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实践经验


  摘 要:过渡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倡廉实践有着多方面的内容,它是当代中国国家廉政体系建设相当重要的起步。它有这样一些基本经验:在深入开展群众性反腐运动的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从根本制度上整合全社会,构建整体性的国家廉政体系;着眼于权力的有效控制,开始了对于权力关系的调整和合理化。过渡时期的反腐倡廉实践包含了运动(群众)、制度、权力、教育等多层因素。这些因素的配合,在促进政治实践有效性的同时,也发挥了整体性的反腐作用。
  关键词:过渡时期;反腐倡廉;舆论监督;国家廉政体系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15)02-0059-07
  不管是革命,还是建设和改革,中国共产党始终致力于保持其先进性、纯洁性,致力于建设廉洁政治,持续不间断地反腐倡廉努力就是其重要的表现之一。但是,已有的研究并没能让人很好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实践的连续性持续性,关于过渡时期的这方面内容往往被忽视或者一笔带过;已有的研究的一个基本结论,即运动型反腐是改革开放之前的反腐倡廉的一大特点,这之后则是制度型反腐,似乎已成共识,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特别是过渡时期的实践表明,这种结论和共识并不那么充分地反映实际,也许只是基于这之前不那么充分的研究而得出的认识;更重要的是,过渡时期反腐倡廉的实践绩效表明了“良治”的存在,但这种“良治”却是以有效的国家权力为前提的。①在笔者看来,过渡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倡廉实践有着多方面的内容,它是当代中国国家廉政體系建设相当重要的起步。
  一、在深入开展群众性反腐运动的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群众运动在这一时期仍然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但它有着不同于此前的特点。反腐倡廉的群众运动在这一时期以“新三反”运动和新的反贪污运动的面貌出现,表现出中国共产党人一切依靠人民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
  “新三反”运动是“三反”运动的继续。“新三反”运动主要是在县区乡三级干部中进行,运动的重点也和“三反”运动有所不同。“三反”运动侧重反贪污,对于官僚主义问题基本没有涉及。而“新三反”运动的开展正值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施,大规模经济建设刚刚起步的时候。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特别是官僚主义问题和基层单位的强迫命令现象——这些,毛泽东把它叫做国民党的作风、反人民的作风——就成为事业发展的一大政治障碍。“新三反”运动把重点放在了反对党内不正之风,反对各级机关中的官僚主义和基层干部中的命令主义与违法乱纪问题上。
  “新三反”运动有着自己的特点。它没有脱离当时的工作,单纯地去搞运动,而是以当时的实际工作为中心。中共中央认为: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是一个长期的斗争,不可能也不应该像“三反”运动一样,在一个短时期内,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采取疾风暴雨的方式来进行,不仅不应该因开展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使工作与学习停顿下来,而且必须与当前的各种工作和学习密切结合,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将这一斗争逐步开展起来并且贯彻下去。[1]118这次运动采取了“边反、边防、边建”的方针。“反”就是处理案件;“防”就是对党员干部进行认真教育,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建”就是进行必要的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此同时,中共中央特别注重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的改进,要求各级干部克服官僚主义的领导方法,学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及一般与个别相结合、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领导方法,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在开展“新三反”运动的同时,党继续同贪污浪费现象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新的反贪污运动也有着不同于“三反”运动的做法:它着眼于经常的、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提倡并表扬干部廉洁奉公、艰苦朴素、厉行节约的行为,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立健全人事、财务等制度,以堵塞漏洞,阻断贪污;结合“新三反”运动,各部门领导人把检查和克服官僚主义作风作为经常的重要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倾听群众的呼声,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同时,经常对下级的工作进行实际的检查和了解,以便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主要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同时批评教育、打击不法工商业者的贿赂腐蚀行为,净化外部的社会环境。
  毛泽东曾经这样讲:“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2]1这一时期的群众运动是和扩大群众参与,倡导公开批评,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1950年4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要求“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决定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间产生了热烈的反响。1953年1月1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认真处理人民来信,大胆揭发官僚主义罪恶》的社论,要求各地重视人民来信,抓紧处理人民来信,并形成制度。各地党委和政府就此加强了对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检查和领导,并且作出相应的制度规定。“新三反”运动的开展就是从处理人民群众来信入手,彻底检查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情况。
  《人民日报》在推动“新三反”运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它用大量的篇幅,刊登人民来信,公开点名批评各地存在着的严重问题。1月22日,《人民日报》开辟“读者来信专页”。从1月25日到2月1日,短短一个星期内,《人民日报》读者来信组就收到读者来信1942件,来信揭发官僚主义作风和违法乱纪行为的范围涉及到政法、财经、文教各系统。[3]这一时期,《人民日报》分别在1953年1月18日、3月1日、2月10日、1月23日、3月25日报道了“曹春生事件”、“王书坤事件”、“苍山拔棉事件”、“黄逸峰事件”、“王振海事件”等影响较大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及违法乱纪的典型事件。其中,“黄逸峰事件”甚至惊动了毛泽东。毛泽东在相关材料上写下了“压制批评,轻则开除党籍,重则交人民公审”的批示。[4]41所谓“黄逸峰事件”是这样的:1951年12月3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专栏以《上海华东交通专科学校存在混乱现象》为题发表了该校一名学生的来信,此前担任华东行政委员会交通部长兼党组书记、华东交通专科学校校长的黄逸峰,即组织对写信人进行追查,后又逼其退学,并追查批斗其它教职工。华东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时派出工作组介入调查此事。1953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华东局暨上海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公开发表了《关于开除反党分子黄逸峰的决定》。23日,《人民日报》又发表题为《压制批评的人是党的死敌》的社论。事件的处理或过重,社论的言辞或偏激,但其防微杜渐,大张挞伐,不稍宽贷之意昭昭可见。这也是当时对舆论监督的顺利实行的一种保证。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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