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地区缴费差异影响因素研究


  摘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至今,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如实行省级统筹、完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连续十四年提高养老金待遇等,但地区之间发展很不平衡,不少地区养老金当期收不抵支,实行全国统筹已迫在眉睫。基于2007—2016年我国30个省市的面板数据,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养老金替代率和制度抚养比对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制度覆盖率和实际缴费率具有负相关关系。对此需要从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渐进式的延长退休年龄等方面来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关键词:养老保险;实际缴费率;养老金替代率
  中图分类号:F84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 1101(2019)01- 0028- 05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自实施以来不断改革和完善,但由于养老保险总体统筹水平较低,许多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各省的基金结余数额相差较大。根据《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有7个省份出现了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现象,其中黑龙江和吉林最为严重,而广东省的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还足以支付55个月。积累高的地区,缴费水平却很低,形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此外各地区的养老负担也存在较大的差异,2016年广东省的抚养比为9.25,意味着平均9个缴费职工只需供养1个离退休人员,而黑龙江的抚养比仅为1.3,意味着平均一个缴费职工就要抚养一个离退休人员。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区域差异性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尽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从而促进各地企业和个人养老负担实现均衡共济,致使劳动力合理流动,进而提高养老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本文旨在通过实证分析找出影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率的因素,分析我国养老保险缴费负担存在差异的原因,从而提出相关解决对策,以完善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文献回顾
   我国学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水平情况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向。首先是对缴费率的测算,学者们认为我国当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率是不合理的,应适当降低养老保险缴费率。彭浩然、陈斌开(2012)和康传坤、楚天舒(2014)通过构建世代交叠模型,分别测算出我国的养老保险缴费率最优水平为15.6%和10.22%~19.04%之间[1-2]。路锦非(2016)以制度赡养率不断升高的背景为前提,测算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可以降低到20%[3]。陈曦(2018)研究了养老保险降费率对基金收入的影响,发现降低养老保险缴费率可以提高参保率、遵缴率和工资增长率,从而提高短期基金收入[4]。此外穆怀中(2017)等人基于产业结构升级的视角对养老保险降费空间进行了研究,认为粗放式产业结构升级会导致养老保险降费空间下降[5]。我国学者研究的另一个方向是将养老保险缴费率作为一个变量来研究与养老保险水平的关系。如丁煜、沈金花(2012)研究了养老保险替代率的地区差异性问题,结果显示缴费率对养老金替代率具有正向影响[6]。冯辉(2017)认为各省养老保险实际缴费率和养老金替代率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是基础养老金没有实行全国统筹[7]。蔡小慎(2009)和段亚伟(2016)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养老保险缴费情况作了比较分析,结果发现中西部地区的养老保险缴费负担要明显高于东部地区[8-9]。
   除此之外,学者们还从其他角度来研究养老保险的缴费水平,如白重恩(2012)等人从家庭消费和储蓄的角度研究,认为养老金缴费率的上升能够较强的抑制缴费家庭的消费水平[10]。赵静(2016)从职工和企业逃费行为的经验研究入手,认为提高养老保险法定缴费率对职工的参保率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可能会降低企业的参保率[11]。陈洋、穆怀中(2017)研究了城镇非正规就业这一特殊群体,发现这类群体当前的缴费负担较重,并提出应健全缴费调节、减免、视同机制[12]。
   通过文献的梳理和总结,发现我国学者的研究中主要还存在以下几点不足:第一是学者基于不同的测算方法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率进行测算,都认为当前我国养老保险缴费率偏高,但对于最优缴费率的确定以及降费空间有多大,还未达成统一标准。第二是对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地区差异的影响因素的研究,大多学者都采用了定性的分析方法,运用实证来研究的文献很少。第三是大多学者将缴费率这一因素作为自变量来分析整体养老保险水平的差异,而并未对养老保险缴费水平作为因变量来单独研究。因此,本文以2007—2016年省級面板数据为基础,采用实证分析方法,对影响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的因素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二、理论基础
   著名经济学家缪尔达尔在1957年提出了循环累积因果关系理论,基于社会过程理论,他将社会经济过程视为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并将社会或经济环境中的各种因素视为相互关联,互动和因果关系[13]。循环累积因果理论主要包括“回波效应”和“扩散效应”,“回波效应”即劳动力、技术等要素从落后的地区流向发达的地区。一般认为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其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率也相应的较高,但在我国浙江、广东和北京等地区的实际缴费率却较低,而黑龙江、辽宁和甘肃等地的实际缴费率却较高。这是因为相对落后地区的劳动力大量流向发达地区,导致发达地区的参保率上升,需要供养的老年人口比例下降。即养老负担较轻,所以其养老保险实际缴费率相对较低。而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由于大量青年劳动力流出,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能力减弱,需要提高其缴费水平来维持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
   循环累积因果关系理论认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需要政府的有效干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负担过轻或过重,都不利于职工在该制度中的公平参与。同时,对于企业而言,缴费率过高也不利于企业吸引投资,使得一些传统企业或重工业企业发展困难。因此,面对部分省份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各省养老保险缴费负担均衡不一的情况,政府应该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进程。

推荐访问:养老保险 缴费 城镇职工 差异 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