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的必要性与价值


  [摘要]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已经成为了未来的必然趋势。文章结合近年来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从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需求、心理健康知识的特殊性、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趋向、从业教师的岗位要求四个方面阐述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的必要性,并提出该学科的建立有助于从“学”和“教”的视角分析心理健康教育的深层次问题,发展完善相关学科的理论和实践,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教学水平及教育教学质量。
  [关键词]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 课程教学
  [作者简介]雷鸣(1982- ),男,四川宜宾人,西南交通大学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积极心理学与心理健康教育。(四川 成都 611756)李超(1983- ),男,四川宜宾人,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办公室,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四川 德阳 618000)陈华(1965- ),女,四川成都人,西南交通大学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教育心理与职业心理。(四川 成都 611756)
  [中图分类号]G4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6)09-0070-04
  伴随着国内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课程教学已经成为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主渠道之一,并日渐受到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重视课堂教学的初衷自然也是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为此,应在把握“学”与“教”规律的基础上,发挥教育教学的最大功能和主渠道作用。尤其是最近几年实践表明,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风格、符合中国文化、适应中国学生特点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中,更应该凸显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发挥教学的最大影响力。
  与其他学科不同,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具体体现在健全、提升和优化学生的心理素质。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首先就要清楚地认识到心理素质的特性。心理素质的最大特性就是内隐性和间接性,无法直接塑造和培养,需要在学习和掌握心理健康知识的基础上经个体内化而自我生成。同时,心理健康知识也有其特殊性,不是其他学科所能比拟的。有必要从教育心理学视野下探讨心理健康教育情境中“学”与“教”的心理现象及规律,提高在心理健康课程中学生的“收益”和教学的“效益”,达到设置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初衷。鉴于此,雷鸣率先提出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这一学科,探究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情境中学生与教师心理活动及其发展变化规律,以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的实效和学生的学习质量。本文初步探讨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的必要性及价值,以期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的学科建立与发展。
  一、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的必要性
  第一,探究心理健康教育课的“学”与“教”是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发展的必然。从20世纪80年代高校率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以来,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迅速,已经成为我国心理学体系中颇具中国特色的研究领域。党和国家也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发展与实践。早在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高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提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党团工作和学生会工作等方面实施心理健康教育。2001年,教育部明确提出,高校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同时,还要注意培养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也第一次提出心理健康教育要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指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2002年,教育部首次提出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宣传普及心理科学基础知识和健康知识,强化心理调适技能的培训,提供维护心理健康和心理素质的方法,认识和识别心理异常现象等。同年,教育部颁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在中小学校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并提出了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2005年,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共同提出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2011年,教育部不仅明确提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而且要根据心理健康教育的需要建立或完善相应的课程体系。同年,专门就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及其教学工作做出了说明和要求,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课程设置、教学管理与条件支持等方面细化了课程的教学管理工作。2012年,教育部提出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利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并对课程的教学形式、课时、专职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建设等提出要求。
  从一系列的文件内容可以看到以下几点共识:心理健康教育课堂已经被视为培养良好心理素质的主渠道和主要途径;开展课程教学是大、中、小学校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中心环节;心理健康教育课的教学工作不断地被强化和细化,成为当前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重要方面。同时,从实践效果的反馈来看,心理健康教育的课程及教学已经被普遍认为是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的有效途径之一。但是,形成和铸就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这就需要我们关注心理健康教育的每一个方面,特别是要抓住教育教学这一中心环节,提升学生的心理素质,关注每一堂心理健康教育课的教学质量和效益,关注课堂的“学”与“教”。
  第二,重视和研究心理健康教育的“学”与“教”,是由心理健康知识自身的特殊性以及心理健康知识、技能与心理素质的辩证关系所决定的。心理素质与心理健康是“本”与“标”的关系,心理素质是个体心理健康的内源性因素,心理健康是个体心理素质健全的重要外显标志之一。健全、提升、优化学生的心理素质是维护和增进学生心理健康的根本途径,这既是素质教育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教育本身的使命使然。但是,我们无法通过教育教学活动直接作用于心理素质,因为心理素质是以生理条件为基础的,将外在获得的刺激内化为稳定的、基本的、内在的,形成具有基础性、衍生性、发展性和自组织功能的,并与自身精神、实践活动密切联系的心理品质,体现在认知品质、个性品质和适应性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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