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市场准入制度理论基础分析


  摘要:《航运法》出台在即,航运市场准入制度是航运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航运经济是市场经济,允许何种航运企业以及其他相关参与者进入航运市场首先要由市场来选择。当市场失灵时,政府便要制定一系列的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立法是国家制定社会政策的主要方式之一。法律既是行使国家职能的主要依据,也是抑制公共失灵或政府失灵的主要措施。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航运市场准入制度,应当按照“市场选择—政策—调整—法律约束”这条理论脉络,综合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理论等学科,从一个跨学科、多领域的视角来分析航运市场准入理论框架。
  关键词:航运;市场准入;理论基础
  中图分类号:F5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3)03-0086-06
  航运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航运业的规范、可持续发展必须依托法律环境。《航运法》立法一再被提到重要地位。在《航运法》立法研究的整体框架下研究航运市场准入制度,也是因为航运市场准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市场准入制度维护了航运市场经济秩序。市场准入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准入主体是否适格,是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的第一道关卡。其次,市场准入制度完善了航运市场体系。通过对准入主体的引导与控制,航运市场准入制度可以间接发挥资源合理配置以及优化产业结构的作用。再次,市场准入制度促进了航运经济发展。通过航运市场准入制度可以掌握大量的市场信息以及产业发展动态,在对市场进行监管的同时起到了促进航运经济发展的作用。航运市场准入制度的形成、发展和完善需要强有力的理论体系支撑,因此对于航运市场准入理论基础的分析就十分必要。
  一、航运市场准入及其特性
  (一)航运市场准入的界定
  “市场准入”一词源于“market access”。一般意义上的市场准入是指国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市场主体及交易对象进入某个领域的直接控制或干预。从政府经济职能角度讲,广义的市场准入又称为市场准入管制或市场进入管制,是政府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管制的一种职能和方式。从狭义的角度研究,市场主体准入则仅将研究的视角界定在了市场主体本身,将市场准入特指为是国家授权的登记主管机关对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经营活动或服务活动的市场主体实施登记注册,以确认其合法经营资格或法人资格并规范其设立与组织并对其进入市场后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控制的管理制度。也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市场准入的概念实际上是指国家对市场主体资格的确立、审核和确认,并对其准入行为、经营行为与退出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法律制度。[1]
  根据GATS规则第16条第1款规定“:对于通过第1条确认的服务提供方式实现的市场准入,每一成员对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的待遇不得低于其在具体承诺减让表中同意和列明的条款、限制和条件。”可见,在WTO谈判中的市场准入指的是一国允许外国的货物、劳务与资本参与国内市场的程度,是国家通过实施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对本国市场向外开放程度的一种宏观的掌握和控制。[2]由此,航运法专题组认为,航运市场准入制度是国家对国内外航运企业进入航运市场进行干预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国家和政府准许国内外航运企业进入航运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条件和程序规则的各种规范的总称。
  (二)航运市场准入的特征
  首先,航运市场准入同样具备其他市场准入制度的一般特征,诸如目的性,即构建航运市场准入制度是政府为了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实现宏观调控的目的;又如法定性,即航运市场准入的主体、条件、程序和对象等方面都是有法律、法规加以明确规定;再如直接性,即通常表现为由国家或政府对于进入航运市场的主体资格及其行为能力直接进行干预或是控制的方式。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基于航运经济自身特有的属性,航运市场准入制度具有一些更为显著的特征:
  1. 开放性与国际性。国际海上运输是实现对外贸易的主要手段,因此航运业具有很强的国际性,基于国际外部环境又使得航运市场比一般的产业服务市场更具有对外开放性。这一特征,决定了航运市场准入尤其是外资的准入制度在整个航运立法中具有特殊的地位。
  2. 地位的重要性。航运业的产业链比一般行业广,涉及的经济效益较大,尤其是类似于能源运输不仅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也涉及国防安全问题。因此,航运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允许适合的主体进入市场,不仅具有经济上的重要性,更具有政治与国防的重要意义。
  3. 准入标准的复杂性。航运经济具有明显的规模效益,进而决定了作为航运业主体的船舶运输业和航运基础设施需要大幅度投资,这就容易使航运业形成垄断,也使得一般的市场准入规则较难在航运业完全发挥作用。同时,作为运输工具的船舶容易产生环境污染,以及运输货物的安全性等问题,决定了确立市场准入的标准将更加困难。
  4. 行业的周期性。航运经济易受到金融资本、油价以及全球整体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加之订、造船的周期一般较长,供求关系适应市场变化的周期就相对较长,所以,航运市场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呈上升趋势,待到更多的船队或是航运公司投入市场,再进入下降的周期。因此,航运市场更需要高度的统一性,合理的市场准入制度就成为首要任务。
  二、航运市场准入制度理论基础的综合分析
  由此可以看出,当前我国有关航运市场准入制度的相关规定其实是建立在行政许可的理论基础上。这样一个庞大的制度体系仅仅靠行政许可理论来构建是远远不够的。笔者认为,政治学、经济学、行政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理论,均可以作为航运市场准入制度的理论支撑。其中,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与航运市场准入制度的联系尤为密切,在此作详细讨论。
  (一)经济学理论之借鉴
  航运经济是市场经济,航运市场的运行机制应当受经济规律的调整。资源配置是经济学的核心问题,经济学就是通过对资源配置效率和资源充分利用的研究,来实现市场机制的最优选择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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