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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人类历史上第一份委托代孕的合同在美国密歇根州诞生,代理孕母的报酬为一万美元,这开启了一个生殖医学伦理大辩论的时代。在2014年的泰国,21岁的帕塔拉蒙,像很多代孕妈妈一样,为了抚养两个年幼的孩子,当了代孕母亲。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第一次代孕的经历居然震惊了泰国乃至整个世界。她为一对澳大利亚夫妇产下一对龙凤胎,但对方却只带走健康的女婴,而患唐氏综合征的男婴则留给帕塔拉蒙自己抚养。这一事件也向人们揭开了跨国境的代孕全产业链。
  昂贵的美国子宫
  代孕最初源自美国。1978年,英国诞生了首个体外受精的婴儿,这使代孕在技术上成为可能。而从1980年代起代孕逐渐普及。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等地开始允许商业代孕。有很多名人曾公开宣称有代孕经历,如美剧《欲望都市》的女主演莎拉·杰茜卡·帕克和英国知名歌手艾尔顿·约翰等。不过到目前为止,不止美国,在世界范围内都几乎没有关于“多少孩子是出生于代孕安排”的统计,大部分国家并未对此进行正式记载。
  在美国,包括纽约、新泽西和密歇根在内的12个州不承认代孕合同,但宾夕法尼亚州、马萨诸塞州以及加州等10多个州则明确承认代孕合法,并对其加以管制。过去几年中,得州、伊利诺伊州、犹他州和佛州等都已通过了代孕合法的相关法规,另外还有其他州也正考虑加入其中。
  美国这十多个代孕合法州均有完备的法律保护代孕行为。据英国家庭法律事务所——娜塔莉·甘布尔合伙(事务所)的律师尼古拉·斯科特介绍,她所里的客户大约有25%前往美国,因为他们觉得那里更安全。“美国在代孕方面有很长的历史。其中一个原因是父母知道在许多州已经形成了框架,特别是加州,所以去那有更多的安全保障。”
  曾有媒体调查发现,美国绝大部分“代孕母亲”是利用代孕补贴家用的军嫂,她们的丈夫在海外服役。一些机构报告称,自2003年美军出兵伊拉克后数年内,士兵及海军人员的妻子选择当“代孕母亲”的人数大幅增加。据行业专家预计,最高峰时美国一年有1000名“代孕母亲”。
  不过总的来说,今天愿意当代孕母亲的美国女性越来越少,代孕费用水涨船高。在美国委托代孕大概需要花费约10万美元,因而在美国委托代孕的夫妇以富裕阶层为主。特别是近年来,因为在美国代孕具有孩子可获得美国国籍,且可选择性生育男孩等优点,中国的富裕阶层竞相选择赴美。美国的中介机构也在中国开设代理店,吸引人们赴美代孕。
  然而,对于普通夫妇而言,10万美元的费用的确令人望而却步,加上要在美国找到一个各方面条件都合适的代孕妈妈并不容易,很多美国夫妇都不在美国本土代孕生子。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一对在印度通过代孕生育了3个小孩的美国夫妇表示:“在美国找代孕妈妈得花好几年”,印度人口超过12亿,贫困者很多,故相比美国更易于找到费用便宜的代孕妈妈。去印度代孕生子,包括出国费用在内仅需花费在美国代孕费用的1/6至1/5之间。
  兴盛的东南亚代孕产业
  除美国外,世界范围内只有印度、泰国、乌克兰和墨西哥等少数国家允许有偿代孕。大部分欧洲国家立法禁止或严格限制代孕。如法国、瑞士等国明令禁止代孕行为,英国和荷兰允许“不支付报酬”的代孕,但愿意免费代孕的女性并不多。而日本主要委托妻子一方的姐妹或母亲代孕,如果无法委托近亲,往往选择去代孕广泛普及的国家找人代孕。中国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行为。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甚至还禁止海外代孕。国家政策宽松或“有空可钻”的泰国、印度、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的代孕产业则如火如荼。
  最近引发热议的代孕均出自泰国,泰国的商业代孕一直游走在法律边缘,目前尚无专门法律条款对代孕中介进行规范。泰国公共卫生部的官员阿空说,仅是联系代孕的中介在泰国就有20家,其中大部分由外国人开设,每年营业额可达40亿泰铢(约合7.685亿元人民币)。
  同时,由于缺乏保护女性的法律,泰国代孕黑市剥削严重,代理孕母酬劳低至1万澳元(约合5.8万元人民币),而支付给代孕机构的价钱却是4至5万澳元。
  目前,由于负面新闻频出,泰国当局下令严查代孕产业,造成身处曼谷的超过200对澳大利亚夫妇早先预约的试管婴儿手术被搁置。泰国政府也正计划提高代孕门槛,仅适用于无生育能力的已婚夫妻,以及仅限于由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实施代孕。
  不过,正如《日本经济新闻》引用某代孕中介机构所言:“如果在A国难的话,就去B国”,泰国代孕产业受到冲击,正好合了印度相关从业者的意。
  从2002年起,商业代孕在印度成为合法行为,相对低廉的费用加上法律上的绿灯催生了代孕这一新兴产业。据印度官方估计,代孕行业现在每年可以给印度带来大约120亿美元的产值,这还不包括地下的非法交易。
  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印度代孕市场也面临着失控的风险,比如代孕妈妈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实际上,欧美客人热衷印度妈妈代孕的另一个原因是后者通常愿意放弃自己对孩子的所有法律权益。但去年一个当地政府资助的调查显示由于规章制度的缺乏,一些代孕中介机构会引诱贫穷的、教育水平低的妇女签署那些她们并不能完全弄清楚的代孕合同。现在,印度也开始着手制定相关法律草案来规范代孕市场。
  这份调查的作者之一,马纳希·米什拉说:“这些因素连同印度大量的贫苦妇女和法律监管的缺失使得商业代孕迅速发展。”她的研究显示,代孕母亲的报酬完全是由诊所自行决定的,流产妇女的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大多数代孕母亲都是因为贫穷,或者为了孩子的教育开销才同意代孕。大多数女性说是她们自己决定做代孕的,但是有时候也会被丈夫强制去挣钱。
  泰国、印度代孕产业“暗度陈仓”愈演愈烈,越南也不甘落后。越南国会于今年6月通过了婚姻家庭法(修改)草案,批准了出于人道目的代孕。该法案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尽管该法案对代孕做出了一些限制,但这些限制和泰国等国的“明文规定”如出一辙,“明修栈道”背后的故事,人们不难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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