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后的中间道路思想


  抗战胜利后的中间道路又称第三条道路,其思想内涵是用超越左右两个极端的中国智慧和协商民主,或中庸理性的和平改良与合法人道方式,对内“调和国共”,对外“兼亲美苏”。即对内既不走国民党的专制独裁道路,也不走共产党的暴力革命道路;对外既不照搬美国特色的资本主义模式,也不照搬苏联特色的社会主义模式。这种思想内涵与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中的论述颇为接近:“我们现在要的民主政治,是什么民主政治呢?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它不是旧的、过了时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所谓民主政治;同时,也还不是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政治。”
   抗战胜利后中间道路思想的主要背景是:面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民主潮流和中国人民摆脱长期战乱的强烈愿望,许多极具智慧和擅长协商之士都在积极、认真、深刻甚至苦闷地思考:基于中西共有智慧,根据中国特殊国情,究竟应用什么样的模式建设什么样的新中国?究竟怎样才能制止内战并跳出“以暴易暴必然循暴”的历史怪圈?抗战胜利后中间道路思想的主要困境是:处于背腹受敌的境地,“共产党人指责它阻挠革命,而国民党方面认为它是‘反革命’言论”。抗战胜利后中间道路思想的主要代表有张东荪、张君劢、施复亮和民盟等。
   一、张东荪的中间道路思想
   1946年6月,张东荪在《一个中间性的政治路线》的讲演中主张:“在所谓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我们想求得一个折中方案。”张东荪后来在文章中继续阐述中间道路思想,认为“就人类言,最理想的是一个民族经过充分的个人主义的陶养以后,再走上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之路”,而“中国没有经过个人主义文化的陶养而遽然来到二十世纪是一个遗憾”。“中国必须于内政上建立一个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中间的政治制度,在政治方面比较上多采取英美式的自由主义与民主主义;同时在经济方面比较上多采取苏联式的计划经济与社会主义。从消极方面来说,即采取民主主义而不要资本主义,同时采取社会主义而不要无产专政的革命。我们要自由而不要放任,要合作而不要斗争”。而当时和平的死因是“国民党为右,共产党为左”,为挽救时局,中间派的责任就是“把他们偏右者稍稍拉到左转,偏左者稍稍拉到右转,这样右派向左,左派向右的情形,使中国得到一个和谐与团结并由团结得到统一”。强调建立以权力对抗权力的政体是宪政之基。民主宪政精神就在于“容纳‘异’,而折衷于‘同’”,如果没有“Compromise”(妥协)和“Check and balance”(制约和平衡)这两个要点,决没有宪政。中国古代天无二日、国无二主的集权传统,忌讳权力的分散与制衡。要打破这个怪圈,遏制国民党的腐化,必先“创造一个环境,在这个境况中四面有监督与压力,乃逼迫其不得不自己改行向善”,这个逼迫的方法就是“平衡与钳制”。
   张东荪在《我亦追论宪政兼及文化的诊断》中提出:中国不能有真正的选举是由于有“特殊势力在那里利用”,并不是西方民主制度不好,更不能因此放弃走民主主义道路。他得出的结论是:“所以外来的东西,如选举制度、警察制度、统制经济的办法,以及飞机铁路等,本来是中性的,无所谓好坏,而毛病还是出于中国本身。这诚如梁先生所说,是患的严重文化失调症。”毛泽东当时也很强调真正的选举:1945年10月,他对英国记者甘贝尔说,中共对“自由民主的中国”的解释是:“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所产生,并向选举它们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享民治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将保证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
   有人认为,张东荪中间道路思想的要点有三:一是调和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两大制度,建立“中间性的政制”;二是改变国共两大党性质,建立联合政府,走民主之路;三是在国际上调和美苏关系,谋求世界的安定与中国的和平。
   1947年,张东荪在《追述我们努力建立联合政府的用意》中说:我们在国共两党之间进行调停,并不是要作“和事佬”,也不是要发挥什么“劝架”的功能,我们言论和行动所侧重的是贡献“思想”,以便为中国政治经济的发展开出一个具有长久支撑力的好格局。1949年初,毛泽东在西柏坡当面批评张东荪的中间道路思想。这使张东荪很不愉快,但他还是坚持认为:中国不能和美国交恶,不能一边倒向苏联,不能充当美苏冲突的牺牲品。
   二、张君劢的中间道路思想
   张君劢在德国留学时就反对专制独裁,认为一党专制是“制造革命、酝酿混乱”的根源。他将一党专制的危害概括为四点:一是专政不许旁人反对,政策易反复;二是专政无国法上之根据,易起国内武力之争;三是专政不知责任之所在,导人于无耻;四是专政下之民意出于操纵,人民政治能力无发展之可能。所以只有废止训政,“速议国宪,实行政党政治”才是建国之出路。同时他也深信拉斯基所说:暴力革命所带来的只能是“一种暴政代替另一种暴政”。他在《政治学之改造》中说:中国以往数千年来政治权力转换之所以采取朝代更迭的模式,其背后的动因在于凭借武力解决利益冲突。正是由于“持力不持理”,所以中国常以一人为主,而以国民为其奴也;而“理性政治”的核心则是个人心灵、意志的自由。这种以个人心灵、意志自由为核心的政治才够得上真正的民主、自由和理性。所以,“夫政治之本,要以承认人之人格、个人之自由为旨归”。
   1944年,张君劢在《两时代人权运动概论》中说:法西斯主义变本加厉,西欧数百年之人权保障与民主政治,扫地尽矣。中国人权运动既不能以西方近代的人权思想为鹄的,专重于个人自由;也不能以今日社会主义思想为唯一依归,偏向于社会权利和集体权利,而忽视个人自由的保障。中国应“合此二者以毕其全功于一役”。
   张君劢在《人民基本权利三项之保障》中说:“吾国之语曰:民为邦本。西方之语曰:国之主权在民。然民之所以为民之地位,苟在国中一无保障,而期其成为邦本,期其行使主权,盖亦难矣。”只有政府首先对人民享有的不可移让的权利给予切实保障,才能使人民养成独立人格,保证人民作为邦本有能力真正行使主权。“惟有在此方面着手,而后宪政乃有基础”,犹如造屋之应先有石脚,治水之应穷其源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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