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为信仰故] 信仰歌词

  2001年2月21日,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医院为七个月大的男婴,成功地作了肝脏移植手术,从他的母亲身上取下一片肝脏组织,被移植到孩子身上。这一手术的特殊之处是,这是一次不输血的手术,是世界上第一例不输血肝脏移植手术。
  这次手术成功,立即引起了法律界和宗教界的欢呼,为何如此?还得从6年前的一个故事说起。
  1994年8月28日一个不平静的夜晚,在康尼迪格州的斯旦福医院里,乃莉·维加生下了她的孩子。产后,残留在产妇子宫内的一片胎盘组织引发了大出血。医生判断,如果不输血,产妇将失血过多而死亡。然而,乃莉和她的丈夫都坚决拒绝输血,因为他们的宗教很特别——耶和华见证会,认为信徒不能输血。
  产妇在继续出血,生命的机会在一点点地离开。医生必须马上作出决定,拖延就可能是一条人命。医生却仍在犹豫。
  医生想的是,乃莉和她的丈夫不是不知道后果,他们是明白自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后作出拒绝输血的决定的,这个决定出于他们的宗教信仰。作为一个医生,治病救人,但是不能违背病人出于信仰而作出的决定。
  护士们无声地注视着医生,等待着决定,输血还是不输血。气氛紧张到了极点。如果再不下令输血,就要眼睁睁地看着病人在自己面前死去。医生脑子里响起“希波克拉底誓言”:作为一个医生,要尽其所能为患者谋利益。
  时间分分秒秒地在过去,面对这样的难题,医生做了让人惊讶的事情:冲向斯坦福高级法院,要求法官发出输血的命令。这时候是深夜两点钟。
  可以想象,半夜两点要找到一个法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许是因为人命关天,也许是病人的状况根本不允许再犹豫拖延,法官深夜作出了紧急裁决,允许该医生可以在未经病人同意的情况下,施行输血。
  在总共输了7品特鲜血以后,乃莉·维加的生命得救了。母子均安好健康。可是,事情还刚刚开始。对于乃莉来说,血管里流着别人的血,这就违背了她的信仰。如果照此办理,往后其他教友的信仰就无法保证。她将医生告上法庭。
  医院方面提出,这一指控已经过时。医生是得到法官命令才输血的,现在病人已经康复出院,不再存在侵权伤害。上诉法院同意,不予受理。
  乃莉·维加向州最高法院上诉。州最高法院作出一致裁决,裁定斯旦福医院违反了个人之身体有权自主决定的法律传统,侵犯了乃莉·维加宗教信仰的宪法权利。只要她充分了解事情的后果,并且有能力作出决定,那就有权根据自己的信仰作出决定。
  尽管,后来事件中的产妇和医生都获得了世俗的高度赞扬和尊重,然而避免这样冲突的医疗技术直到6年后才产生,这就是本文开头提到的新闻引起人们注意的原因。
  也许,没有什么处境能比面对生命时的态度更能检验信仰的忠诚了。无论是面对自己的生命,还是别人的生命,信徒要守戒,医生要守诺,自己对自己的心灵选择都执着不已。这样的力量让人感到震撼。
  没有信仰的生命是可怜的生命。失去对自己信仰的支配,就象失去对自己生命的支配一样,信仰就是如此的不可打折,不可随便,不可屈就,不可变通。套用那首著名的诗则是:“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信仰故,两者皆可抛”。

推荐访问:若为 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