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与法治心得体会6篇

思想道德与法治心得体会为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发化课堂教学力法,全面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县教育局组织了20xx年全县高中政治课教师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思想道德与法治心得体会6篇,供大家参考。

思想道德与法治心得体会6篇

思想道德与法治心得体会篇1

为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发化课堂教学力法,全面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县教育局组织了20xx年全县高中政治课教师教研培训活动。5月27日上午,宁县二中王文博老师和来宁支教的天津八中刘艳芳老师在宁县二中进行了同课异构活动。下午上课老师及听课老师在宁江小学进行了评教议教活动。28日上午,刘艳芳老师又给我们作了《学生主体与活动型课堂的构建》专题讲座。尽管只有短矩的一天半时间,但我获益匪浅。专家的教育教学理念、人格魅力和治学精神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他们所讲内容深刻独到、旁征博引、通俗易懂、生动有趣、发人深省。先进的教育理念、独到的教学思想、全新的管理体制,对我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无不起着引领和导向作用。

二中青年教师王义博老师就《坚持国家利益至上》给老师们上了一常公开课,他结合社会热点,巧妙设置课堂导入,让学生在回答问题和复习旧课中自然得出影响主权国家关系的几个因素。他通过三个探究问题,让学生分组讨论,协作分析,从而深刻理解坚持国家利益至上的重要性。而天津八中刘艳芳老师的课更让人耳目一新,她大胆整合教材,将一节抽象的思政课以活动课的形式化繁为简,轻松地通过师生互动,分组探究,合作学习的方式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达到解决问题,培养思维,提高素质的目的,充分体现了思政课学科核心素养和立德树人的学科教学目标,充分体现了新教改的理念。评课交流中与会老师一致认为两位老师的课情境创设有特点,激起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后续的学习能够顺畅开展,特别是刘艳芳老师更加注重学生的主体参与,通过活动让学生在体验活动中充分领悟“坚持国际利益至上”,培养学生政治认同和公共参与的学科核心素养,给我们很大的启发。

28日上午,刘艳芳老师特意做了题为《学生主体与活动型课堂的构建》的专题讲座,从理论上高屋建瓴,阐述了构建活动型课堂,发挥学生主体性在新课改中的重要作用。她强调,作为一名思政课教师,我们要以扎实的作风潜心实践,坚持不懈;要以自觉的精神对待学习,不必急功近利,心浮气躁;要以务实的心态思考问题,力求兼收并蓄,博采众长;要以独特的眼光大胆创新,做到不拘一格,匠心独运;要不断完善自己多元而合理的知识结构,保持积极而健康的心理品质,逐步形成巧借外力的综合素养,让自己的工作、生活与学习始终处于一种研究的状态,让自己的生命处于不断探索与追求的过程之中。

经过这次培训,我进一步理解了身为老师,要把握新课改的动态、要了解新理念的内涵、要掌握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不断地学习理论知识,用理论指导教学实践,研究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把科研和教学结合起来,做一个专家型、学者型的教师,使自己具有所教学知识方面的前瞻性。这样,才能培养出新时期“发现型、发明型、创造型、创新型”的学生。在会后的交流中,刘老师语重心长的叮嘱我们应该与时俱进,适应时代的发展,做好自己的角色定位,充分利用网络环境,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教与学的改革深化。

通过培训,我的教学视野宽阔了许多,学到了更多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方法和捷径,知道了怎样更好地去爱我们的学生,怎样让我们的学生在更好的环境下健康的成长,也坚定了进一步学习新课改理论、投身新课改探索的决心,加强思想理论修养,做一真正意义上受学生喜爱的新型思政课教师。

思想道德与法治心得体会篇2

教育部近日发布通知称,从2016年起,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

这一决定是为了响应和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强化中小学法治教育。相信教材更名之后,教育部还将推出更多的计划来推动中小学法治课程的建设和落实。

未成年人犯罪、校园伤害案件频发,早已引发公众对中小学法治教育的质疑和批评,加强法治教育的呼声日益高亢。但是,中小学校依然痛感无法施展拳脚,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在思想认识和课程意识上不够重视。二是缺乏法治教育专业教材,学校在校本课程建设上只愿意将精力花在考试科目上。即使学校有心开展法治教育,也常常感到力不从心。

因此,中小学法治教育教材更名,为中小学法制教育开了一个好头。让我们走进学校,听听他们的声音。

现状:

法制教育不被重视

现在,未成年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并且恶意犯罪的情况也有抬头的趋势,这和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相对欠缺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学校又是未成年人学习知识的第一阵地,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好办法。那么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现状如何呢?让我们跟随昌邑市都昌后伍塔小学的刘来国老师来做一下具体深入的了解:

首先,教育部门缺乏对学校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化。

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这一点从现行教材的设置便可看出,在现行的教材中,只有初中二年级一门法律基础课,而小学六年和其他阶段的教学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课的设置,或者仅仅流于形式,半年上一次法制课。虽然有些学校领导自己也认为法制教育非常重要,但也感到无奈,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在课程安排上,重视程度上还不够。所以教育主管部门应重视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应该认识到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不可少。

其次,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学生积极性不高。

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现在的法律课教师多为带班上来的政治教师,其中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导致很多教师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课堂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没有任何积极性可言。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有限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第三,标准不一,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

具体表现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有的安排自习课,有的挤占政治课一点时间,有的甚至没有安排法制课。即使安排上法制课,在时间安排上也往往视情而定。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因而使小学、高中甚至大学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第四,职责不清,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

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同时,在教育管理中由于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学生放学或放假回家后,主要是靠家庭与社会的教育,许多家长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学校,很少对自己子女进行有效教育,即使进行教育也很有限,特别是对已离开学校而未找到工作的青少年,由于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只有通过社会环境来约束,因此,造成法制教育脱节、死角现象突出。

思想道德与法治心得体会篇3

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必须遵循学生成长的规律,采取多种形式,分层实施才能提高教育效果,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教师法》等重要理论,通过学习,本人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一)区分层次,继续上好法制课。在全县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中开设法律常识课,列入课表。要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并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同时,要按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律常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形式多样,提高法制教育效果。一是举办主题班队会、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二是开展社区教育活动。要依靠村委会协助学校和家长做好所在区域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及教育活动,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做好对“行为偏常”学生的帮教工作,努力切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三)突出重点,提高法制教育针对性。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除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外,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一是要求各中学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发动教师对全体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同时,学校领导、老师结对帮扶,防患于未然。二是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一环。

在学习了有关法律知识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学法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教学生活中,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作为一个班主任更应该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谈谈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能够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参与了过程,能比较好的完成学生德育工作的教育。

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在《教师法》中,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思想道德与法治心得体会篇4

教育部近日发布通知称,从2016年起,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

这一决定是为了响应和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强化中小学法治教育。相信教材更名之后,教育部还将推出更多的计划来推动中小学法治课程的建设和落实。

未成年人犯罪、校园伤害案件频发,早已引发公众对中小学法治教育的质疑和批评,加强法治教育的呼声日益高亢。但是,中小学校依然痛感无法施展拳脚,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在思想认识和课程意识上不够重视。二是缺乏法治教育专业教材,学校在校本课程建设上只愿意将精力花在考试科目上。即使学校有心开展法治教育,也常常感到力不从心。

因此,中小学法治教育教材更名,为中小学法制教育开了一个好头。让我们走进学校,听听他们的声音。

现状:

法制教育不被重视

现在,未成年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并且恶意犯罪的情况也有抬头的趋势,这和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相对欠缺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学校又是未成年人学习知识的第一阵地,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好办法。那么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现状如何呢?让我们跟随昌邑市都昌后伍塔小学的刘来国老师来做一下具体深入的了解:

首先,教育部门缺乏对学校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化。

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这一点从现行教材的设置便可看出,在现行的教材中,只有初中二年级一门法律基础课,而小学六年和其他阶段的教学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课的设置,或者仅仅流于形式,半年上一次法制课。虽然有些学校领导自己也认为法制教育非常重要,但也感到无奈,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在课程安排上,重视程度上还不够。所以教育主管部门应重视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应该认识到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不可少。

其次,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学生积极性不高。

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现在的法律课教师多为带班上来的政治教师,其中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导致很多教师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课堂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没有任何积极性可言。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有限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第三,标准不一,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

具体表现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有的安排自习课,有的挤占政治课一点时间,有的甚至没有安排法制课。即使安排上法制课,在时间安排上也往往视情而定。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因而使小学、高中甚至大学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第四,职责不清,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

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同时,在教育管理中由于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学生放学或放假回家后,主要是靠家庭与社会的教育,许多家长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学校,很少对自己子女进行有效教育,即使进行教育也很有限,特别是对已离开学校而未找到工作的青少年,由于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只有通过社会环境来约束,因此,造成法制教育脱节、死角现象突出。

思想道德与法治心得体会篇5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学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师组织班会教育,学校组织观看相关座谈,学校还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遵纪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思想道德与法治心得体会篇6

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必须遵循学生成长的规律,采取多种形式,分层实施才能提高教育效果,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教师法》等重要理论,通过学习,本人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一)区分层次,继续上好法制课。在全县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中开设法律常识课,列入课表。要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并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同时,要按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律常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形式多样,提高法制教育效果。一是举办主题班队会、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二是开展社区教育活动。要依靠村委会协助学校和家长做好所在区域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及教育活动,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做好对“行为偏常”学生的帮教工作,努力切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三)突出重点,提高法制教育针对性。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除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外,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一是要求各中学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发动教师对全体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同时,学校领导、老师结对帮扶,防患于未然。二是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一环。

在学习了有关法律知识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学法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教学生活中,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作为一个班主任更应该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谈谈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能够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参与了过程,能比较好的完成学生德育工作的教育。

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在《教师法》中,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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