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校外德育基地的实践与思考


  摘    要: 如何利用地方资源,构建校外德育实践基地,开展社会实践大课堂建设,丰富学生德育内涵,对于新时期的青少年德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者从实践意义、实践依据、实践基地、实践措施、实践反思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实践与思考,取得了显著的德育效果,为新时期的青少年德育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
  关键词: 校外    德育基地     构建
  一、实践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立德树人”的精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加强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沟通与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为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我校新一轮《三年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利用地方资源,构建校外德育实践基地,开展社会实践大课堂建设,丰富学生德育内涵的工作指导方针。
  校外德育实践基地是整合利用县内丰富的人文自然社会资源,通过免费或优惠的方式,为学生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参观考察、休闲旅行等活动提供丰富而专业的场所条件、教育教学资源及有效活动的总称。利用地方资源,构建校外德育实践基地,具有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引导青少年学生了解历史,关注当代,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提升科学人文素养,发展兴趣爱好,增强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改变学生的学习形态,扩展学生的发展视野,优化共同基础上学生自主选择学习的育人模式,促进学生多元发展。三是有利于有效利用我县现有的丰富而多样的自然人文等社会教育资源,实现社会教育资源综合利用最优化,动员社会多方面力量为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育人机制。
  二、实践依据
  教育政策法规和相关教育理论为构建校外德育实践基地,开展了社会实践大课堂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一)政策依据。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宁波市中小学的与重点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宁波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服务学生,为学生提供空间广阔的校外教育活动场所条件,满足学生多元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需要”的任务。
  宁海县教育局着手实施了《利用地方资源构建校外德育实践基地》的改革项目。
  《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指出:“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战略主题,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注重知行统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指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必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原则”。
  (二)理论支撑。
  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为社会大课堂实践行动提供了理论支持。这一理论包括“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三大原理。“生活即教育”是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的中心,“社会即学校”是“生活即教育”思想在学校与社会关系问题上的具体表达,“教学做合一”是“生活即教育”在教育方法问题上的具体体现。生活教育理论强调学校教育与社会生活、生产劳动相结合,要求手脑并用、知行统一,反对学校教育与社会生活割裂、书本知识与生活实际脱节、劳心与劳力分离的传统教育。当前,在中小学校开展的社会大课堂教育实践行动是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的推广和深化,体现了“生活即教育”的教育理念,对指导中小学生实践教育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
  三、实践基地
  (一)依托休闲登山步道,进行远足体验。
  学校选择了就近的两条登山步道。一条是“学校—星海小学—青洋山庄—望海寺—杜鹃山顶—望海寺—妙香寺—学校”,另一条是“学校—飞凤山公园—罗家登山步道进口—屠岙蔡—福泉寺—连头山—学校”。
  (二)走进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学校选择了跃龙山烈士陵园、山阳革命纪念博物馆、柔石故居作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三)走进敬老爱老基地,进行慈孝教育。
  学校选择了所在园丁社区的宁海县社会福利院和闻裕顺福利院作为敬老爱老基地。
  (四)走进劳动实践基地,进行劳动体验感受成长。
  学校选择了欢乐佳田农场作为劳动实践基地。
  四、实践措施
  (一)报批工作程序化。
  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学习培训活动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确保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底线,也是学校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要本着对学生安全负责的态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把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对由于责任不落实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学习培训等活动须严格实行报批制度。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履行报批程序。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地点在县外的,必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县教育局送交书面报告及活动方案、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并填写《宁海县中小学幼儿园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经局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安监科备案,方可组织外出活动。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地点在镇乡内的,由学校校(园)长审批,报当地镇乡(街道)教办备案;外出活动地点跨镇乡的,由镇乡(街道)教办审批,报县教育局备案。经审核批准和校外集体活动,学校及举办者不得擅自变改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或扩大活动的规模等。未经批准,任何年级、班级不得组织师生外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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