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雾霾治理的碳金融市场发展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环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这不仅是我国需直面的问题,也是世界各国越来越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最近几年北方雾霾问题的“常态化”,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如何治理雾霾,是一个系统的问题,有深层次的经济结构调整问题,也有具体的政策因素。本文从碳金融市场的角度探讨此问题。
  关键词:碳金融 碳金融市场 绿色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6)03-0065-02
  一、文献综述
  当前,雾霾天气在全球持续增多,气候变化问题已日益严重,温室气体排放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灾害,为了减少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碳排放,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自从《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碳排放问题已成为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焦点。
  金融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外的一些研究学者对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一直关注,一些学者研究了本国及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与经济增长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如Panay-otou(2003)认为先单调增加后单调递减关系,Nnkarhem(2005)则证明瑞典的实际情况不符合这种现象;Nicholas Stem(2006) 评估了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的经济危害,他的研究结论是以后变化的经济影响并不呈现均匀分布,在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碳金融的研究,国外学者是从气候变化开始的:Jose Salazar(1998)最早提出了环境金融概念,指出环境金融是环境产业金融机构的中介,通过分析环境产业和金融业的差异,得出通过金融创新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结论。国外对碳金融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碳金融市场的建设,风险、碳价结构、碳价波动性等方面,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国内有关碳金融的研究介入较晚,环境保护部(2004)发表了《创新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提出用金融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陈露等(2009)研究认为,到2020年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气温气体排放将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中国是碳减排资源最丰富的国家,将成为全球最大的CDM项目供给者,CDM项目可以产生数十亿美元的转让收益,借助碳金融的商业手段,这些项目将为投资者带来巨大商机。吴玉宇(2009)以国内碳交易市场的交易环境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了2008年9月25日天津环境交易所挂牌成立后我国碳交易平台搭建后的一系列碳交易,指出由于我国碳交易市场缺乏规范的交易平台,致使我国CDM项目产生的CER只能在一级市场出售,造成国外买家任意压低价格,侵害中国卖方利益,导致中国作为卖方市场缺少定价权。
  二、我国碳金融交易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一)我国碳金融交易的现状
  2005年10月12日,国务院四部委联合发布并实施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专门针对CDM项目的部门规章,全面规定了CDM项目开发、申报等相关程序和要求。国家设立CDM项目审核理事会,该理事会的主管机构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中国开展CDM合作项目须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CDM项目审核理事会主要的工作是:对申报的CDM项目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报告CDM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等。除从国家层面设立管理机构外,自2008年8月5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宣告成立至今,我国已有50家CDM业务咨询机构。
  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等七省市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至2014年6月19日重庆碳交易试点开市,全国七个碳交易试点全部正式启动。深圳碳交易试点启动阶段确定了635家工业企业作为碳排放管控单位,这些企业2013—2015年获得的配额总量合计约1亿吨,到2015年这些企业平均碳强度比2010年下降32%,2013—2015年平均碳强度下降率达到6.68%等。此外,北京、上海、广东、天津碳市场控排企业成功履约,各试点的配额发放方式除上海一次性发放3年配额外,其他试点均为逐年发放,采取的交易方式有场内公开、场外协议、场内结算等,交易的产品主要有EBA、CCER、TJEA、SHEA、GDEA、SEA等。目前,我国共批准CDM项目3 776个,注册项目总数为1 857个,签发的CER数量达到53 074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获批项目数量最多的3个省是水能和风能比较丰富、经济相对落后的云南等,其中云南水电项目数量占总项目数量的比例最高达93.1%。
  2007年7月12日国家环保部、人民银行等共同发布《关于落实环保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揭开“绿色信贷”的序幕。我国碳金融服务体系处于初级探索阶段,碳金融服务功能逐步显现,银行业金融服务主要是绿色信贷业务,2008年10月31日,兴业银行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兴业银行是与国际金融公司开展能效贷款合作的首家银行,光大银行随即成为中国首家碳中和银行,中国银行也紧随其后开展绿色信贷业务。银行以中介商的身份利用其自身在国际业务和投资业务以及相关信息方面的优势,为交易双方提供咨询和碳交易代理服务、进行碳排放单位的登记、结算、为CDM项目开发提供增加服务等。2015年1月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发表《关于推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思路》,将碳排放未来的工作做了比较详细的介绍,把环境保护、降低碳排放的文件落到实处。
  (二)中国碳金融交易存在的问题
  中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受国际碳市场政策的影响,国内碳市场政策对碳金融市场发展起主导作用,金融产品单一,相关法规不完备,制约中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
  1.国际气候谈判历次没有明确的结论。2012年12月在多哈举行的第18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明确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继续履行,并明确第二承诺期缔约方的减排目标,但美国、加拿大表示拒绝加入《京都议定书》,在此种情形下,欧盟又提出第二承诺期只接受最不发达国家提供的碳信用,碳交易市场的需求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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