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实施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促进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珠海妇幼妇幼保健站台

  妇幼保健保偿工作是行之有效的妇幼保健基础性措施,是一项有偿服务与保偿制度相结合,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功能的保健保偿制度,即以孕产妇和儿童两个系统管理为基本内容的妇幼保健保偿服务。我市自1991年开始试行,多年来我们始终以《母婴保健法》为准绳,依法管理,1998年9月在全市推行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覆盖了全市城区和全部乡镇,覆盖率达100%,2006年朝阳市政府颁发了《朝阳市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实施办法》。做到了三个规范:一是规范人保程序、二是规范签发《妇幼保健保偿合同书》、三是规范保健保偿保后服务,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8年底,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均达到《两纲》指标,有效地保障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1 抓好基层网络建设,稳定妇幼保健队伍是基础
  
  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是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中最基础的,决定妇幼工作好坏。因此,我们给予高度重视,开拓进取,向政府争取政策和资金,并且将其资金由卫生局统筹管理,为妇幼保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对全市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全部实行重新考试、考核,采取择优录用的办法,于2007年5月1日村覆盖率达100%,彻底告别了多年来男村医承担妇幼保健工作的历史。通过竞聘上岗,有力地调动了村医保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稳定了妇幼保健队伍。
  
  2 加强领导,规范管理是保证
  
  我们对妇幼保健保偿工作从强化职能人手,明确乡、村两级保健人员职责,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对基层的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经济效益挂钩。我们定期深入到各助产单位,实际抽查孕产妇,亲自询问和电话了解乡、村两级服务情况,年内抽查率达40%以上。从而真实的了解基层服务情况,对服务不到位,频次不足,填写质量不合格等项均列为年终考核内容,并及时通报各乡镇卫生管理工作站。从而提高产前检查质量,杜绝高危孕产妇漏诊、误治。强化高危孕产妇分级专案管理制度,极大地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提高。同时,我们把高危筛查做为预防孕产妇死亡的重要防线,年内,多次下发文件,强化高危认证的培训。结合我市实际,制发了高危妊娠运转程序,落实责任,严格按规定标准转诊,高危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同时开通了120急救中心电话,健全了产、儿科结合等绿色通道,确保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转诊和救治,降低了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3 提高业务素质,保证服务质量是根本
  
  我们每年有计划地选派骨干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进修,鼓励参加省、市短期培训班,并创造机会到外地参观学习,更新知识,改进技术,不断提高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更有力地指导基层工作。我们组成了以业务所长为首的培训小组,选拔知识丰富、有临床经验的主治医师,编写培训教材,村保健人员人手一本。对乡、村两级妇幼保健人员采取集中授课和下乡现场技术指导等方法,进行了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对新上任的人员采取手把手操作,使村级保健人员基本掌握了高危筛查与管理、体弱儿管理、《两册》填写、出生缺陷认证、血色素、尿常规检查等知识,极大地促进了村级保健人员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保证了服务质量,得到了人保对象的认可。
  
  4 遵守《保健保偿合同》取信于民是关键
  
  在妇幼保健保偿工作中,按照《朝阳市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实施办法》签订的《保健保偿合同书》一式三份。双方严格执行合同不走样,服务单位必须按合同中的项目进行服务和补偿,不能只看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只顾收钱,不顾服务数量和质量,双方均承担因未履行义务而造在损失的责任。
  
  5 抓住切入点,落实责任见成果
  
  《朝阳市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规范了医疗保健机构技术服务行为,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我们在深入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工作中,经历了艰难困苦的发展阶段,首先是强制婚检取消后,收取入保费极为困难。其次是多年来百姓受重治疗轻预防的思想影响,保健保偿难于落实,百姓意见大,不愿人保。我们针对以上难点问题,采取以下五项措施:一是广泛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孕期保健、优生优育知识,提高人保认识,引导孕产妇增强保健意识。二是先服务,后收费。自怀孕12周后村医及时进行入户保健指导,面地面宣教,让每一名孕产妇都了解入保的好处和必要性,自觉入保。三是部门协作。得到计生部门的大力协作,将入保工作列入乡镇、管理区计生部门的考核内容之一,得到了社会的重视和支持。四是优惠政策。对参加新农合的孕产妇同时人保者,住院分娩2006年报销50元、2007年增加到100元,2008年又增加到300元,极大地推动了保健保偿工作的开展。五是规范各项保健服务。针对人保对象对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我们改变已往单一服务模式,打破局限性。2008年我们对孕产妇保健手册采取通使通用的办法,孕产妇保健手册发给本人管理,让入保对象自己选择医院和医生。通过签发《保健保偿合同书》,向群众告知,并自由选择服务项目,体现了让百姓明明白白消费。认识达到共识后,我们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未入保者暂不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手续,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我们于2007年1月1日率先使用新的保健保偿合同。经过两年的运作,我市的妇幼保健保偿人保率稳中有升,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在原有的基础上,对服务对象开展了以前未能开展的项目,孕产妇系统管理由原来的产前检查5次,产后访视3次改为现在的自怀孕12周后,孕期检查至少8次,产后访视3―4次,42天健康评价。儿童保健服务由原来的3.2.1体检,改为4.2.1体检,增加了血色素、尿常规的检验,使服务对象享受到多频次、高质量的服务。目前,全市每名村妇幼医生均配备了血色素、尿常规检验设备,使服务质量上了一个新档次。在开展妇幼保健保偿过程中我们也经历了上访、热线等举报,但我们认真接待,耐心解释。对长期在外打工,入保后没能得到及时服务的孕妇,按标准退还保偿服务费,得到了百姓的认可和赞许。从而体现了妇幼保健保偿的服务宗旨,竭诚为孕产妇服务,而不是为了收钱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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