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

 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专项清理问题的整改落实,根据《河北省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及《河北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 2017 年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 2017 年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专项清理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在全市组织开展清理整改“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检查,注重标本兼治,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深化专项清理成果,促进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规范运行、健康开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压实主体责任。各采购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职尽责,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回头看”工作要紧紧围绕专项清理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标准和具体责任人,坚持“谁的问题谁整改”,狠抓整改落实。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落实整改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坚持开门搞整改,盯着问题抓,发现的问题都要严肃对待、认真解决。

 (三)坚持分类施策。针对阶段性任务,分别明确目标和要求。针对发现的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分类处置。整改到位、效果明显的继续巩固,防止反弹;能够整改的当即整改、限时办结;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持续发力;新发现问题,从重处理,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四)坚持依法依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对落实责任不力、进展迟缓、整改效果不佳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

 形式、走过场的,依据问责条例问责。对整改效果明显、工作推进有力的,树立标杆、通报表扬。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对照检查。对专项清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排査,重点对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违规评标、定标,整改情况逐个过关,并建立工作台账。

 (二)对标整改。对 2017 年清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整改标准和分类处理意见》(冀财采〔2017]24 号)逐一对标整改。

 (三)强化追责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清理整改不到位、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按照《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专项清理整改处理工作量化问责暂行办法》(冀发改传〔2017〕14 号)和相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市直各采购单位在确保完成以上整改“回头看”事项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清理整改其他事项,但不允许以自选事项清理整改取代本方案规定的事项整改。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研究、动员部署阶段(4 月)。深入调查了解 2016 年、2017 年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专项清理整改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摸清底数,分析原因,找准症结,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报市专项办审定。成立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县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清理整改“回头看”作出安排。

 (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5 月至 6 月)。市直各采购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对2017 年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专项清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大起底”,认真对照整改处理清单、建章立制清单,进行全面自查,主要看问题是否整改处理到位、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并执行到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整改标准和分类处理意见》(冀财采〔2017]24 号)认真进行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6 月 8 日前,市直各采购单位向市财政局采购办提交自查自纠整改落实专题

 报告,列出整改完成的事项清单,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上报具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因体制机制等客观原因无法整改落实的事项,作出具体说明,并提供相关依据或证明材料。

 (三)明察暗访、综合评估阶段(7 月至 8 月)。7 月,市财政局采购办从市直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市联合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对市直各采购单位清理整改“回头看”情况进行检查。既对照整改清单核查各采购单位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也核查追责处理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四)全面总结、巩固成果阶段(9 月)。市直各采购单位要坚持边清理整改、边总结提高,清理整改与建章立制同步进行以有效管用的制度堵塞漏洞,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重复出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采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直接主抓,抽调精干力量,深入开展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加强指导协调,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清理整改“回头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坚持统筹推进。市直各采购单位要将清理整改“回头看”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全局,摆上突出位置,与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有关招标投标问题整改落实相结合,与开展“双创双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活动相结合,统筹安排,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三)强化责任追究。市直各采购单位要建立分级调度、挂账督办、销号管理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清理整改“回头看”全过程督导检查,及时传导压力,压实压紧责任,推动整改任务完成。市财政局采购办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领导重视、清理整改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回头看”工作不重视、走过场,存在问题不解决的,要对采购单位领导进行约谈;对组织推动不力、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现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对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据省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专项清理整改处理工作量化问责暂行办法》(冀发改传〔2017〕14 号)进行问责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楠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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