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轨胶轮车运人管理规定

 无轨胶轮车运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辅助运输管理,确保乘车人员安全,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所有乘车及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无轨胶轮人车运行路线要求

 1.井下人车运行路线 4 上煤行车线路:4 上煤井底人车乘车点⇄4 上煤西部辅运大巷41213回顺口乘车点,途经4上煤辅助运输斜巷出口、4 上煤 2#采区变电所、4 上煤 5#联巷、4 上煤西部辅运大巷1#联巷、41201 运联、西部 4#联巷、41211 回联、41213 回联等乘车点。

 4 煤人车行车线路:三部架空乘人装置机尾乘车点⇄4 煤西部行车联巷⇄4 煤西部 2#辅助运输大巷⇄木盘川井底车场;4 煤井底乘车点⇄4 煤 2#辅助运输大巷⇄4 煤西部 2#辅助运输大巷⇄木盘川井底车场;途径 411 水泵房、40111 运联、4 煤西部辅助运输大巷口、4 煤西部 1#总回口、2#联巷、40202变电所、6#联巷、7#联巷、西胶带 2 部机头硐室、4 煤西翼总回正掘口、4 煤西翼总回反掘口、10#联巷、11#联巷、木盘川井底等乘车点。

 2.其它行车路线 4 煤:经 2#副斜井、4 煤 2#辅运大巷、4 煤西部 2#辅运大巷、返回地面; 4 上煤:经 2#副斜井、4 上煤辅运大巷、4 上煤西部辅运大巷,原路返回地面; 4 煤及 4 上煤人车经过 4 上煤辅运斜巷通行。

 二、 无轨胶轮车 人车乘车须知

 1.非专用运人胶轮车严禁运人。

 2.常州人车限乘 24 人,康晨人车限乘 20 人,严禁超员运行。

 3.人车车门应由该车司机进行开门、关门操作,(特殊情况除外)。

 4.所有乘车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乘车地点进行上下车,必须服从安检员和驾驶员管理,严禁在车上嬉闹、喧哗。

 5.所有乘车人员乘车时,必须在候车点由司机停车熄火、制动、支垫掩木,打开车门后,人员方可按顺序先下后上,严禁拥挤抢乘。

 6.车辆行驶前,必须由车辆驾驶员确认车门、防护栏、防护链关闭锁紧。

 7.车辆行驶时,乘坐人员矿灯不得干扰驾驶,不得用灯光照射车外。

 8.乘车人员必须正坐在车内,不得横坐、卧睡、站立,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及所携带物伸出车外。

 9.车辆行驶中,严禁追车、扒车、跳车。

 10.车辆行驶中,乘车人员发现异常后,应立即告知驾驶员停车,待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行车。

 11.严禁人、物混运,带有不能随身携带的专用电钳工工具时(如三相接地线、放电棒等),应将其放在车厢底板上,以防紧急制动时造成事故。

 12.乘车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其它违禁物品。

 13.严禁乘车人员在车辆没有停稳时打开车门强行上、下车,严禁出现不听从司机和安检员指挥,用污言碎语侮辱他人或动手打人现象。

 三、

 无轨胶轮车 人车运行管理规定

 1.人车运行前必须由司机对车辆完好情况及安全设施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故障后,在车辆检查牌上签字确认后,方可起动车辆。

 2.人车运行前需对工作制动及手制动进行试验,确认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车辆带病运转。

 3.人车运行过程中,司机必须严格遵守《辅助运输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严禁超速、超载运行。

 4.人车司机必须听从运输调度指挥,按点发车,不得延误。

 5.

 车辆必须在规定地点上下人员,车辆运行期间及未停稳时,严禁上下人员,上下人员必须由司机开关车门,严禁乘车人员开关车门。

 6.车辆行驶过程中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管理制度要求;遇见行人时必须提前 50 米减速鸣笛,距行人10 米时,停车让行,车辆与人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7.同向行驶的人车平巷段必须保持 50 米以上车距,坡道段必须保持 100 米以上车距;相向行驶的人车必须严格按下行车让上行车原则进行避让。

 8.车辆行驶过程中,乘车人员发现异常后,应立即以停车信号形式告知司机停车,待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行车。

 9.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如遇故障,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停车等待检修,并将车辆可靠制动、支垫平稳,在车辆前后 80米设置三角反光架。

 四、处罚细则

  1.司机行驶过程中,未按规定停车点进行停车,中途私自停车的(特殊情况除外如:加水等),每发现一次处罚司机200 元。

 2.司机接车后未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并签字确认或未对制动进行试验的,每发现一次处罚 200 元。

 3.司机驾驶车辆未按《辅助运输管理制度》要求进行行车的,每发现一次按《辅助运输管理制度》处罚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4.司机驾驶车辆过程中未佩戴保险带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0 元。

 5.司机驾驶车辆过程中遇行人未让行的,每发现一次处罚200 元。

 6.车辆行驶前,司机未下车对车门进行确认的,每发现一次处罚 200 元。

  7.车辆停车,司机下车未对车辆熄火、制动支垫掩木的,每发现一次处罚 200 元。

 8.乘车点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排队或拥挤人车的,每发现一次处罚 200 元。

 9.乘坐人员在乘车过程中存在站立、躺卧或将身体部位伸出车外等行为的,每发现一次处罚 200 元。

  10.乘坐人员在车辆停车后私自打开车门的,每发现一次处罚 200 元。

 11. 乘车时不听从司机和安检员指挥,用污言碎语侮辱他人的,每发现一次处罚 500 元,并进行过五关教育。

  12.车辆行驶过程中,乘坐人员私自打开车门上下车的每发现一次处罚 500 元,并进行过五关教育。

 13.乘车人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追车、扒车、跳车的,每发现一次处罚 1000 元,并进行过七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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