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差错产生的原因和处理方法探析 差错更正处理方法

  [摘要]会计差错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讨论了会计差错产生的原因、表现形式,并论述了不同情况下会计差错的更正方法,最后对会计差错对所得税的影响进行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会计差错 会计处理 差错更正
  
  一、会计差错产生的原因
  
  会计差错是指会计人员在会计信息确认、计量、报告过程中出现了失误,使会计资料所记载的会计信息与实际情况出现偏差的行为。重大的会计差错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现金流量作出错误判断。
  从会计差错的具体表现形式来说,会计差错的产生原因主要包括:
  
  (一) 会计人员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相混淆。例如,会计人员将本应计入在建工程的人工成本计入了制造费用。
  
  (二) 会计人员账户分类错误或记账时出现串户行为。例如,会计人员将本应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的项目直接计入了财务费用。
  
  (三) 会计人员在实物计量或数据计算方面出现错误。
  
  (四) 会计估计错误。例如,会计人员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估计错误,而使企业各期的累计折旧计提错误。
  从会计差错产生的动因来说,会计差错的引发原因包括:
  (一)会计人员工作疏忽。这种情况是指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执业谨慎性不够,而出现的偶发错误。
  (二)会计人员执业能力较差。会计人员本身业务能力较差,不知道如何正确记账而出现的错误。
  (三)会计人员主动制造会计差错。会计人员出于私利或迫于上级压力,故意的制造会计差错,从性质上来说可以归属于会计舞弊。
  在实务工作中,企业管理人员和审计人员需要分辨出会计差错、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舞弊三者之间的界限。如果会计人员做出的会计估计是基于当时企业资产和负债状况所能做出的最佳估计,而后又发生的新情况或取得的新证据表明前期估计错误的,应当按照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不属于会计差错。会计舞弊一定会形成会计差错,但会计舞弊的性质更恶劣,是会计人员的主动行为,目的是直接或间接获取非法的经济利益。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一) 当期发现的本年度会计差错
  1.凭证正确而账簿登记错误,应当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正。会计人员可以直接用红线将错误的内容划掉,在其上用蓝笔登记正确的内容。
  2.凭证记载金额低于实际金额而导致记账错误,应当采用补充登记法进行更正。会计人员只需按照漏计金额重新登记凭证和账簿。
  3.凭证记载金额高于实际金额或凭证出现非金额性错误而导致账簿登记错误,应当按照红字更正法进行更正。会计人员首先需要用红字登记一张与原错误凭证完全同样的记账凭证,再用蓝字登记一张正确凭证。
  
  (二) 当期发现的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应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进行处理
  1.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的会计差错更正
  如果会计差错发现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那么应当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不再区分是否属于重大会计差错,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按照追溯法进行会计处理。
  例1:甲企业2010年度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本应计提100万元的累计折旧,但由于会计人员失误仅计提了50万元。2011年1月10日,会计人员发现了该笔错误,届时甲企业2010年度会计报告尚未对外报出,且未进行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甲企业按照10%计提盈余公积。该笔会计差错更正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甲企业2011年1月10日所作会计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0
  贷:累计折旧 5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5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7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75000
  借:盈余公积 37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7500
  甲企业需要调增2010年度利润表中管理费用累计发生额50万元,调减所得税费用累计发生额12.5万元,调减净利润37.5万元,并相应调减每股收益。调减2010年度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期末余额50万元,调增累计折旧余额50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33.75万元,调减盈余公积3.75万元,并相应调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提取盈余公积数。同时,调增2011年度累计折旧期初余额50万元。如果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发现的会计差错属于非报告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应当调整错误发生年度的报表数据,以及报告年度对应项目的期初余额。
  2.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的会计差错更正
  如果前期会计差错发现在资产负债日后期间之后,企业首先应当按照会计差错的性质区分是否属于重大前期差错。如果会计差错金额较低,不影响企业关键财务指标,可以将其视为非重大差错。对于非重大会计差错,无论差错属于发现年度之前的会计期间还是其他会计期间,一律视同会计差错发生在本年度,直接调整本年度的账项,不再调整本年度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会计差错仅涉及损益类科目,由于损益类科目的自然结转,已将没有余额,且对企业的当期财务报表不会造成任何影响,因此在发现差错的当期也无需进行更正。
  例2:甲企 2011年度6月发现2010年度误将应计入管理费用的100元计入了销售费用,甲企业无需调整2011年度账项,因为会计差错的影响经过结转已经抵消。如果会计差错不仅涉及损益类会计科目,则需调整发现年度的对应会计科目。
  例3:甲企业2011年度6月发现2010年度少计提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000元。
  甲企业2011年度6月所作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1000
  贷:累计折旧 1000
  如果会计差错属于重大差错,则应当视同于会计差错从未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并调整相应会计期间的前期比较数据。会计处理方法与例1类似。
  
  三、会计差错的所得税问题分析
  
  从所得税法角度来讲,会计差错没有重大和非重大的区分,一律按照统一规定进行处理。当期发生的会计差错如果能够在本年度内发现,对企业的所得税申报不会形成影响,企业只需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即可。如果当期发生的会计差错虽然在本会计年度结束之前未能发现,但是在年度所得税申报之前发现,会计应当视同会计差错已经被更正,按照实际应当缴纳税款金额填写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如果企业会计差错发现在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之后,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 更正会计差错后,导致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增加
  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企业应当在发现会计错报的所得税纳税期间缴纳,将补缴金额填列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第42行“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税额”。如果更正会计差错后,虽然导致企业会计利润增加,但是企业依然亏损,无需纳税,则无需填列此项。但是应当减少企业5年内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金额。
  
  (二) 更正会计差错后,导致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减少
  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企业可以将多缴纳的所得税款从发现会计差错的当前应缴所得税金额中扣除,将扣缴金额填列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第41行“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如果会计差错发生的会计年度,企业亏损,无需缴纳所得税,则应当增加企业5年内可由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金额。
  
  责编:萌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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