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尊老环境与青少年孝道教育现状调查报告


   [摘要] 根据对辽宁、安徽、四川、陕西、甘肃五省初、高中青少年对老年人的态度调查,发现当代青少年践行孝道状况不容乐观,呈现出新特点:当代青少年养老负担重;孝敬老人“知易行难”,传统养老方式受西方养老方式冲击;青少年缺乏对“老人问题”的理性思考,法律意识淡薄。青少年孝道教育需要社会、学校、家庭、青少年自身共同努力。
  
  [关键词] 孝道 尊老环境 青少年 孝道教育
  一、引言
  2011年8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一份报告指出:“我国自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202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3亿,2042年老年人口比例将超过30%”。老龄化形势严峻,我国老年人“未富先老”,社会养老还不发达,养老负担加重。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家庭结构都是“4+2+1”模式,小孩得到充分甚至过分重视,老人相对地位下降,社会上出现重幼轻老、爱幼嫌老、顺幼逆老,青少年孝道意识淡化甚至丧失,歧视、虐待老人时有发生,“青-老”关系恶化。因此,探讨青少年对老年人态度,重视青少年孝道教育,有利于构建和谐的“青-老”关系,最终形成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的氛围。
  二、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本次调查通过发放问卷与访谈等形式,抽取陕西省彪角中学、辽宁下露河学校、四川多悦中学、安徽王直助教中心、陕西山阳中学、甘肃兰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共750名学生进行了调查,并对调查所得的数据运用PASW Statistics18.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三、调查数据与分析
  1.社会尊老环境不容乐观
  班杜拉认为,“儿童的大部分道德行为都是通过观察学习获得和改变的”。可见,环境对人道德行为的影响。调查中,青少年对自己周围的人(朋友、邻居等)孝顺老年人的情况的评价:非常好为8.6%,比较好为47.3%,一般为38.3%,比较差和非常差占5.8%;对自己父母对待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态度的评价为:非常好为49%,比较好为41.7%,一般为8.6%,比较差为0.8%,青少年对自己父母对老人态度的评价高于周围人;同时,20.1%的人表示自己所在地区政府经常为生活困难老人有帮助和关爱,62.3%表示是“偶尔”,“几乎不”的比例高达17.5%,一些当地政府忽视困难老人,社会整体尊老环境不容乐观。
  2.当代青少年养老负担重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80.7%的青少年家中有老人。老人的生活费最主要来源是子女提供的占到59.5%,政府补贴仅占7.4%。数据说明,子女仍然是老人们养老的主要依靠,退休金或政府补贴仍然只是辅助作用。同时,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显示:20.2%的家庭月平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1001~2000元的为36.3%,2001~3000元的为22.5%,月均收入在3001元以上的仅为21.0%。数据凸显出中国老人们未富先老,家庭收入和社会保障不发达,老人自己、家庭和社会都还没有足够力量为老年人安享晚年买单。而调查中50.1%的青少年为独生子女,城镇户口中这一比例高达65.9%。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现今的家庭普遍为4+2+1结构,当代青少年养老负担十分沉重。
  3.青少年对家庭养老方式认同度不高
  本次调查显示,33.7%的青少年赞同老人与子女分开居住,不赞同的为66.3%,而赞同把家中老人送到老人院生活的青少年为12.6%,不赞同的为87.4%;而等父母老了后,45.2的人选择了“住在一起,亲自照顾”,选择“分开居住,定期去探望”的比例为5%,选择“把父母送到养老院等机构”的为4.2%。长期以来,以西方电影为主要形式的西方家庭伦理文化的传播,特别是西方人原始的“接力”式,即父母单向抚养对东方“反哺”方式即父子互养文化的冲击,再加上当代人因为工作、学习、婚姻等原因人口流动性大,传统意义上三世同堂甚至四世同堂的家庭逐渐瓦解,子女与父母分居甚至相隔甚远情况是一种必然趋势。
  4.青少年践行孝道不理想,对孝道教育重要性认识不够
  “百善孝为先”,传统古籍也多有强调“孝为德之本”的语句。对于青少年进行传统孝道教育,70%的人认为非常重要,25.9%的人认为比较重要,3.6%的人认为一般,0.6%的人认为没必要。数据显示有26.2%的人十分了解与自己关系最亲近老人的生日和兴趣爱好;53.6%的人大概知道;不清楚、没有了解过的比重高达20.2%;86.1%的青少年与老年人相处或交流时使用“敬语”,13.9%的人选择“否”;79.3%的青少年在看到老人需要帮助时,很乐意提供帮助,还有20.2%的人当老人主动请求帮助时才会行动,有0.5%的人会装作没看见;72.5%的青少年从来没去过养老院探望孤寡老人。数据说明青少年对孝道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孝道不理想。
  5.对老人问题缺乏理性认识,孝亲法规制度化的意识淡薄
  古语有“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本次调查青少年中36.6%的人认为老人对于社会是财富,4%的人认为是负担,46%的人认为是财富也是负担,选择无所谓和不知道的共有13%。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行为,35%的人认为不道德,3.7%的人认为违法,53.9%的人认为不道德又违法,1.4%的人表示支持,6.1%的人表示视情况而定。2011年1月新修订的《老年法》草案“常回家看看立法”和河北魏县推行“德孝治县”引争议等事件说明:国人还没有将孝亲伦理法规制度化的意识。老人曾经为社会建设做出巨大贡献,老人产业也创造着社会财富,但老龄化会减少劳动力,加重社会负担。同时,我国《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我国老龄化是挑战与机遇并存,需理性看待。
  四、对策与建议
  1.社会方面
  其一,宣传倡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在全社会宣传倡导孝道,谴责不孝行为,营造尊老氛围。其二,物质保障。政府增加社会养老投资,增设养老设施,增加养老补贴与保障,加大老年人权益保护力度,重视和关心老人。其三,制度保障。制定和完善保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明确子女赡养义务,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不赡养老人、欺凌虐待老人等行为,优化尊老环境。
  2.学校方面
  其一,增加孝道知识学习。在教材内容中增加尊老爱老等孝道内容比重,通过宣传栏、广播、讲座等介绍中国老龄化和传统孝道文化等。其二,创新孝道传播方式,培养学生孝的行为习惯。广泛开展关爱老人,尊敬长辈,讲文明懂礼貌活动,并进行量化考核检查。其三,将奖惩机制引人学生孝道教育。学校给孝顺、帮助老人的同学给予奖励,同时对不孝顺和欺凌老年人的学生,学校进行通报、批评、惩罚、评优限制等。
  3.家庭方面
  一方面,父母以及所有成年人特别是长辈应该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给妈妈洗脚”的公益广告充分说明,父母是孩子道德教育最好的老师。另一方面,改变子女教育观念,改变那种只注重子女分数忽视子女道德品质的成才观念,严格要求子女尊老爱老,注重子女孝道品质的培养。
  4.青少年自身
  青少年作为践行孝道的主体,应该主动学习传统孝道的精华,增强孝道意识,培养自己的孝道意识。
  参考文献:
  [1]李建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R].2011.
  [2]陈琦,刘儒德.教育心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3]洪彩华,李桂梅.“反哺”与“接力”:中西方家庭养老模式之异同[J].中州学刊,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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