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设立的理论依据分析


  摘要:改革攻坚阶段所面临的经济、社会和政治领域的复杂深度问题,必须进行综合配套改革才能有望解决。而系统论、协同理论和增长极理论为综合配套改革及其试验区的设立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国家设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能为综合配套改革提供试验区域,为探索改革的内容、途径和方式提供了有效途径,为构建和谐社会体制提供有益尝试。
  Abstract: The critical stage of reform at the economic, social and political complexity of the depth of field problems, the need for comprehensive reform can be expected to solve. The system theory, growth pole theory and the theory of coordination for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pilot area provided a strong theoretical support. Countries have established comprehensive reform pilot area, to provide for comprehensive reform pilot area for the exploration of the reform, ways and means to provide an effective means for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al system provides a useful attempt.
  关键词:综合配套 系统论 协同理论增长极理论
  Key words:comprehensive packagesystem theorycoordination theorygrowth pole theory
  作者简介:崔会敏,女,(1974 — ),河南郾城人,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公共行政、政府与政治等。
  
  一、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设立与我国改革开放的攻坚阶段
  回顾我国30年的改革开放历程,可以发现从经济特区到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些不同的区域类型体现了我国改革开放不同阶段的任务和目标。我国的改革开放从总体上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启动、发展深化和攻坚阶段,在不同的阶段设立的特殊区域类型也有所不同,特殊区域所担负的具体改革试验任务也有所不同。
  1、改革开放启动阶段与经济特区的设立
  从1978至1984年,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启动阶段。其最根本的政策起点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三中全会的中心议题是讨论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个阶段主要集中在如何顺利启动经济体制改革。这个阶段在,国家设立了经济特区,作为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管理的区域。从功能上讲,经济特区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窗口、排头兵和试验场。邓小平说:“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开放的窗口。从特区可以引进技术、获得知识,学到管理,管理也是知识。”[1](P16-17)经济特区是我国承担改革任务的最初的特殊区域形式,在中国改革开放历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2、改革开放的发展深化阶段与各类开发区的设立
  从1984年起至2005年,中国的改革开放开始进入全面发展及深化阶段。我国的改革重点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转向城市的国有企业改制,改革进程由微观经济层面转向宏观经济层面,改革深度从经济体制的表层向纵深挺进,改革领域由经济扩展到科技、教育等社会各个方面。在改革试点的区域安排上,受改革启动阶段设立的经济特区成功范例的影响,中国先后设立了各类开发区。即各类经济区域,主要有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出口加工区、旅游度假区、特殊投资来源区(如台商投资区)等 [2](P11) ,这些开发区成为中国经济最为活跃的区域增长极。
  3、改革开放的攻坚阶段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
  2005年,中国的改革开放进入深层攻坚阶段。国务院颁布的《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2005年是改革攻坚的关键一年。在改革开放的攻坚阶段,我国的改革和发展都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改革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更具深刻性和复杂性,改革攻坚的难度在增大。从经济领域看,经过20多年的经济改革,我国经济虽然发展迅速,但却面临着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突出矛盾。如我国不同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根据2009年上半年公布的经济数据来看,我国GDP增长最高的省市与最低的省市差距达9.1个百分点。而且沿海与内地经济发展的差距,东、中、西部经济发展的差距也非常明显。
  这些矛盾和问题都表明我国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提出了综合配套改革的任务。也就是说,不仅需要经济体制改革,还需要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在内的综合配套改革。提出“中国正在过大关”的经济学家吴敬琏在其《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一书中指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不仅是资源配置方式的变更,更是整个经济和社会系统的重建,“瘸腿”的改革是没有出路的,只有“整体改革”才能走向“好的市场经济”。[3]
  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立的理论依据
  1、一般系统理论
  系统论是科学研究的出发点。贝塔朗菲把“系统”定义为:“相互作用的诸要素的综合体”[4](P24)。任何系统都是由要素、结构、功能、环境四个元素组成的。一般系统论有两个基本原理:整体性原理、结构与功能统一原理。
  系统整体性原理是指,系统是由若干相互关联的要素以一定结构形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这个整体具有各组成要素本身所没有的新的性质和功能。我们生活的世界是由各种系统组成的大系统,只有从整体出发,才能抓住系统的本质属性。
  系统论的理论和方法为我国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提供了强有力支持。因为我国经济体系的改革必然要与其环境进行输入、转换和输出的交流,以维持系统与环境的平衡,现在由于经济体系的改革是在动态进行的,社会大系统要保持和谐的平衡状态,必然要对政治系统、文化系统等进行变革以求平衡,必然要用整体的观念看待改革。而结构与功能统一的原理让我们知道,在政治或行政子系统中,只有进行合理的结构优化,才能更好地发挥政治或行政系统的经济、社会管理功能。
  当然,一般系统论只能在宏观上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提出依据,微观层次的综合配套改革还要以协同理论为依据。
  2、协同理论
  协同学是在一般系统论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可以广泛应用的现代科学。协同学的目的是建立一种用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复杂系统的概念和方法。其概念和原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协同。协同是指系统内子系统之间或组成系统的要素之间的相干能力,表现了系统或要素在整体发展过程中协调与合作的性质。协同性就是相干性,这种相干性所产生的结果可称为协同作用。协同作用在各种类型的系统中都普遍存在,没有协同,系统就不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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