于旧城市或历年拖欠的“旧帐”要限期抓紧还清,以适应我国城市化发展战略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因此,每个城市都要积极贯彻“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帐、勤补旧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解决好市政消防栓不足和消防通道不畅,以及消防站少,消防装备、消防通信不适应灭火作战需要的问题。
   2.3.2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消防工作的根本出路在于管理的社会化,科学化和效率化,其关键在于要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2001年,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颁布,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单位,群防群治,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行逐级防火负责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类消防组织和完善消防责任体系,明确消防工作目标,严格奖惩,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切实把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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