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民权思想述评


   摘 要:在近代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的思想体系中,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民权主义思想是适应近代中国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以及国际形势的变化而做出的反映。民权主义思想内涵丰富,包括革命程序论、权能区分论、五权宪法论和地方自治论。它推动了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为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实现提供了较为充分的理论依据。但是受阶级的局限性和历史条件的制约,孙中山的民权改革方案没有成功,也没有改变中国的现状。
   关键词:民权 民主
  
   孙中山先生是民主革命的先驱,不仅表在理论方面,而且在实践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毛泽东说过“他在‘政治思想方面留给我们许多有益的东西’。”在三民主义体系中,民权主义占核心地位。因为民权主义赋予民主革命以比较完全的意义,成为民主革命更为正规阶段的主要标志。民权主义包含了有关国家国体和取决于国体的政体问题,而“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①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根本问题也不例外,所以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权革命是政治革命的根本”,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和基础。
   主权在民是孙中山民权主义的核心。他指出,民权即人民去管理政治。古语有云,“不在位,不谋其”又言“庶人不议”,从中我们可以得出,人民是远离政治的②。孙中山倡导,“今日主张民权,是要把政权放在人民掌握之中……凡是都是应该由人民做主的,所以现在的政治又可以叫民主政治。权与能分开,人民对于政府的态度,才可以改变;如果权与能不分开,人民对于政府的态度总是不能改变”。
   一、民权思想内容之维
   1.革命程序理论:革命程序论总体上可以概括为运用革命手段推翻清王朝,建立民主共和国,实现民主政治。这个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后来又发展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前期,痛感中国封建专制势力的潜在威胁,深感建立民国“必须以武力扫除一切障碍,一面宣传主义,以开化全国之人心,而促进国家之统一”。
   2.权能分开论:孙中山认为根据中国的情况,要使中国在实现民权后人民有充分的民权而政府又有治理国家的能力,只能实行权能分开。权能分开,一方面要给人民充分的民权使其成为国家的主人;另一方面又由于绝大多数人民不具备管理国家的能力,因此不能直接让人民治理国家。
   3.五权宪法论:五权宪法论是孙中山在西方三权分立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传统政治制度,所构想出来的中华民国国家治理方案。五权分别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把这五权交给五个独立的机构行使。通过考试权对政府的人事加以制约,通过监察权对国家的行政加以制约。三权为欧美所需要,故三权风行欧美,五权为中国所需要,故独有于中国” “五权宪法”的指导思想是主权属于全体国民,主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最高权力属于谁,决定着国家的性质。因此,孙中山主张,创立的国家政权是“人民之国”,“君争时代则大权独揽与一人,今则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四万万人民即今之皇帝也”。
   4.地方自治论:孙中山主张以县为自治单位,行使直接民权,一县的人们可以选举和罢免县官,县议员,可以直接创制、复决法律。孙中山非常重视地方自治,认为“地方自治,乃建设国家之基础”,“地方自治者,国之础石也”,“自治不立,则民权无自而生”。但是孙中山非常强调国家的统一,反对实行联邦制,认为“联邦制将起离心力的作用”,所以主张科学的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权限,主张均权主义,“凡是务有全国一致之性质者划归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质者,划归地方⑤。”不偏于中央集权制或地方分权制。
   二、孙中山民权思想评析
   孙中山是中国历史上民权理论的最早提出者和实践者,其民权思想是中国特色的革命传统和西方政治的结合。列宁曾对孙中山的民权思想如此评价,“孙中山的纲领的字里行间都充满了战斗的、真诚的民主主义”“这是带有建立共和制度要求的完整的民主主义③”。
   1.破封建、促民主,推动政治现代化发展。孙中山提倡的民权理论基础是自由、平等、博爱,主张“全面参政”“主权在民”,从根本上否定了中国两千多年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孙中山积极引进欧美政治制度,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种“古为今用,洋为今用”的思维方式对但仅中国政治现代化模式的选择提高了有效的方法论基础,也对中国政治现代化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④。同时,孙中山为了解决资产阶级与人们的矛盾,采用分权制衡原则,为我国政府职能建构提供了借鉴意义,提出权能区分理论,主张用人民的力量控制政府,从而建立一个服务于人民的“万能政府”。这样就实现了公民权利和政府权力的协调发展,为以后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提供了理论指导。
   2.由于受到阶级局限性的影响,孙中山民权思想存在很多不切实际的色彩。其中, “五权宪法”理论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政治,“五权分立”仅仅是“分权主义”的一种外在形式,因为一切国家的权力都是统治阶级的表现,把国家机构的必要分工提到分权主义的高度,掩盖了国家权力鲜明的阶级属性。任何一个政府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它必然要为本阶级的利益服务。比如监察权,如果检察院的行为涉及整个政府的利益,甚至危及到政府的统治,政府是绝对不会让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所以检察院不能发挥独立的监察职能。再有,孙中山在“权能区分论”中也展示了他对人民群众的偏见。他将人民分为“先知先觉、后知后觉、不知不觉”⑤三种,而人民属于不知不觉型,孙中山这种见解显然不科学,他从低谷人民群众的错误观念中引申出人民群众不能管理国家事务的结论,这就脱离了人民群众,导致革命失去了群众基础。因此,孙中山的救国方案并没有真正的改变中国的现状,这也说明了资产阶级共和国道路在中国行不通的。
   从总体上来说,孙中山的民权思想表达了当时人民群众对民主和自由的渴望,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为我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提供了借鉴意义。但是他的民权主义思想受阶级和历史的限制,也有很多不可取的地方。我们应该借鉴历史,汲取民权思想中的精华,为现代服务,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
  
  注 释:
  ②程明芷.论孙中山的民权主义[J]. 团结,2003(6):49.
  ③孙中山.孙中山全集(第2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2:291.
  ④卢珂.论孙中山民权思想与中国政治现代化[J].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7(5):55.
  ⑤张明军.对孙中山“民权主义”的再认识[J]. 许昌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2):89-91.

推荐访问:述评 民权 思想 孙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