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深圳成为全面改革的特区】 改革开放深圳特区

  温家宝说得好: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在各方隆重大谈深圳取得的成绩的时候,温家宝则希望深圳在经济体制之外,进行更为广泛的改革尝试。他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实现国家强盛、人民幸福的必由之路。过去30多年中国的发展变化,靠的是改革开放,未来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仍然要靠改革开放,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
  确实,过去三十年中,深圳不负“经济特区”之名,在经济增长的策略方面,率先进行很多尝试,这些尝试后来变成通行于内地的制度和政策。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政府通过优惠政策吸引投资,利用廉价劳动力发展制造业,以及城市政府通过买卖土地积累财政资源,以房地产业拉动城市化。
  通过这些制度安排,深圳实现了经济的腾飞,官方的统计数据说,2007年,深圳的人均GDP突破一万美元,成为内地第一个破万城市。同样,深圳创造的这些经济增长策略,在整个中国也引发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但是,如同整个中国一样,深圳在经济增长方面的亮丽业绩,并不能遮掩其在社会治理方面的滞后。就在今年上半年,深圳制造业之大户、也是中国当代制造业之象征――富士康企业园区,接连发生年轻员工非正常死亡事件。人们不能不质疑,深圳经济增长的社会基础是否健全?当深圳公布其GDP破万数据的时候,舆论也追问:深圳的人均基数是多少?是否包括数量甚至超过本地户籍人口的“外来人口”?如此大数量的“外来人口”在深圳不能享受平等的权利和均等的福利,说明深圳的社会结构和政府治理是高度扭曲的。
  概括而言,深圳的整个治理体系存在重大问题。当然,这样的问题存在于中国所有地方。
  回过头来看,当初设立特区,显然不仅仅是要以之作为经济体制的试验地,而是要尝试解决当代中国所面临的全面的治理秩序危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尤其是在90年代之后,特区基本上成为经济增长特区,深圳等特区的制度创新基本上局限于经济领域,而在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则没有多少制度创新。正是由于这些领域制度变革滞后,才导致了深圳发展之失衡。
  今天,在经济领域,深圳已经难以有什么特别之处了。深圳经济增长面临的主要难题,源于社会结构的扭曲,比如外来人口被排斥,源于行政与政治体制的不健全,比如行政权力抑制公民社会发育和公民的民主参与等。凡此种种,必然妨碍深圳经济在现有高起点上的升级。仅仅从经济增长角度考虑,也需要对经济之外的制度进行变革。温家宝说得好: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因此,深圳特区应当突破“经济”的约束,向着更为广泛的治理领域延伸。在深圳、在中国已经出现了一轮经济奇迹之后,“经济”特区已经没有多大试验田的意义,当下中国需要的是综合性的治理特区,而深圳在这方面是有若干优越条件的。深圳的经济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获得了强大的自生能力,政府完全有能力、也有必要在经济之外进行制度创新。
  首先,深圳可以成为司法改革的特区。温家宝说,要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特别是要保障司法公正,重视保护和帮助弱势群体。但众所周知,现有的司法制度难以做到这一点,亟须变革。各方均在想方设法,但难有突破。深圳紧邻香港,香港法治之健全全球闻名,深圳完全有条件借鉴香港的法律制度。这样的变革,将极大地推动深港两地的一体化,并为深圳企业深入全球化的分工合作网络创造良好条件。
  第二,深圳可以成为公民社会发育的特区。应当说,过去十几年来,深圳的公民社会发育在全国算是比较领先的,但是,哪怕是与香港相比,终究不能说深圳存在一个健全的公民社会。优良治理以公民社会的健全为前提,深圳应当在这方面进一步突破,政府应当更大胆地放松控制,让民众组织起来,进行自治。
  第三,深圳可以成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特区。这几年深圳进行了一些行政体制改革,比如引入行政的权力三分制度。这样的改革方案未得改革要领,对于约束行政权力,也没有起到多少作用。政府管理体制改革需要更大突破。
  第四,深圳可以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特区。这里的关键是做实人大,为此,需要改革人大选举制度,强化人大在立法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推动预算公开,推动预算决策民主化,包括公民参与。
  总之,当代中国治理秩序的重构之紧迫性,已经超过经济增长。深圳作为特区,应当在这方面积极尝试,开风气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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