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精神实质探究


  【摘要】探寻“中国梦”的精神实质,须追本溯源,从马克思主义的伟大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二人的经典著作中去寻求真相。因此,文章就遵循这样一条研究思路,从时下“中国梦”的提出,追溯至马恩在相关著作中对于“理想”的论述,进而又回到现实之中,以这样一个“现实-历史-现实”的思路来揭示“中国梦”的精神实质。
  【关键词】中国梦 精神实质 发展目标 路径选择
  2012年11月29日,在参观《复兴之路》的过程中,习近平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伟大梦想,是全体中华儿女之共同期盼,是近现代以来中国人的共同愿望,关系到全体中国人的整体利益。这是新中国领导人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提出“中国梦”。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同志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阐释了中国梦的内涵,对此我们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维度:一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弘扬中国精神—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三是凝聚中国力量—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
  马克思与恩格斯关于“理想”的论述
  马克思与恩格斯关于“理想”的论述,笔者认为,可以归结为社会与个体两个层次:
  社会层次。马克思和恩格斯从社会层次对于理想的论述是从两个方面展开的:一方面,建立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构想,另一方面,对小资产阶级和空想社会主义者所设计的理想社会进行了批判。这充分体现了一切事物都是相对立而生、相否定而存在的辩证法思想。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构想,也正是在辩证地否定资产阶级的、反动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其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提出:共产主义就是“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文中指出:“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历史上出现以来,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常常作为未来的理想隐隐约约地浮现在个别人物和整个派别的头脑中。但是,这种占有只有在实现他的物质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才能成为可能,才能成为历史的必然性。”以上观点,印证了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是在资本主义自我否定之上才能实现这一基本观点。
  马克思在其著作《哲学的贫困》一文中指出:“总括起来说,普鲁东先生没有超出小资产者的理想。为了实现这个理想,他除了让我们回到中世纪的帮工或者至多中世纪的手工业者师傅那里以外,没有想出更好的办法。”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告同盟书》中指出:“共和派小资产者,他们的理想是建立一个瑞士式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①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文中指出:“这种空想的社会主义实质上只是把现代社会理想化,描绘出一幅没有阴暗面的现代社会的图画,并且不顾这个社会的现实而力求实现自己的理想。”②以上观点批判了普鲁东、共和派小资产者以及空想社会主义者关于理想社会的观点。
  个体层次。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哲学家们不再屈从于分工的个人身上看到了他们名之为‘人’的那种理想,他们把我们所阐述的整个发展过程看做是‘人’的发展过程,从而把‘人’强加于迄今每一阶段中所存在的个人,并把他描述成历史的动力。”③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里指出了人在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把人视为“历史的动力”,这充分体现出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主体与动力。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而在18世纪的预言家看来,这种个人是曾在过去存在过的理想;在他们看来,这种个人不是历史的结果,而是历史的起点。因为按照他们关于人性的观念,这种合乎自然的个人并不是从历史中产生的,而是由自然造成的”④马克思又在《资本论》中指出:“用那种把不同社会职能当作互相交替的活动方式的全面发展的个人,来代替只是承担一种社会局部职能的局部的人。”马克思在这里指出了资本主义的发展造成了片面发展的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促成人的全面发展。这说明了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是紧密联系的,社会发展是人的发展的前提与基础。
  从以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理想的论述可以看出,他们二人对于理想这一概念的论述,主要是从“未来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这两个角度来展开的。
  “中国梦”精神实质探究
  从毛泽东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到后来邓小平同志提出并进行至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其中都具有“中国梦”—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基本内涵。纵观不同时期领导人谈及中国民族发展未来即“中国梦”的相关论述,笔者认为,“中国梦”的理论内涵可以归结为两个维度:一是发展目标维度,二是发展路径维度。这两个维度作为紧密联系的整体,架构了“中国梦”概念的理论内涵和深刻本质。同时,“中国梦”作为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其精神实质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旧序中所讲:“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⑤但是就如何去考察这种思维的不同形式和内容,黑格尔在《逻辑学》中为我们指明了具体的研究方法:“真理就是全体。主体的自由性,与各个环节的必然性,只有通过对各环节加以区别和规定才有可能”。⑥因此,只有从连续、动态的角度来审视与考察“中国梦”的精神实质,才能对其予以科学把握和准确界定。
  “中国梦”的发展目标。第一,孙中山:“欧洲其能匹哉”与“俄国式新世界”。孙中山关于“中国梦”的发展目标的论述,主要集中在使中国超越欧洲以及借俄国发展现状来阐述中国的发展目标这两个方面。1894年,孙中山在《上李鸿章书》中指出:“四者既得,然后修我政理,宏我规模,治我军实,保我番邦,欧洲其能匹哉”。⑦当时孙中山之所以拿欧洲作比较,是因为在近代史当中,我国饱受欧美列强欺凌,救亡图存是当时中国人的共同心声,在此情势之下孙中山才提出了“保我番邦,欧洲其能匹哉”这一口号。在当时,这一口号对于激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民族精神,凝聚人才以振兴中华、抵御外侮具有重要意义。1924年,孙中山在《三民主义》中指出:“俄国人在幼年的时候,有机会可以读书;在壮年的时候,有田可耕,有工可做,不愁没有事业;到年纪老了的时候,国家便有养老费。象俄国的人民,可说是自幼而老,一生无忧无虑。”“在现在的俄国,什么阶级都没有,他们把全国变成了大公司,在那个公司之内,人人都可以分红利。象这样好的国家,就是我要造成的新世界。”⑧孙中山此处之所以拿俄国作比较,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一方面是因为俄国在“十月革命”推翻了沙皇统治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使中国人民对俄国式革命无比向往;另一方面是由于1924年国民党一大确立了联俄、联共和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并且实现了第一次国共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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