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惊险小说的细节描述和气氛烘托


  一
  
  细节是指小说中的细小情节而言,是细腻地刻划人物、描述事件和环境的最小组成单位。细节的真实性是现实主义小说艺术典型化的必要条件。成功的形象、深刻的主题、动人的情节,都须靠一定的富有特征性的细节来体现。细节的描述要服从艺术形象的塑造、故事情节的开展和主题思想的表达。细节虽细小,却不能无选择地乱用,自然主义繁琐的细节描绘,往往会扰乱读者的思绪,甚至会表达出与主题相悖的意向来。
  列夫·托尔斯泰在评论亚·库普林的名著《火坑》一文中,曾极力肯定了该书的进步意义,但却把作者对细节的运用做为主要问题提了出来。他说,作者“沾沾自喜于细节的机械描摹,而忽略了细节为典型性格服务这一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这也就等于说,自然主义的细节描摹,有损于深化主题和对人物形象的典型塑造。
  我记得《红灯记》最早的版本,对李玉和喝酒的细节曾有两处描述:一是李玉和馋酒,偷着喝,但刚把酒倒碗里就被李奶奶看见了,她不声不响地夺下碗,嗔怪地瞥了他一眼。二是李玉和临被鸠山带走时,李奶奶主动为他倒了一碗酒,于是便有了“谢、谢——妈!”那个悲壮的唱段。两次有关喝酒的细节描述,不仅有特色地反映了他们母子间的感情和生活情趣,也预示了整个剧情的悲壮基调。但《红灯记》变成样板戏以后,李玉和偷偷喝酒的细节被砍掉了。不管原作者和改编者谁是谁非,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他们对细节的采用与否,都不是很随便的,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气氛烘托原是指中国画中用水墨或淡彩着力渲染所画物的轮廓,从外面来衬托、突出所画景物的一种技法。“烘托”在文艺创作中是指利用事物之间的客观联系,从所描写的事物各个侧面着意描绘点染,使所要表现的事物鲜明、突出,这就叫“烘托”。惊险小说的气氛烘托多半用于某事件出现前的征兆描述。它通过对环境、天气、声响和梦幻等方面的艺术化了的描述,先把读者的情绪引到拟定的意境中去,当那种事件发生之时,由于读者已有了身临其境之感,便很容易接受随之而来的现状了。自然,气氛烘托在惊险小说的故事演进过程中,也起着增声加色的作用,但同征兆描绘比较起来还在其次。
  《聊斋》中的《连琐》一文,有一段女鬼出场前的气氛烘托:
  杨子畏,移居泗水之滨,斋临旷野,墙外多古墓,夜闻白杨萧萧,声如涛涌。夜阑秉烛,方复凄断。忽墙外有人吟曰:“玄夜凄风却倒吹,流萤惹草复沾帏。”反复吟诵,其声哀楚……
  善于烘托虚幻气氛的大师蒲松龄,仅仅用了30多个字,不但把女鬼出场的阴森感写了出来,还使读者因女鬼深夜在白杨萧萧的古墓群中抒发幽情古绪而对她产生了凄楚爱怜之感。惊险小说中许多杰出的气氛烘托和电影中的音乐效果一样,还没等事件发生,读者已心跳不止了。
  气氛烘托和细节描绘一样,都是深化作品主题,使读者接受作品感染的有力手段。它们也是衡量作者的生活经历、学历、阅历、观察力、想象力和概括能力的一把尺子。它们和作品中的语言个性一样,都是作者文采的体现。一部作品即便其主题有着深远的时代意义,倘若没有文采,也就成了毫无滋味的平庸之作。这类作品是最使编辑先生头痛的。象鸡肋一样,“弃之可惜,食之无味”。
  
  二
  
  工、农、商、学,甚至包括兵的生活,是大家不难见到的,也不难体会到的,只要善于观察和提炼,就能写好这类生活的细节和气氛。但惊险小说取材于一个神秘的领域——朝鲜有个电影叫作《看不见的战线》,这就意味着要想写好他们那些惊心动魄的生活细节和气氛,难度就大多了!张网待捕,秘密搜查,蹲坑守候和打进去、拉出来……这些事件都需要用哪些细节来表现?用什么样的气氛来烘托?我认为没做过公安工作的人是很难想象出来的。怎样根据尸体变化的细节来推断死亡时间?生前刺伤和死后刺伤、生前烧伤和死后烧伤、生前落水和死后扔进水里的、生前索沟和死后被吊起的索沟有什么不同?通过这类细节来断案是惊险小说创作中难以回避的问题。但由于专业性很强,连做过多年公安工作的人也不一定十分清楚,门外作家就更难了解到了。他们没有亲身经历,也没有多少类似的经历可供联想,他们几乎全凭想象来解决作品中的细节描绘和气氛烘托问题,仅凭这一点,你就不能不佩服他编故事的能力和对细节描绘、气氛烘托的丰富的想象力了。
  
  三
  
  我的看法,惊险小说就其特点而言,不适合动不动搞三篇五页的气氛烘托和细节描绘,但必要的简炼而逼真的气氛烘托和细节描绘却是必不可少的。为了增强故事的感染力,在关键的地方甚至还应该象“纯文学”那样下功夫。
  敷衍了事的气氛烘托是当前惊险小说创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个很明显的问题。父子反目,夫妻情断,友谊成仇,兄弟匕见,心潮起伏,追捕人犯等等,往往都用毫无差别的雷电交加、大雨倾盆来烘托气氛,而出现相反情况时则是蓝天白云,鸟鸣花开。为了使厮杀格斗的气氛显得热闹些,作者们几乎都喜欢把舞厅和饭馆做为理想场所。肤浅的缺乏典型化和个性化的气氛烘托是使一部分惊险小说失去艺术魅力的原因之一。
  惊险小说在细节描绘方面可看出四个不足之处:
  一是由于作者无生活体验、回避有趣的细节描述,一语道出干枯的事实,诸如:
  “……黄昏后,他在小树林里散步时,冷然发现了那具尸体,马上去报告……”
  “经过法医解剖检验,断定他已死了四个多小时……”
  惊险小说是以它的惊心动魄和它的知识性、趣味性来迷恋读者的。喜欢惊险小说的读者在读到这些地方时,自然想了解“黄昏后,他在小树林里散步时,冷然发现了那具尸体”时所应有的气氛,以及尸体的状态等等;同样,也想知道法医“断定他已死了四个多小时”的根据是什么?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告诉读者,这就不能不令人感到失望。
  有一部小说曾这样描写过一位侦察员钻进古墓后的情形:“……当他通过甬道钻进更加幽暗的西耳室时,冷然发现有个人靠墙坐着,从他那里射来的一股神秘的阴冷霎那间把他僵住了。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嘘了一口气,并想起把电筒的光束移到他的身上。只见那人有60多岁,身材比较瘦弱。他的左腿盘屈,右腿平伸,一手觸地,一手放在小腹上。他的头往后仰,短而整齐的白胡须象冰雕似的,嘴微张着,两个深陷的眼窝茫然地望着前方。神态显得疲惫不堪……啊,这不是文革期间失踪的闻教授么?他知道他早已死了,只是由于地下的阴冷,尸体才得以保存下来。”
  用字不多,但作者既对尸体状态的细节进行了艺术化了的描述,又烘托出了古墓内神秘而阴冷的气氛,同时还有点悬念效果——一开始,读者很难断定侦察员见到的是活人还是尸体。就作品的韵味而言,这要比仅用“他在古墓的耳室里发现了闻教授的尸体”这样一句话来概括强多了。
  二是由于作者缺乏生活感受使细节失真。错误的细节描述不仅涉及到职权范围和法律程序等领域,有时读者还会通过细节描述发现侦察员实际上不会使用枪支、照相机和对讲机。笔者的一部中篇小说被改成连续剧之后,曾出现一个我方侦察员通过对讲机听到了敌方谈话的镜头(后来被删掉)。对讲机不是侦听器,属于细节描绘方面的错误。
  三是荒诞离奇。荒诞离奇是由于作者构思出了惊人的结论和壮举,但却没有令人信服的细节来辅佐、说明而造成的。例如,当某人攻进魔窟,陷入绝境时,他的伙伴——也就是主角,突然出现在魔窟的塔楼顶上,用机枪朝下猛扫,终于替他解了围。救星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但作者对他如何来得这样及时,是怎样爬上塔楼的,机枪是哪儿来的却都闭口不谈,或者是笼统地一谈,令人难以信服。这种现象要是出现在电影上,起码还能以形象、火光、声响给人一点热闹看,但出现在文学作品中,便只剩下悬天悬地的离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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