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疏通与引导的辩证关系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和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形成与发展的规律,对受教育者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影响,促使受教育者产生内在的思想矛盾运动,以形成一定社会所期望的思想政治品德的过程。在对教育对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要始终坚持疏导原则,将疏通与引导有机结合起来。只有坚持疏通,才能了解人们产生思想问题的原因,为解决思想问题,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准备;只有坚持引导,才能将人们的思想引导到正确的方面上来,并使之朝正确的方向发展,从而达到疏导的目的,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
  一、疏通与引导的内涵
  思想政治教育学所说的疏通,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消除顾虑,解开疙瘩、广开言路,彼此沟通、集思广益,让人们把各种意见和观点充分表达出来。所谓引导,就是在疏通思想的基础上,支持和弘扬正确的观点,反对和批评不正确的观点,开导、教导、引导教育对象,使其思想转变到正确的方面,并朝正确的方向发展。
  疏通要求教育主体从人们的思想实际、自身的发展趋势出发,以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出发点,采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放手让教育客体把各种意见和观点充分表达出来,经过观察和研究,做出引导的决策。
  引导要求教育主体在疏通的基础上,对正确的意见和思想观点,旗帜鲜明地表示肯定和支持,促使其进一步发展;同时,对于错误的意见和思想观点,通过民主讨论、说服教育、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以理服人,将消极因素化为积极因素。
  疏导,是疏通和引导的辩证统一。教育对象的思想发展遇到障碍,徘徊停滞、茫然无措时,就要疏通;教育对象的思想发展方向偏离了工作目标或对工作目标产生怀疑、有否定倾向时,就要引导。在实际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疏通和引导常常是结合在一起综合运用的,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它们相互区别,又相互关联。
  二、疏通与引导的辩证关系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疏通与引导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相互区别。疏通和引导的区别在于两者各有不同的侧重点。首先,从工作基点来看,疏通侧重于教育对象,充分尊重教育对象的特点,研究教育对象的状况,理解教育对象的现实问题,在疏通中把握教育对象的思想脉搏,找到教育对象的思想症结,并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引导侧重于思想政治教育者的教育目标,努力寻找教育对象自身特点与教育目标之间的联接点,因势利导,循循善诱,一步步地把教育对象引向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其次,从工作性质和内容来看,疏通侧重于推动和加速;引导侧重于方向的调节和校正。
  第二,互为所用。疏通与引导之间具有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关系。可以说,疏通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条件,是引导的必要准备;引导是疏通的必然继续,是疏通的目的所在。如果不遵循疏通的原则,教育对象的错误思想具有隐蔽性,问题不能充分暴露出来,正确与错误的阵线不清、比例不明,引导就没有根据。相反,如果没有引导,教育对象显示出来的错误思想和观点任其发展,得不到纠正,就会泛滥开来,不好收拾;正确的思想观点得不到支持和鼓励,由于缺少外部的促进作用而不能带动更多的人向着正确的方面转化。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必须又疏又导,疏导结合。
  第三,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疏通和引导既相互区别,互为所用,又相互渗透,彼此联系,相辅相成。疏通是疏导方针的基础,是贯彻疏导方针过程中的途径和手段;引导是疏导方针的中心,是贯彻疏导方针过程中的着力点。“通”与否,本身就是相对于引导所指向的思想政治教育目标而言的,因此,疏通是按引导的要求疏通,疏通中有引导;引导是把尚无自觉性的教育对象引向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在引导的过程中,要始终克服各种障碍,保持方向性。因此,引导本身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包含着疏通的努力,即引导中也有疏通,两者正是如此相互渗透、有机结合来解决思想问题的。
  疏导,就是疏通与引导的有机结合和综合运用。对疏通与引导的任何割裂,都会损害疏导的效果。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由于对疏通与引导的关系存在着认识上的不足,出现了“疏得不够”、“导得不利”等倾向。这两种倾向,都背离或割裂了疏通与引导的辩证关系,是不符合疏导方针的,是必须要加以克服的。否则就不能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
  三、要把疏通与引导结合起来
  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坚持疏导的原则,要求我们必须全面地掌握疏导的内涵,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创造畅所欲言的气氛;同时不迁就错误的意见,不放弃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以说服教育为主,执行纪律和法律为辅。
  第一,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贯彻疏导原则,必须以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为基点。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处在平等的位置,平等地交流思想、探讨问题,平等地进行心灵与情感的撞击,而不是一方居高临下、教训别人;另一方你说我听、你打我受。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应变师生型关系为师友型关系。语气和悦,称呼亲切,态度真诚,使人感到一种欢愉与温暖,这样才易于进入友好融洽的氛围。只有在这样的氛围中,疏通才有了基础,引导才更加有利。
  第二,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贯彻疏导原则,既要注意和风细雨,疏通引导,又要坚持约束规范,做到疏中有束。所谓疏中有束,是指在对人们进行疏导教育的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规章制度、法律、纪律等强制性行为规范去制约人们的行为,通过批评、处分、惩罚等手段,把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过程中,有的人由于散漫成性,对各种说服教育方式执迷不悟,一味地我行我素。对这样的人必须通过有效的强制措施才能使其觉悟,也就是说要对这样的人采取纪律、制度甚至法律的手段,对他们进行批评、处分甚至惩罚,以调控、约束其行为,促使他们“先行动后觉悟”,从麻木状态中醒悟过来,从而认识真理,发现真理,服从真理。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疏导,也包括运用法律的手段。”[1]所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纪律、制度、法律和疏导的作用。克服把疏导同约束规范对立起来的错误做法,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以提高疏导的实际效果。但是,在实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一些教育者往往片面地理解疏导方针,把疏与束割裂开来,或者认为疏导的本质在于说服劝导,并不包含约束规范,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运用法律、纪律、规章制度来制约人们的行为就太缺少人情味了;或者认为疏通引导难以触动人们的心灵,只有强制约束才能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实际上,这种对疏导方针的片面性理解,严重地影响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必须在实践中认真加以纠正。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思想政治教育尤其要坚持疏导的原则,具体说来,有如下根据:
  第一,这是由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这就决定了我们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只能是平等的、民主的态度,在一切工作中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就只能坚持疏导的原则,把群众中的意见集中起来,转化为党的方针政策;再通过说服教育,把党的方针政策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启发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引导人民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
  第二,这是对人的思想、行为活动规律的反映。人的行为是由思想动机支配的,只有了解人的思想动机,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引导人们树立崇高的道德品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思想感情双向沟通的过程,这首先就要懂得对方的心。只有使人畅所欲言,形成交流,才能达到情通理达的效果。因此,疏导的原则符合人的思想和行为活动规律。
  第三,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完善阶段,尚不成熟,因此难免出现分配不公、发展失衡、精神文明建设“一手软”的现象,造成一些人的个人主义、享乐主义、自私自利、损公肥私行为,甚至出现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现象。在这些现象面前,人们的思想和感情会出现十分复杂的情况和反映。面对这种情况,思想政治教育决不能用大原则来压人,动辄扣上“反对改革”和“思想僵化”的大帽子,而应该理解人,尊重人,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反映,在畅所欲言和说理的基础上,把人民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上来,同心同德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这就需要始终贯彻疏导的原则。
  研究疏通与引导的辩证关系有利于更新思想政治教育观念,改变思维方式,调整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优化教育过程,从而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其有效性和时效性,以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目的。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责任编辑 陈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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