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进程中国际金融法治演进的探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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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既促进了金融的快速发展,同时也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新的风险。各国的金融法制都是利己性的,不利于真正降低金融市场的风险,信息的不真实性和监督的缺乏也严重阻碍了国际金融法的实施。近年来,尤其是在上一轮金融危机之后,国际金融法治有了较大的变革和发展,在国际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监管领域以及国际货币体系领域等表现比较明显。在这些领域的发展中,体现出了国际金融法治的主体多元化、发展价值取向稳定和权力义务规则化等特点。根据国际金融法治的发展来看,国际金融监管更趋于集中化,金融法治更加注重发展和公平化,国际金融法的硬效力也会大幅度强化。
  关键词 全球化进程 国际金融法治 司法审查
  作者简介:李响,中央民族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11-098-02
  一、当前国际金融法治的现状
  (一)司法审查方面
  纵观联合国框架体制可以看出,国际法治在司法审查方面还只是处于一个初级阶段,而且各个国家都可以自由地抛弃或选择它,每个国家都可以决定是否打算接受世界法院的管辖,但是大部分国家选择了不接受它,这就在主张法治的同时也削弱了法治的威信力,使得世界法院受到了排斥。国际法治在司法审查方面没有取得任何新进展,WTO虽然建立了争端解决机制,但是并没有相应的司法解决措施,对于法治的透明度和问责制的价值却含糊不清。
  (二)司法裁决的强制实施方面
  国际法治在司法和准司法裁决强制执行方面举步维艰,国际法院对当事国双方具体相关的案件之外的判决不具有约束力,对判决和执行方面的问题却只字未提,多半是由当事国协商履行,国际法院成为了纸老虎一样的角色。在WTO的框架内如同国际法领域一样,DSB的准司法性质和强制执行机制虽然有一定的影响力但是还是比较弱。
  (三)立宪制度方面
  在国际经济治理方面,WTO的成立使得国际法治取得了最为全面和重要的新发展,WTO采取了一个综合通用的带有政宪管理性质的组织结构,只有建立一致性的、透明度高的、值得信赖的和普遍承认的国际规则来调整国家间的贸易关系,并且要求这一规则对任何国家都是公平公正适合的才能使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得到充分的利用,这一点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共识,所以法治也是WTO的中心。
  从另一个国际法治治理的角度来看,《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全球宪政制度框架的建立已经被国际社会大致构建成,本文不多赘述。
  (四)解决争端方面
  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和国际法院的管辖权中可以反映出国际法治在争端解决方面的发展情况,国际法院承担着成员之间的司法解决职能。国际法院可以有对以下争端进行管辖的权力:国际法律问题、对国际条约的解释权、违反所承认的国际法律义务的补偿性和程度。
  二、全球化进程中国际金融法治的发展
  (一)国际货币体系制度
  建立健全有效的国际货币体系可以创造更多的国际投资机会和有效的避免风险,促进世界贸易的发展。目前的牙买加体系还有很多缺陷,远远达不到以上的要求,最近几年来,在全球性和区域性的层面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呼声越来越高。从全球性来看,G20峰会努力改革国际货币体系,成为历年的重要议题,就是为了构建更加稳定和高弹性的国际货币体系让全球经济更加稳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强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监督能力;(2)强化危机的处理能力;(3)充分反映新国际货币的浮现和经济平衡的变化;(4)遏制剧烈流动资本。
  在区域性的层面来看,主要表现在区域性货币合作程度的深化,区域性货币合作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国际储备货币时的选择多元化,还能促进区域经济稳定和发展。比如欧洲货币联盟就是这样的典范。
  (二)国际金融机构的改革
  随着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目前的国际金融体系也随之发生巨大的改变,国际金融机构以IMF为核心,由于种种缺陷难以反映当前国际金融格局的变化,所以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就充分暴露了目前国际金融危机的缺陷。为了让国际金融机构更有效的防范危机,就要进行更加有效的改革,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管理制度的改革。在内部引入动态机制,在管理、效率、运作和选举制度上充分加大改革力度,一定要公正公开的选择国际金融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通过这样来提升国际金融机构的合法性和高效性。(2)份额和投票权的改革。由于当前主要国际金融机构的构架通常以份额为基础,/份额体现了成员国在世界金融中的比重,资本主义的兴起使这一比重发生很大的改变,因此新改革中确立了世界银行和IMF的份额从高估国向低估国转移来保护贫困成员的投票权。
  (三)国际金融监管制度
  国际金融监管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避免甚至消除国际商业行为存在的风险。而这次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爆发却引发了我们对当前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怀疑,催生了一系列的金融监管法制变革,欧盟、美国和英国三大经济体相继出台多项金融监管立法改革的手段来防止金融危机的再次爆发。除了以上的经济体采取改革手段外,还有一些其他国际组织如G20、IMF、国际证监会组织等等也相继出台了众多金融监管改革的方案,为的就是建立一套具有全球性的、强有力的监管框架。
  从总体上来看,金融危机后的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改革完全放弃了新自由主义的监管理念,强调全方位的监督和宏观审慎监督的概念,最大程度上消除金融风险,保护全球消费者的权益。
  三、全球化进程中国际金融法治演进的特点
  (一)国际金融法治的规则化
  从上个世纪到现在,国际金融法发展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国际规范体系的发展,近年来的金融法的规范和内容也有了实质性的变化,在原来的基础上发生了很大的发展,从内容上来看主要有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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