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尝“春”之甘美] 春,甘美之春

  摘 要: 作为艺术创作中的一种形式,诗歌历来最为广大读者所喜爱和传诵。欣赏诗歌之美就要分析其意美、音美与形美。本文从分析托马斯・纳什的诗歌《春》的结构和内容入手,审视其原文的诗歌意象、音韵和形式之美。
  关键词: 《春》 诗歌 意象 韵律 形式
  
  鲁迅在《汉文学史纲要》中提到中国文字有“三美”:“意美以感心,一也;音美以感耳,二也;形美以感目,三也。”其实不仅是文字,诗歌之美亦在于此。中外诗歌也体现出“三美”――意象之美、音韵之美与形式之美。这首由英国伊丽莎白时期“大学才子”之一的剧作家和诗人托马斯・纳什所作的《春》就是结合意美、音美、形美的“三美”诗歌。生活在十六世纪英国的纳什,他的作品语言质朴,通俗易懂,感情真挚,充满田园气息。笔者将从其结构与内容入手,浅析《春》的英文原诗之美。
  一、诗歌《春》的结构与内容
  从结构上来说,这首短诗由三组四行诗和结尾一句诗行组成。第一个诗节诗人用充满感情的笔触描写寒冬过后,万物复苏的春之气象。
  Spring,the sweet spring,is the year’s pleasant king;
  Then blooms each thing,then maids dance in a ring,
  Cold doth not sting,the pretty birds do sing,
  Cuckoo,jug-jug,pu-we,to-witta-woo!
  用“sweet(甜美的)”这个表味觉的词来修饰春天,似乎表示春天是可以尝出味道的,郭沫若就曾将其翻译为“甘美之春”。春天被拟人化为“一年中的快乐之王”。一个“pleasant”又恰恰点出了诗的主题:愉悦的(心情)。我们看到这位“快乐之王”“让花朵绽放”,“姑娘们环绕着跳蹈”。这时人们不再感到寒风刺骨,听到鸟儿放声歌唱,树上鸟叫声有的高亢(“cuckoo”),有的低沉(“jug-jug”),有的雀跃(“pu-we”),有的轻快(“to-witta-woo”)。同时,此句在每个诗节末行反复出现,增加了诗的乐感,触动了读者的听觉神经,好似一首奇妙的大自然交响乐。
  在第二个诗节里,诗人继续向我们更加细致地描绘了乡村的春日美景。
  The palm and may make country houses gay,
  Lambs frisk and play,the shepherds pipe all day,
  And we hear aye birds tune this merry lay,
  Cuckoo,jug-jug,pu-we,to-witta-woo!
  树上绿油油的叶子和粉白色的山楂花(“palm and may”)使村舍看起来如此喜气洋洋。诗人像画家一样,不仅画出了美妙的色彩,还画出了山楂树状如手掌(palm)的叶子形象。远眺田间,无忧无虑的牧羊人整日吹着牧笛,羊羔随着笛声轻快地跳来跳去,嬉戏玩耍。这时我们的耳旁不时飘来鸟儿们的“愉快的歌声”,熟悉的大自然交响曲再次响起,我们的心情是如此愉悦。
  下一诗节中我们跟随诗人走进这幅美妙画卷,近距离来感受春之甘美。
  The fields breathe sweet,the daisies kiss our feet,
  Young lovers meet,old wives a-sunning sit,
  In every street theses tunes our ears do greet,
  Cuckoo,jug-jug,pu-we,to-witta-woo!
  踏上那柔软的草地,整片田野上荡漾着甜美的气息,雏菊好像是调皮的孩子亲吻着我们的脚踵,年轻的情侣相约同游,老妇人惬意地“坐在太阳下”享受着和煦的春日。走在乡间的街道上,美妙的鸟儿的歌声再一次传入我们的耳中。
  Spring!the sweet Spring!
  全诗的最后一句,诗人喜悦的感情更加强烈,再次道出那句:“春!甘美之春!”(郭沫若译),这既是对全诗第一句的呼应,又是情感的进一步升华。
  二、深入分析《春》的意、音、形美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从诗中感受到诗的意象之美。朱光潜在其《诗论》中写道:“每个诗的境界都必有‘情趣’和‘意象’两个要素。……诗的境界是情景的契合。”为了表达了春天给人们带来的欢快和喜悦的心情,诗人运用了“多觉”意象,“寓情于景”地为我们呈现了一幅精彩的画卷。此诗中有男女老幼,有禽兽花木,有静景,有动态。有视觉意象――盛开的花朵、绚烂的山楂花树、遍野的雏菊,也有听觉意象――百鸟的鸣啭声和悠扬的牧笛声,还有触觉意象――轻寒的春风和温暖的阳光,更有嗅觉意象――田野的芬芳等。其中最能表现春天的主体意象就是春花和鸟鸣,我国古代诗人也常将其视为最能代表春天的两种意象。春天里的一切生物都充满了活力,生机勃勃。
  各种意象交织在一起,诗人已经在读者的脑中勾勒出春的画卷,但还不够,它还应该是一支春之交响乐。黑格尔说过,“音节和韵是诗的原始的唯一的愉悦感官的芬芳气息”。因为英语是表音文字,以音节为单位。英语诗歌按照轻读音节和重读音节有规律地交替出现而形成节奏。韵律和节奏是紧密相关的。《春》是一首格律诗,主要采用五音步抑扬格。抑扬格在英诗中最常见,其韵律最接近日常英语,常给人以稳定从容之感。每一行诗多含有五组抑扬格。
  除了节奏感强之外,诗人用到了多种韵律和修辞手法。其韵式是aaab,cccb,dddb,三节最后一行是叠句。即每一节的前三行诗押同一尾韵(king-ring-sing,gay-day-lay,feet-sit-greet),每个诗节换韵。每节中除末一行外,其他三行也都用腹韵,即第二音步的第二个词同第五音步末尾的词协韵(spring―thing―sting,may―play―aye,sweet―meet―street)。另外,每一节末的诗行用拟声词模拟鸟鸣之声。除了第五、七、十一句之外,每一句诗中都用逗号分隔。全诗末一行,更用到了头韵,即在重读音节词头重复出现某个辅音(“Spring!the sweet Spring!”)。全诗多用单音节词,朗朗上口。这些技巧的运用使得《春》的节奏轻快,富有乐感,适于吟诵。
  纳什的这首《春》以其意象之美、音韵之美、形式之美,让读者深切地品尝到了春之甘美。它不仅是一幅春意融融的画卷,也是一曲婉转动听的春之绝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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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朱光潜.诗论[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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